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1 / 2)
秦炀很快退开去了,拖了自己的椅子过来坐在他身边,还拿了纸笔用来做笔记。
何晋做了个深呼吸,冷静下来后,翻开自己以前写的语法框架,问了句:“你六级范围内的单词都背了吧?”
秦炀:“差不多。”
“那就没什么问题了,”何晋指着那张框架表说,“六级的语法主要涉猎这些,我们讲完我给你找点题做,你有什么问题再问我……我们按词性讲,今天先说动词、名词和冠词,你自己不记笔记也行,回头我把这本借你。”
秦炀笑道:“这么大方啊,我记得那天你的笔记都是复印了卖钱的。”
“我留着也没用,你考完还给我就行。”何晋说着,就开始分类说了起来。
秦炀一开始还耐心地听他说什么,没一会儿就走神了,近距离看何晋的手,握着笔,秀腕长指,骨节分明,指甲修的很圆润,透着一点点肉色红……再看对方的手臂、肩膀,说话时浅浅起伏的喉结……一点点向上、侧脸、眉眼……长得的确比一般男生细巧,没有青春期男性可能有的粗犷和油腻,非常干净清爽。
何晋耐心细致地讲着,翻页时一抬头,蓦地撞上了秦炀打量的眼神。
“你……”何晋一下子紧张了,“你看我干什么?”
秦炀很淡定地说:“你脸上有点脏。”
何晋伸手摸了摸自己的脸:“哪里?”
秦炀往后一推凳子,仰身从自己写字台上抽了张纸巾递给何晋:“颧骨那儿,好像沾了灰,挺淡的,你擦擦。”那语气,那表情,说得仿佛煞有其事。
何晋还真信了,认真用力地擦了擦,问:“还有么?”
“没了,”秦炀又瞟了他一眼,面无表情地低头,问道,“你的字写得真好看,练过吗?”笔记上除了英文,也有中文的注释。
何晋:“小时候练过一段时间。”
秦炀:“硬笔书法?”
“是毛笔字,跟一个老师练了好久的隶书和魏碑,然后是楷书,后来自己写硬笔,仿着别人写的漂亮的字练,没正式上过课,有基础了就能慢慢写自己的风格。”何晋捏着纸巾,彻底被转移了注意力。
秦炀:“现在大家都习惯用电脑了,字写得好的人真不多……都说‘字如其人’,我看你写的字很潇洒,横竖撇捺充满劲道,好像跟你本人感觉不太像。”
何晋一扬眉:“我本人怎么样?”
“很柔和,感觉很容易对事情妥协,”秦炀打量着他的表情,缓缓道,“但我觉得你的性格应该更像你的字,而不是你外表看起来这样。”
何晋一怔,突然有种被对方看透的感觉……
秦炀:“我说得对吗?”
何晋淡笑道:“一半一半吧。”
虽然何晋嘴上这么说,心里却有极大的触动,好像还从来没有人这么犀利地分析过他的“性格”,就连佟萱都没有。和佟萱交往的短暂一年,他是瞒着家里的,那时也不敢放太开,总是束手束脚。
分手的时候,佟萱哭得很伤心,说他一点都不懂她,可何晋心里也很委屈,她又何尝懂过自己。
不过,在何晋看来,男生原本对女生就该谦让着些,所以就算被对方单方面控诉,何晋仍然认为是自己亏欠了对方,至少让女生哭泣并不是一个男生该有的作为。
现在听秦炀这么一句话,何晋突然想,如果当年的佟萱也能透过表面看到他的本质,他们的走向是否会有所不同?随即他又在心里摇摇头,过去的事就过去了,他和佟萱并不适合在一起,做假设没有任何意义。
“在想什么?”秦炀漫不经心地问。
何晋收回思绪,可能是因为刚才那句有关性格的猜测,让他感觉和秦炀的距离又拉近了许多,不知不觉间就放下了学长的架子,随口问道:“秦炀,你谈过女朋友吗?”
“没有,”秦炀回答得很干脆,他伸手端起桌上的咖啡,浅啜了一口,看向何晋,“不过我有喜欢的人。”
第030章 身材真好
没有?何晋很意外,惊讶地看着秦炀,原本还想和对方交流一下有关恋爱的心得体会,却不料对方没有这种经历!
“怎么这样看着我?”秦炀莞尔,“不相信?”
何晋呆呆地点点头,自动忽略了秦炀刚刚说的后半句话:“我以为你这种人……”
秦炀打断道:“我这种人?我是哪种人?”
“你长得帅,会打网球,人又大方、健谈,还体贴、上进……”何晋想起秦炀那天面不改色地提请客,想起他在自己发烧时一直陪到最后、还背自己回宿舍,想到他谦虚地请教自己英语语法,以及那个晚上,只因为见自己打哆嗦,就直接脱下衣服给他穿……
虽然认识没几天,但对方身上很多的细节都让何晋感受到了他的人格魅力,它们的吸引力在何晋心中远远超过了对方“校草”的名声。
上了大学,学生对异性的评判不再仅限于成绩和学业,家境、外貌、性格也被列入大家挑选男女朋友的主要因素,秦炀这种内外兼具的型男,无论在学校里还是出了校门,都是最受欢迎的类型,难怪女生们对他趋之若鹜。
秦炀听何晋说了这一串的褒义词,不由嘴角上扬:“然后?”
“我以为你这样的人,肯定很懂得怎么讨女孩子欢心。”何晋思及佟萱跟自己分手时的种种指控——沉闷无聊、没有浪漫细胞、循规蹈矩、刻板守旧、利己主义,哦对了,还有‘弱鸡’(=_=)……
何晋长叹一声,可能在扮演他人男友的角色上,自己真的做的很糟糕吧。
虽然事后佟萱冷静下来,也有跟他道过歉,说是一时冲动才那样说,但对方那次恨铁不成钢地咆哮着、痛哭着说出这番话的场景,却给了何晋一次精神上的痛击,让他原本麻木的灵魂为之反省,然后发现,好像真是那样……于是深深地自我厌恶起来——是的,连何晋自己都不喜欢那样的自己。
所以,在游戏里遇上殇火,并得知对方等了自己八年后,何晋都觉得不可思议,在担忧坦白性别会打击对方的同时,他又何尝没有卑鄙地贪恋着被如此对待的美好……
“就算我懂怎么讨人欢心,也没必要非得恋爱吧?”秦炀突然反问,“再说了,恋爱这种事,不应该是发自内心的吗?”
何晋愣了愣:“发自内心?”
他以为谈恋爱就是男生女生在一起牵个手、逛个街,看个电影……这就完事了。
秦炀理所当然道:“是啊,当你喜欢一个人的时候,就会不由自主地想对他好,无时不刻地为他考虑,想看他笑,希望他开心……反正我不认为讨人欢心是一种能力,这应该是一种冲动。”
何晋:“……”是这样吗?听着好像也挺有道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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