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2 / 2)
傅绍白靠着窗台整个人都放松,“我这有样东西你拿给你老板看他一定会见我。”
“是什么?”阮颖好奇走近。
傅绍白一伸手牢牢扣住她手腕另一手抱起她从窗户翻下去松手,阮颖整个身子悬在半空单靠傅绍白一只手臂吊着。
“啊——救命……”阮颖吓得尖叫。
“说,你老板是什么人!”傅绍白松开两指,阮颖拼命抓紧他,“我……不能告诉你。”
“不能?”傅绍白整只手松开,阮颖身子往下一滑她吓得大哭抓紧的手一分一分下滑,“没有老板的允许,我不能告诉你。我……有把柄在他手上。”眼看她已经抓不住了,手臂抽筋。最后一秒傅绍白拉她起来,她跌坐在地板上,大哭。
傅绍白居高临下,“等我查出来你想说就晚了,你考虑清楚随时来找我,我保证护你周全。”他离开,眉心揪紧,他从来只关心自己的利益,从没有认真的想过对方要的东西到底是什么。唯一可以肯定,那东西一定见不得光。
☆、第31章
“真的不用去医院?”萧岩收了一堆沾血的纱布。傅绍白去找阮颖撕裂了伤口,“不用。”
萧岩给他倒杯纯净水,“接下来你准备怎么做?”
“给我杯酒。”傅绍白穿上衬衫。
萧岩皱眉,“你的伤口还没好。”
“当是消毒了。”傅绍白说得云淡风轻。
“会发炎的。”
傅绍白笑,“以前在唐人街我们两个被上十个混混打成重伤照样喝酒,这点算什么。”
萧岩无奈,起身去吧台倒了杯白兰地。
傅绍白喝一口,“我打算回傅家。”
萧岩惊讶,“那你的身份不是彻底暴光了,到时候就是纪泽鹏在暗你在明。”
傅绍白勾唇,“现在的情况也不比暴光强多少,最重要的是……我在明处,程知谨就安全了。”纪泽鹏是因为要试探他对付他才会动程知谨,她是无辜的。
萧岩叹口气,“打草惊蛇,后患无穷。”
傅绍白干了那杯酒,“我愿意。”
是啊,千金难买傅爷愿意,这人呐一旦闯入感情迷障就什么都不顾了。萧岩还想劝他,想了想,他自己的女人还没搞定哪有资格管别人的事。
傅清玲郑重其事,傅家有份量的族里前辈全都聚齐。她私自发的消息,纪泽鹏措手不及。安策首当其位,听说傅绍白要回傅家兴奋激动了一整夜,一大早天还没亮就去山上墓地拜祭妹妹妹夫。
傅家长辈里最年长的是八十八岁的伯公手里盘着小紫檀油光水滑,两个伯父一个不停看表赶时间,一个端一盏茶百无聊赖。安家这边只有一个姨婆和舅舅最亲。
傅绍白的车直接开到门口,黑衣黑裤黑墨镜他是捧着父母遗像进纪家门的,众人骇然,表情各异。
纪泽鹏勃然大怒,“傅绍白你欺人太甚,亡灵也敢亵渎!”已然撕破脸他也不装了。
傅绍白墨镜都没摘径直进屋,“爸妈,我们回家了。”
“傅绍白!”纪以南拦下他,“你再敢往里闯一步别怪我不客气。”
“阿南,你怎么跟你表哥说话!”傅清玲声色俱厉。纪以南惊愕,“妈,你在说什么,脑子又不正常了?”
傅清玲抬手就是一巴掌,这是纪以南长这么大第一次挨打,满脸的不可思议。
八十八岁伯公颤颤巍巍站起来,傅清玲掺扶他走到傅绍白面前,“孩子……你是谁?”
傅绍白摘下眼镜,“傅氏不肖子孙傅绍白今天才来拜祭父母。”
伯公使劲瞪大浑浊眼睛,“像,真像。”
“伯公,你也觉得像我大哥是不是,他叫傅绍白是我大哥的儿子,傅家嫡子长孙。”傅清玲趁机为傅绍白证明身份。
伯公上上下下又仔仔细细看了傅绍白一遍,“你真的是傅恒的儿子?”
“荒唐!”马泽鹏打断,“就凭一张脸一副遗像就说他是傅家人,随便个阿猫阿狗去趟韩国就能变成傅家嫡子长孙了。”
“对呀,这世上长得像的人海了去,谁能保证不是来讹人的。”两个伯父附和。
安策是急性子,“以傅绍白这三个字如今在商场的地位他需要来讹你们吗!”
品茶的伯父敲一敲杯盖儿,“这可说不好。商界黑武士专做损人利己的阴损事谁知道逼得多少人跳楼结了多少梁子,洗白势在必行。清玲先入为主的把他当成亲侄子,是个人都知道背靠大树好乘凉。”
“那就验dna。”傅清玲是认定了傅绍白。
“傅恒早过逝,验dna,和谁?”赶时间的伯父接话,不用想,这两人只怕早就和纪泽鹏是一丘之貉。
“我!我是亲姑姑。”傅清玲想凭一人力排众议,太难了。
“他和你做dna,真验出有关系那也只能证明跟你有关系而已。”
“你……”是傅清玲想得太简单了。在平常人家今天应该是温馨而又感动的场面,在这里只有冷漠和利益。宁肯寒门苦,莫生帝王家。
傅绍白由他们吵,自顾将父母遗像摆上案台。他回身弯一弯唇看喝茶的伯父,“大伯父好古玩、品茶,徐老一副画就上百万,大伯父一年的花红有多少?”他挑眸,“二伯父看上去很赶时间,皇家一号今天开跑,养一匹马的花销你的工资够吗?”他的目光最后落在纪泽鹏身上,“用钱买来的人心最后也会因利反目。”
两伯父恼羞成怒,“简直不知所谓,你再在这里胡说八道我们马上报警告你诈骗。”
“我看今天谁敢动他!”安策只有匹夫之勇挡在傅绍白面前。一直默不作声的姨婆终于开腔,“安策,这是别人家里事不用你强出头。”安策震惊,“姨妈,他是小柔的儿子,什么叫别人家里的事。”
傅绍白拍拍安策示意他不用紧张,“姨婆的儿子前年酒驾撞残了一个小伙子是纪家拿钱出来摆平。”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