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章(1 / 2)
在微博上,点评各式极品家庭的时候,姜绮曾经收到一个粉丝的来信。
那个粉丝是个女大学生,她妈是农村的寡妇,在没有任何亲戚帮助之下,将她供上了大学,这位粉丝说,她交了男朋友,对方一家都是教师,很有教养,每次男朋友问起她家里的情况时,她都不知道该怎么说,觉得自己有个文盲的妈很丢脸。
华夏文字普及做得不错,这一辈,到上一辈,不识字的,都属少数,但不是没有。
姜母识的字也很有限,还是小时候走数个小时山路,巴巴在教室外蹭课听,学得零零碎碎的。
学识决定眼界,环境做人。
上辈子,姜绮也曾经像这个粉丝一样,觉得母亲又怂又不会说话,转不过弯来,从来不喊苦,恨不得将所有好的都奉给女儿,但能力有限,那些‘好的’,也比不上其他同学一毕业就有父母赞助出国旅行,名牌包包,或是索性送辆新车。
投胎太重要了,家教好,在家里都能素质教育,投胎投到个农村妈,实在倒霉。
姜绮脑海里掠过许多想法,她在拿到稿费的第一天,就跟母亲说过,她有能力了,养得起她,母亲是怎么说的?
──多一个人工作多一个保障,要是哪天老板开了你,妈也能养着你。
人无法选择自己的出身,农村孤女,一个人到大城市打工,遇上坏男人,姜母抽到的坏签可以组成一部狗血连续剧,适合在央视播出。她没有小说主角一样的机敏或是重生机遇,用超出常理的知识带着村子发家致富,没有在城市售卖农村有机产品奔小康,也没有遇上一个发现她‘好清纯好不做作和城市妖艳的贱货好不样’的霸道总裁。
在等候拿药的时候,姜绮捉起母亲的手:“妈,其实你这辈子也挺倒霉的吧。”
姜母抬首,不解地看向女儿。
“唉,我真是拿你没办法了,”
她喃喃自语,为了让女儿有后路可退才坚持打工,这个理由真是让她生不起气来:“等毕业我就去s市买房开工作室,自己关起门来当老板,外人我信不过,你来帮我的工作室打杂好不好?妈,我需要你。”
姜绮侧头靠住妈妈的肩膀:“你慢慢就知道了,你女儿是你这辈子最开挂的金手指。”
姜母显然不知道开挂跟金手指是什么意思,
为母则强,在除了保护她的时候,自己母亲真是柔轫得跟杂草似的。
只是任何人都可以轻视她,看不起她,认为她不够聪明,不够泼辣,大字也不认识一个,是没文化的农村妇女,但惟有被她努力养大的姜绮不可以。
她忽然想起家里闹离婚时,母亲手死死地攥着菜刀,将巴巴着说‘想见闺女一面’,心里却是打着借钱主意的姜靖天赶出去时的倔强模样。。
爱一个人,就像突然有了软肋,也突然有了盔甲。
带着姜母回家后,姜绮送走了好友,回头进屋,一片待处理发货的货物,她坐在沙发上,沉思许久。
无关打脸、装逼、发泄等等经常被她挂在嘴边的网络用语,在寂静的客厅里,姜绮彷佛可以感受到自己胸腔里有节奏地跳动着的心脏,人没血性,就不能算作人,人会有喜怒哀乐。
她眸光冷寂,整个人像与客厅的黑暗融为一体。
她想起岛国漫画里,喜欢强调‘守护’,反派为仇恨的杀戮总会被主角伟光正嘴炮击败,为了守护某人的力量,总会强大地爆发自己的小宇宙。姜绮没有雅典娜可以爆发,守护家人这个信念只能成为鞭策她上进的达摩克利斯之剑,使她永不松懈。
这事必然不能善了。
*****
姜绮是个很有耐心的人。
新金记的工作没有员工合同,她也懒得给那家人打招呼,直接让母亲在家里好好养伤,替她熬煮绵软容易入□的肉丝粥,将她当孩子一样照顾,按时换药吃药。等母亲能开□说话也不疼了,她才从姜母□中套出整件事的来龙去脉和细节──没办法,以母亲的识字水平,实在没办法用文字详细地表达出来。
“我明白了。”
她笑意盈在唇边,好像在说一件轻松的事:“妈,这事你就别管了,我知道你继续工作是怕我丢饭碗,但我是大学生,是知识份子啊,东家不要我我就去别家呗,何况我现在自己就是东家了。”
见母亲目光还有犹豫,姜绮这回不容退让了:“你什么性格我也知道,别整天委屈自己的,替我打工得了,你女儿现在可牛逼。”
“……好吧,”
姜绮心中刚轻松了一分,母亲又补了一句:“绮绮,不要整天把粗话挂在嘴边。”
“呃,知道了。”
姜母赋闲在家,可以帮她将淘宝店里的货物整理打包发货,倒也让她轻松了不少──不过她还是严例规定,每工作一个小时必须休息半小时,看电视看杂志什么都好,就是不能累坏身体。
既然知道了事情发生的过程,对於处理方法,姜绮心中也有了个大概。
寻求法律是没用的,即使姜绮有能力黑进去任何一个摄像头,新金记这种先钱后餐的快餐店装的摄像头,打了码的爱情动作片画质都比它清晰,再者没有民事行为能力,顶多赔点钱,训斥一顿了事,连少管所都不会进。
她当然不会这么便宜了事。
姜绮去附近找了几个的老流│氓来,办好她吩咐的事后就能拿到全款。
这事也不犯法,让他去新金记吃饭,天天吃,挑生意最旺的时段吃,吃了就在门□大吐特吐,拿出碰瓷的演技来。
新金记座落在一条食街,旁边就有其他食店,并非独一份,食客看到这么一个情况,绝大部份都选择去其他店吃饭。
邱艳琼气得脸色发青,可又不能打骂赶人,报警?怎么跟警察解释他吐得那么厉害,说不定还要反过来赔钱。她倒没联想到这是不来上班的姜如宝的报复,以为倒霉碰上了碰瓷了,忍了三天之后,终於好声好气地塞了三百块给这个找荏的食客,让他去别的店里‘找生活’。
“这钱……我可以收着吧?”
两边都收了钱的李三,在快餐店里对姜绮讨好的笑着,一边搓着手。
俗话说先敬罗衣后敬人,像这种在市井里讨生活的瘪三,最有眼力劲儿,姜绮穿着谈吐就不像好惹的人,加上她给钱大方,他自然不会拿出凶恶无赖的一套来对待她。
“拿着吧,不过既然你收了她的钱,下次去她家吃饭,她应该就不会招待你了。”
姜绮倒不介意,都是收钱办事,谁会跟钱过不去:“尾款我已经给了,我会另外找人继续干,你不用担心。”
她很有耐心,在毕业之前,不间断地找人去那边闹,久了,常客都知道是怎么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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