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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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前锋军

美美地饱餐了几顿,广袤的荆楚平原展现在众人的眼前。

这里原该是长江以南的富庶之地,却因连年战乱,遍野荒徼,农田里尚余烧焦的棕黑色,一片一片在旷野里绵延,九曲十八弯的长河仿佛流淌在远处的天边,白练似的与焦黑色的大地形成鲜明的对比。很远的地方树立着城池,远望上去如同边界模糊的匣子,在黑白两色中显出单调的、无情的灰色,上方流云融融,蓝天瞬间也失去了色彩。

杨寄怔怔然抚着地上的麦秸茬儿,闻着淡淡的烟味。突然间明白,原来这就是坚壁清野,不给敌人留一丝希望!

之前再苦再累,心里有说不完的牢骚,都还没有如今突然攫上心头的恐惧感来得瘆人。

前方就是战场。

很快,他们就与江陵王的小支军伍遭遇战了。所幸对方是来探风声的前锋队伍,就如江陵王的弃子,注定要葬送在这片荒野。杨寄握着刀的手直打颤儿,禁不住后面军官一遍又一遍地催,也禁不住心里的害怕——他不杀人,就是人杀他!

到了无法再逃避的时候,他只有大吼一声,眼前想象着是沈屠户家待宰的猪,一刀下去,断喉、喷血、敌人丧生。

这些没有经过正规训练的士兵,全凭着自身的蛮力和运气,在两军相遇的肉搏战中,首战胜利——敌方三百人,全军覆没;他们三千多人,也死了一百余。

拖着疲累的身躯,还要掩埋尸体。杨寄的刀在地上狠命地刨着,终于刨出一个大坑,那些肢体不全的尸骨,默默然被推进坑里。身边一人,边逆呕,边苦中作乐地问:“诶,你们说,这些死人是不是和我们一般,根本就不想打这个仗?”

另一人说:“奶奶的鬼才想打这个仗!今天我杀了俩。唉,都是和我一般大的小伙子,脸晒得黝黑,估计是个地里的泥脚杆子,不知道有没有娶亲……”

杨寄伸手捺上面前一具尸体的眼皮,往那个死人身上撒了一抔土,默默祷祝一番,回头也参与了谈话:“今日他们运气不好,以一对十,哪有不死的。你说,要是我们遭遇上了这种境况,弃刀投降是不是能有条活路?”

身边的人偷偷回眸看看,见无人偷听,才说:“说是后头当官的会杀逃兵,不过,如果他们看不见,我们当然该投降啦!我可不想年纪轻轻就死在异乡,将来家里人吊丧都没地方吊我,三节里魂魄想吃碗冷浆饭都不知道到哪里吃!”

“不过,”又一人说,“听说江陵王杀降厉害——如今哪里都缺粮,你想,养俘虏难道不要粮?”

“听说还有拿人充军粮的……”

这一说更为可怕。杨寄他们都是一个寒战,为了驱除这冰凉的感觉,只好更努力地挥刀刨坑,看着这一具具死尸,怎么的都觉得无处下嘴。

巴陵郡和江陵郡已经到了遥遥相望的地方,沿路白骨皑皑,河水里都带着难言的血腥味。

进了城休息,城里也乱糟糟的,到处驻扎着兵丁。指挥他们的是巴陵刺史陈乔之,连日的战况,此消彼长,此长彼消,自然累得他够呛,眼睛下面挂着一对硕大的眼袋,上面皱纹横生,还不时地颤抖,让见者心惊,生恐他接下来就要下令杀人。

他取来参事王谧奉上的人员名册,三千人密密麻麻写在上面,有些已经用杠子杠掉了——一路奔波辛苦死亡的有之,饥馁病倒不治的有之,与江陵军队狭路相逢不敌而亡的有之……陈乔之略略一翻,掩卷道:“荆州督陶公已经下命令了,天天这样迁延着打也不是办法,上头建德王意旨,要我们出奇兵制敌。不过现在我为客方,一切情况,还是要派遣斥候打探清楚,再派勇敢的男儿为前锋,多加赏恤,务必使他们奇袭江陵城成功。”

王谧官职低微,在刺史面前没有发言权,只有点头称是的份儿,但是刺史陈乔之接下来的话,让他吃了一惊:“前锋军,人不宜多,否则太易落入敌人眼中,就选一百个健壮勇猛且伶俐的。其他人我也不认得,你看着办。但是建德王书信里指名要两个人,说这两个勇不可当,不能遗漏。一个,上一支建邺来的队伍里已经找到了,名叫沈山。还有一个,就是在秣陵队伍里,名叫杨寄。”

王谧不由都有些结巴了:“明……明府,这杨寄我认识的,街混混儿出身,见天儿吊儿郎当的,不觉得有什么猛力啊?”

陈乔之捏着鼻梁两侧的睛明穴,显得不胜疲乏:“建德王这么说,你就这么做吧。左不过一个人罢了。御敌的前锋队伍,你也晓得的,十人九死,就是要街混混儿这种不怕死的才好。你只管去办吧。”

王谧出了陈乔之的府门,本就烦躁的心绪更加不安。但上头有命,他没有不遵从的道理,只能亲自去找杨寄。

杨寄在干燥的新帐篷里还没把睡觉的地毡坐热,就被王谧神神秘秘叫了出去。他拍拍屁股,笑道:“王参事,今日事闲,再来两局放松放松心情么?”

王谧一脸严肃,只差呵斥他死到临头还不知道,他瞪了杨寄一会儿,见他吐吐舌头,恢复了正经神色,才道:“今日起,你不住在这里了,简单收拾一下,跟我到前锋营去。”

杨寄半懂不懂的,直觉不是好事,见王谧转身要走,不顾尊卑一把扯住他:“王参事!我没整明白!”

王谧叹口气,转头说:“上头钦点你到前锋营。那里虽然危险,但是也是立功的好地方,若有万一,抚恤也是最高的。你……你这些日子吃吃饱,操练的时候别偷懒,学得一招,不定就能保自己一命。”

杨寄已经听得呆了,他再不懂,也已经明白这个所谓的前锋营,就是上战场打头阵,亦就是上战场头一个送死去的。王谧神色黯然,不至于是故意诓骗他来送死,但是事情到这步,难道就没有扭转的机会了?

很快,杨寄在前锋营的一百号人里,看见了自己的妻兄沈山。沈山名义上是这支一百人的小队伍的参军,他大概也知道这支队伍意味着什么,脸色死沉死沉的,连那大肉肚子似乎都收下去一圈儿。他看看杨寄,叹息声深重:“阿末,我们……是要马革里尸了。”

“什么叫‘马革里尸’?”

沈山翻翻眼睛望空想了想:“我在兵书中读到的。反正……反正意思不大好,但是,做男人么,这样也算是出息的。”

杨寄读书少,隐隐觉得不对劲,但是也想不起来在哪儿见过这条“成语”,只好点点头说:“‘马革里尸’就‘马革里尸’吧。反正我死过一回的人了,再死一回也没亏本。”

他们担惊受怕的日子不长,因为,这支前锋队伍只操练了三天,就出发攻打江陵城了。因为用陈乔之的话来说:“反正练三天和练三十天,进展不会有多大,他们能诱敌出阵,让我们看看江陵城的布防和人马虚实,也就够了。就是下棋时的弃子么……”

杨寄系紧铠甲的带子,戴上头盔,还小心地把上面的缨子理得一丝不乱,对沈山等人笑道:“死也不能太埋汰,得体面点。”王谧过来为他们送饯别酒。杨寄“呼”地一口饮尽,问王谧说:“王参事,有马发吗?”

王谧道:“战马是有的,也可以配给你们。但是,你骑过马?”

杨寄笑道:“驴子和骡子都骑过,想必差距不大。”见王谧苦笑着摇头,忙扯着他袖子说:“王参事,咱们可是好老乡,您能帮我的地方可不能坑我!你给匹马我,万一救我一命呢?谁不知道马跑得快啊?!”

王谧被他缠得受不了,说:“骑马和骑骡子骑驴子是不一样的,尤其沙场上,你若驾驭不住马匹,这牲畜就能害死你。你若实在想要马,我给你配着一匹,你自己掂量着办。”

“好嘞!”杨寄露出牙齿笑了。王谧拍拍他的肩,心头阴霾既因为这一笑而露了点阳光,也因这一笑更生出惺惺的惋惜来。

他们这支前锋队伍,要攻打的是江陵城西北的沙桥。一路从巴陵急行军绕行过去,杨寄但觉江陵这地方地势开阔,少有山陵,但其间湖泊星罗棋布,河流纵横交错,水势十分复杂。他初次骑马,开始被颠得七晕八素,但是身下这匹好马,步伐稳健,且不畏水,半日后,竟也能够平平稳稳骑行了。

一百人的队伍说晃眼不算晃眼。但他们派出斥候打探军情,江陵王又不是傻子,自然也是密布哨岗,多多地安插斥候探马,敌方一百人往要塞之地跑,还有不知道的?等沈山带着杨寄等人到达沙桥十箭之地时,才发现江陵王已经派遣了三千兵马守在那里,张弓搭箭,蓄势待发。

“怎么办?”

一百人给他们三千人踩死都不够,大家面面相觑。不过片刻犹豫,三千人已经列阵而出,旋即弓_弩手引弓搭箭,随着一阵阵弦响,蔽空的羽箭射了过来。弓_弩的射程有限,但对付没见过世面的这支人马已经够了,几乎所有人一瞬间都是呆滞了,眨巴着眼睛看见箭簇落在自己面前四五十步的地方,还拍着胸暗道“万幸”。

杨寄是第一个反应过来的。眼见前面军阵点点逼近过来。三千人啊,黑压压的一片!杨寄背转身,圈过马头,然后翻身跳了上去,大喊道:“跑啊!等死啊!”

他的马驾驭得不够娴熟,不敢撒开来大跑一气,基本也是随着一百人混乱的步伐,前队变作后队,后队变作前队,乱哄哄朝来时路跑去。

不知跑了多久,脚下一道长沟。杨寄赶紧一拉马缰。沟前是陈乔之的亲兵,挥着刀斥道:“刺史有令,逃越此沟者斩无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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