第442章 修建国家公墓(2 / 2)
李岚说到这里,将内心所有的情感都彻底的爆发出来,“七天的战争下来,我们俘虏了近千个敌人,而我们的军人,没有一个成为敌人的俘虏。我很不喜欢这种极端的做法,可是也为他们的军人气节深深的折服。有这样的一支军队,是这个国家的幸运,也是这个民族的幸运。全体索马里人,从我之下,包括我在内,都应该为拥有这样的守护神感到自豪,真心去拥戴他们。”
“总统阁下,我建立立即选择一块土地,将守护我们的这些英雄躯体,以国礼进行安葬,让他们的英灵能够时刻沐浴在后代子孙的虔诚朝拜下。”
“我同意,修建一座用来安息国家英雄的公墓,让他们意志永远与索马里同在。”
“我同意!”
“我也同意!”
……
在第一个人的提议下,所有人都纷纷表示同意,尽管他们每个人都很清楚,这个提议违反了数条穆斯林教义,但是他们还是毫不犹豫的提出。因为,他们实在无法忍受那些英灵,无声无息的淡出人们的视界。这对他们来说太不公平了,他们的付出,值得每一个索马里人和子孙后代时刻去铭记。
伊斯兰本着入土为安的精神,主张从速掩埋亡人,遗体不宜久放。伊斯兰教法规定:亡人三日之内必葬,不择时日,不问风水,就地而葬。倘若是在旅途或他乡亡故,就在旅所择地而葬。在航海中亡故的,在举行殡礼后,将尸体投入江海,实行水葬。伊斯兰教法禁止亡者亲友载运尸体辗转千里。因为如此旷日持久,人为地导致尸体**,被认为是对亡者的亵渎。
另外,速葬可以避免对某些权威人物的个人崇拜,因为伊斯兰教严禁各种形式的个人崇拜。同时亦可减少丧家的精神和生活负担。因此在现实生活当中,穆斯林严格地遵守这一规定,每遇家中有人去世,大都在24小时之内埋葬。遇到特殊情况时,如坟墓没有挖好或家中主要成员没有及时赶到等,则都在次日掩埋,最多不超过三天,这已成为穆斯林在丧葬礼俗上的一大特点和守之不逾的习惯。
会议室内的众人除了李岚、法拉赫外,其他人都是穆斯林,自然很清楚伊斯兰教的这个规定。不过,索马里的穆斯林和中东的穆斯林有着很大的区别。
特别是在个人崇拜面前,伊斯兰教的教义仿佛不存在一般,索马里的穆斯林不单单想安拉祈祷,也经常以李岚为信仰。
在穆斯林心中,对于亡者最大的敬意就是尽快安葬,能够让他们做出这样的决定,也是足以说出,他们对阵亡将士的尊重。
“此事,还需要好好和各族的长老以及清真寺中的教长商议一下。”李岚也有这样的想法,不过,这种事情和当地习俗相违背,自然需要那些老家伙们点头同意。
“请总统放心,如果他们不同意,我们也会劝说到他们同意的。”
“此事要办,速度就要快,尽快让阵亡的将士早日得到安葬。”李岚点点头,紧接着他话音一转,开口道:“阵亡将士的名单一旦统计完成,你们也要开始忙碌起来,抚恤金暂时由政府财政部门支出,今后再改由国防部支出。阵亡战士有家属的话,抚恤金要第一时间发到家属手中,没有家属也没有亲人的,直接把这些抚恤金成立一个特殊基金,作为士兵家属福利基金。
对于那些受伤的士兵,也要好好进行安置,建设部门拟定一个康复中心的建设方案,作为下阶段重点工程优先建设。”
李岚吩咐完毕后,紧接着说道:“接下来,我们开始讨论战后经济重建的工作,和选定这次和平谈判的人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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