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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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点小事有什么会不会的。”明笙一挑眸,手动也不动,示意让他随便贴。

江淮易咬咬牙,果真很小心很小心地贴了,一张创可贴而已,被他贴出了上手术台的庄重感,最后大功告成,长舒一口气。

明笙看他呼气的样子,笑了。

江淮易哼一声,起来坐她旁边,打开一听可乐,猛喝了一口。

明笙看着他,江淮易就开始搜索他的百宝袋:“你要吗?”

“不用。”

他于是放下可乐,低头忽而笑了一下,“你大火的时候好吓人啊。”

“被吓到了?”

老实说,“有一点。”

明笙挑眉:“觉得吓人怎么不跑?”

“我跑了谁给你善后?”开玩笑,“你还真打算被拘留个十天半个月的?”

明笙云淡风轻道:“我这不是在适应你的生活方式?「有钱真好」的那种。”

江淮易咬住下唇,又别开了脸。

“怎么了,刚刚不是挺厉害的?”

之前的情景还历历在目,刚进派出所,江淮易说要跟陆远单独聊聊,拽得二五八万似的躺在一张老板椅里,手机在手上翻来翻去,动作跟语气一样不耐烦,“开个价吧。”

就这么四个字,就想打发人。陆远当然不依,横眉冷眼,用鼻子出气,说:“你当老子缺钱?今天我还真非要让她进局子。”

江淮易说:“十万够不够?”

然后他们就在民警同志的微笑服务下,签完赔偿协议,顺顺利利地走出了派出所大门。明笙真怀疑如果调解协议有抽成的话,那位民警能跟她挥挥手欢迎她下次再来。

他很无辜地为自己辩解:“我也不想这样,这不是没办法嘛。”

明笙笑了声。

江淮易说:“我姐教的,谈条件讲究个魄力,不能一点一点洋码地加,那样反而谈不成。”

明笙的笑眸好像能看进他的眼底,说:“他这个程度的伤,行政拘留最多能拘三天,不痛不痒。赔偿范围在五百到一千。学过法吗?”

“……你打人前想这么多?”

她指指脑子:“这个是本能。等你临场再想这些,哪来得及。”

也对,他闯祸的时候就不想那么多。

只不过她是把是非利弊都装进了潜意识里,而他则把这些东西打包一起吃了。

末了,明笙说:“协议上的赔偿,我自己来给。”

江淮易立马皱眉:“干嘛。你挣钱就为了花在那种人身上?”

明笙反应平平:“不然呢?”

他不满地撇嘴:“那还不如花在我身上。”

江淮易皱着眉,很严肃地说:“你都没给我买生日礼物。”

临时想个理由,结果就想到这个了。

其实他不曾在意过谁有没有送他生日礼物。前二十几年的人生里,父亲特别宠他,想要的东西都得到得太容易,生日礼物反而显得没那么特殊。江绍年死后,姐姐顾千月继承他爸的盲目溺爱传统,随着他年岁渐长,每年的生日礼物越来越铺张,今年则是那间酒吧。

所以,这还是他生平第一次,问什么人要礼物。

明笙怔忪的反应让他心里有点没底,急忙补充:“也不用多那什么,就随便送一个。”江淮易对她笑了下,“就是想收。”

他的眼睛里是灿烂的霞光,青翠的树叶,万物在他澄明的眼底蓬勃生长,清澈沁人。

清亮的黑瞳因为一瞬间的赧然,悄悄移开,脸上泛着浅红。

明笙做决定的时候并不迟疑,却默然看了他很久,拖了好一会儿,终了,逗他开心似的,故意说:“好。”

他扭头看她,好看的嘴角果然掩饰不住地翘起来。

***

帮江淮易挑礼物是件挺困难的事。第二天林隽说要来找她,明笙干脆带上他一起去逛商场。

林律师富有耐心地陪她一个一个专柜逛过去:“昨天还进过派出所,今天就有兴致购物。你这心理素质,适合学法。”

“我这种爱知法犯法的公民,还是不去当法律界的毒瘤了,乖乖做个当事人,给你们律师找活干不挺好。”

“你不要不当回事。”林律师一说到职业问题就滔滔不绝,“陆远这样的人,很可能私下再来讹你一笔。我不知道你们协议里具体内容是怎么签的,但是你一直要以协议为准,千万不能为图省事,再答应他的勒索。”

说完,又补充:“如果他来骚扰你,及时报警。”

“行了……真这样报警也没用。”明笙满不在乎地说,“就是因为法律太纵容这种人,才需要我们这些暴躁的公民。”

“你还有理了。”林隽苦笑。

明笙转过身,和他对视。

上次见面到现在,时间上没过去多久,但她却觉得已经十分漫长。她甚至以为,林隽再也不会主动来找她了。现在这样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一般交谈,几乎是不能想象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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