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8直到变成一首老歌(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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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针?”

风水大师就是风水大师,除了专业技术比较强之外,见识也是很过人,香港的吴大师一眼就看出了思远手中拿着的针是用来释邪法的。

“真是恶毒,恶毒啊。”

吴大师仔细端详了一下这跟沉木针,牙齿咬得嘎吱嘎吱作响,义愤填膺的说道:“修道的人居然会做出这样的东西,也不怕遭天谴。”

“有些人就是会为了一些自己想要的东西什么都不怕的。”思远整理了一下衣服:“看出来了么?”

吴大师默默摇头,但指着针絮絮叨叨的说道:“阴沉木的底,用蛇血浸泡过,上头有一个倒刻的逆乱冥王咒,还有一条衔尾蛇,可以断定这个人同时精通的东西方的咒法,看来不得了。”

“哦?”

衔尾蛇?思远倒还真没有发现上头那个东西,在吴大师的指点下,他才发现钉子的锥形部分上真的有一条含着自己尾巴的蛇,只是属于微雕加上木钉又被血液浸泡过所以显得十分模糊。

“衔尾蛇在西方代表新生和轮回,把逆乱冥王咒和它放在一起,可以说这个人的心恶毒,恶毒到让人发指啊。”

“什么意思?”

“逆乱冥王咒本是道家的心法,用来拨乱扶正,超度接引。但它被倒行逆施就代表着永堕黑暗,可再加上刻画了这条衔尾蛇,被这枚钉子所杀的人,他的魂就会陷入一个诡异的轮回交替之中。每天都会重复受到死时所遭受的折磨,戾气会越来越浓,最后在合适的时候就能制造出上佳的小鬼。可是这种太伤天和了,既然这个人懂这么多,他为什么会这么干?我想不明白。”

思远收起钉子:“香港哪里有打量疲乏阴沉木的地方?”

“整个香港正规卖这些的就只有两家,他们有自己的备案。不过我劝你别指望了,既然是干这种事,而且量这么大,那一定走的是泰国私货。”

“走私货?”

“是的,是一个泰国蛇头代理的。据说他是泰国有名的白龙王的传人。本事也是有一点的,但是他生性好赌,最后也只能沦落到这捞偏门了。”

“能带我去找他么?”

“能是能……不过嘛……”

“不过?”

“是啊,他不见生人。而且像他们这行的。最重要的就是保密。他是合法留在这里的泰国皇室。拥有外交赦免权,你一着急找他,他肯定躲使馆里去。会惹出外交纠纷的。”

“那有什么办法吗?”

“向。找他。他黑白两道都有路子,一般能帮你解决这个问题。”

“向老板?”

“没错。”

香港没有破四旧这种事情发生,所以残留的牛鬼蛇神非常之多,自然法师也比较多。一样东西一旦形成一种产业,那可就不能小看它背后的利益链条,就拿这阴沉木来说,一般的阴沉木已经是贵重物品了,但如果想让它变成法器,那价格基本上就是一比一换黄金了,所以这行自然也就是暴利,就跟毒品似的,有宁愿杀头都要坚持不懈的贩。

想在么,思远调到了华南来当boss,虽然经验还略显不足,但肩负重任和兄弟的姓名,加上华南区总部就设在羊城,所以跟香港那帮牛鬼蛇神打交道的次数明显要增加,在交接班的时候,兔子就告诉他了,自己基本上就跟定居在香港了似的,一年到头基本上没在羊城呆上几天。

找向老板并不困难,像他这种名声在外的黑道老大,其实比一般的官员商人更重情义,思远当初帮他度过一劫,虽是给了钱,但如果人和人之间光只是有生意的往来的话,那他向某人绝对不会有今天。

所以当吴大师联系上他说思远想找他帮忙的时候,他想也没想一口就答应了,并星夜兼程从澳门赶了回来。

当他回到香港时,已经是半夜一点了,思远都觉得有些不好意思,但是他却大手一挥:“应该的,说吧什么事。”

思远把事情的前因后果跟他这么一说,这个还有些血性的黑道汉子当场就拍了桌子又拍了胸脯。

“这事包在我身上了,我爸在世的时候就老跟我说盗亦有道,明天一早我带你去找泰国佬,他多少还是得给我几分面子的。还有,我会让兄弟帮你查查最近那些王八蛋花钱买小鬼了。”

思远其实知道在香港台湾这种地方,很多有钱人,特别是明星艺人都会在事业低落的时候从法师那里买小鬼或转运或把厄运转嫁他人。虽然这些事没办法杜绝,但至少如果是正儿八经的法师弄出来的小鬼,那都是孤魂野鬼,虽然被人圈养但至少比孤苦无依要好上许多,所以特案组也是睁眼闭眼的。

但现在居然有人从生人身上炼制小鬼,这可就是不赦之罪了,天和人伦那可都没处原谅,思远已经朝上头立了军令状,这事不解决自己立马挂印归田,一辈子不他妈的再碰这个行当。

“如果麻烦的话,我就自己去吧,谢谢你了。”

“客气。”向老板喝了口茶,打了个哈欠:“你不要觉得我是个黑社会,其实我就还真是有一腔热血的。但是吃这口饭,没办法。”

思远点头表示理解,向家一开始就是靠放高利贷起家,后来开了电影公司和地产公司,在香港也算是一派大家了,但他们倒是很有原则,虽是黑社会什么钱都赚,但他们却有三不沾,毒品不沾、人口买卖不沾、杀人越货不沾,这也算是组训,所以香港刚回归的时候打掉了一大批黑社会,但向家到现在却依旧欣欣向荣。这不是没有理由的。

“那就麻烦你了。”

思远也没跟他客气,抱拳拱手之后就告辞了,不过从他的大宅子里走出来之后就感觉肚子饿的难受,吴大师倒是直接在向老板家留了宿,可怜思远光杆司令一个,在婉拒人家送他一程要求之后,一个人落寞的走在香港的街上。

“看来今天晚上是回不去了。”

现在已经接近凌晨两点,思远倒也懒得再折腾了,决定就近找个招待所住一晚上,好等明天早上和向老板一起去办事。

在街上闲逛一阵。发现这里的治安并没有电影里演的那么不堪。街上倒是充满了平静,静谧到让思远都觉得有些孤单了。

在斟酌一番之后,思远放弃了这边一家不错的五星级宾馆,打上一辆出租车直奔向传说中鱼龙混杂的深水埗。

这里除了有香港最有名的贫民窟之外。还有最老牌的虾饺和煲仔饭。基本上可以代表最最正宗的饮食。

这里的宵夜摊子在这个点显然是最热闹的时间段之一。许多男男女女坐在里头吃着宵夜聊着天,气氛相当棒。

兜兜转转,问了好几个看上去当地人的青年仔之后。思远来到了他们所说的那家宵夜铺子,他走进店里的时候,里头正是热火朝天,老板露天的灶台上炒得刺啦作响,屋子里脏兮兮的,但却香气扑鼻。

“这里什么比较好吃?”

“内地来的吧,能找到这里不容易啊。”一个四十多岁油腻腻的大婶用她那很诡异的普通话说道:“坤叔的炒面、糯米蒸饭、虾饺都是一绝,李嘉诚都经常来吃。”

“都来一份。”

“好,您稍等。”

在等待饭菜的时候,他开始观察起屋里的摆设来,这一看不要紧,这屋里的布局居然是个九龙吞水阵呢,这个招财进宝的风水阵,显然就是吴大师的手笔,再加上那已经被油烟熏得发黄的墙壁上挂满了各色名人的照片,思远还真觉得这家老店应该是在整个香港都挺有名的地方。

“坤叔,内地仔的饭好了没?”

“莫喊啦,来啦。”

一个苍老而慵懒的声音传来,然后就见一个邋里邋遢的大叔从灶台的方向端出了一碗饭,他浑身上下都是油腻腻的,手上还沾着翠绿色的葱花,戴着一副啤酒瓶那么厚的眼镜,身材瘦小,但是额头却很是宽大,看上去就好像一个长相奇怪的牛头梗。

他端着饭走出来,随手放在思远身边,然后又端来一碗酱油汤,转身再次走到灶台前又端起一碗饭并插上了两根筷子放在了一张空桌子上面。

“老板,这是什么意思啊?”思远好奇的问了一句。

“孤魂野鬼很可怜的嘛,又没的吃又没的人管。每天晚上结业的时候供上一碗饭,算是积阴德啦。”这坤叔头也没回:“人要吃,鬼也要吃的嘛。”

“是吗?那鬼能来嘛?”

思远的语气就像是调侃,因为他根本感觉不到任何阴气,也就是说他那碗饭根本就没起到任何效果。

不过坤叔却扭头意味深长的看着思远笑了一下,思远自然也回了一个微笑。

可他的笑容还没落下,他突然感觉身上的汗毛嗖的一声竖了起来,天眼隐隐刺痛,不是思远还有点控制力,恐怕当场就要开眼了。

接着,就看外头隐隐绰绰的走进来十几个男男女女、老老少少,他们围着那晚饭开始以他们的方式吃了起来。

在一通风卷残云之后,他们又老老实实的排队走了出去,而且每只鬼在离开的时候都朝坤叔忙碌的背影弯腰鞠了一下躬。

“还真有!”思远再扭头,发现那饭虽然没少,但热气儿却是一点不剩了,成了一碗冰冷的饭渣子,他笑着点点头:“有点意思。”

他说有点意思的原因很简单,因为鬼物是不食阳间物的,他们吃的是那股灵气,想也知道,这碗看上去粘糊糊的糯米饭里居然能有让鬼吃到的灵气,这首先就代表那个邋遢大叔的诚意和敬意。

“看来这饭味道不错。”

思远拿起筷子吃了一口这不起眼的炒饭,然后顿时就停不下来了。三两口就吃完了一大碗饭,但他还不满意,放下碗之后:“老板,再来一碗。”

“没有了,打烊了。”坤叔拿着一瓶老白干走了出来,另外一只手上则是思远点的其他东西:“过了两点,这里就不开火了,你是最后一个客,这是请你的。”

他把蒸饺和炒面放在思远面前,然后自己一屁股坐在了他对面。喝着烈酒吃着炸得酥脆的花生米。

“坤叔。你这饭是怎么做的?太好吃了。”

坤叔上下打量了一圈思远:“最普通的料、最普通的火、最普通的米。”

“不可能啊,我在家也炒饭,可味道差太多了。”

“我十四岁拜师学艺,这饭。我一炒就是四十一年。好吃就好。给钱。六块。”

“这么便宜?”

思远有些诧异,要知道香港这地方消费高啊,他下午过来的时候买了几个包子都要二十块。可这一大碗饭居然只要六块钱……

“人民币可以么?我身上没港币。”

“都收都收。”

这时,旁边收摊的胖大婶接过话头:“坤叔三十年没涨价了,你也看到了,这里都是穷鬼,我早就跟他说了,让他搬出去,可他就是不听我的,不然早发财了。”

“阿珍,快点回去吧,你老公等你呢。”

胖大婶吐了吐舌头放下一句老古板就脱下围裙一摇一摆的走了出去,临走的时候还顺手把帘子给放了下来。

“是啊,坤叔。你这手艺……”思远吃了一口虾饺,那满口的鲜香顿时炸开,丰润滚烫的汁液灌满了一嘴,烫嘴但却让人舍不得吐出来。

“烫死了……”

直到完全吞下去之后,思远才捂着嘴喊了出来,并连忙喝了一口微凉的酱油汤,这酱油汤也是让他突然有些诧异,明明是酱油汤,但却喝出了鸡汤才有的鲜美味道,上头浓郁的葱香和猪油特有的气味混在一起,简直让人无法自拔。

“坤叔,你这手艺为什么窝在这啊,出去肯定能挣大钱。”

“大钱?多大的钱是大钱?”

思远一愣,突然发现自己没有办法回答这个问题,只能挠着头有些尴尬的说道:“我是说能让更多人知道,也算是光宗耀祖啊。”

坤叔听完,油腻腻的脸上绽放出一抹笑容,他灌了一大口酒,然后从旁边拿出一个杯子给思远倒上一杯六十多度的烈酒:“我走了,这里的穷鬼怎么办啊?”

思远嘿嘿一笑,知道这坤叔是一语双关,他嘴里的穷鬼一是指住在这贫民窟里的那些落魄家伙,再一个就是类似刚才那些孤魂野鬼。

“没饭吃,很可怜的。”坤叔自言自语似的呢喃着:“我也没别的本事了,这里的人都叫我一声坤叔、吃我饭长大的小孩过年回来看我一眼、有人临死的时候还惦记我的饭,我就满足了。”

说着,他指着墙上那些照片:“这些人都是这里走出去的,有些是老朋友了,经常回来吃上一碗饭,聊聊天。我这的伙计都是不要钱的,他们每天轮流过来帮工。我还图什么?”

思远点点头,突然觉得挺有感触,大概这才是所谓的职业操守到达一种极致的体现吧,一个人能把人做到连鬼都鞠躬,这倒真是不容易啊。

“你能看见他们吧。”

思远愣了愣,不过还没等说话,坤叔就絮絮叨叨继续说了起来:“我刚才看你回头盯着看了。”

这下没什么可隐瞒的了,思远干巴巴的呵呵一笑:“嗯……能看见。”

“好多年了,换了一拨一拨又一拨,每天一碗饭而已。”坤叔突然若有所思的笑了起来:“不是因为他们,我早死了。”

思远听了这话,仔细观察坤叔,发现他的面相确实是个短命相,绝对活不过三十岁的那一类人,但他现在居然安安稳稳的活到了快六十岁,而且看他中气十足的样子,估计再来个二三十年不成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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