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七九章 收容站一更(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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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去我家……”叶伯煊正要命令通信员去趟自己家,想了想又顿住了:“算了!你去驻地门口,告诉哨兵先不要放行,让她办理常规手续,等我命令。”

叶伯煊顶着一张下巴处长了个大青春痘的俊脸,满身散发着寒气,打开了家门,进屋就赶紧脱掉大衣,怕身上的凉气凉到夏天。

进卧室前先在客厅里清了清嗓子,其实夏天早在门眼转动就醒了,她那心又不是晒干了八斤重,再和叶伯煊生气装作不以为然吧,事实上也被气的够呛,根本没睡好。

尤其那位多不是个东西,大半夜的又爬起来给她捏腿,手劲还比以往大。

“你认识一个叫王小芳的?”

夏天不耐烦的慢吞吞坐了起来,随口回道:“谁呀?”

“就问你认不认识?”叶伯煊也没啥好表情,别说像往常亲醒夏天亲昵一会儿了,他现在是面无表情。

“咋地啦?”夏天不是好气儿的仰着脖子质问。

“什么咋地啦,就问你认不认识?”

“谁呀?”真不赖夏天,她根本就没反应过来。

叶伯煊无奈了:“这怎么昨晚还尖嘴利牙的,今天连脑子都慢半拍儿呢!”出口讽刺,平时用褒义词,比如“伶牙俐齿”,现在不喜欢夏天不搭理他,打击报复,用“尖嘴厉牙”……

夏天不语,瞪着两个大凤眼看叶伯煊,叶伯煊无奈:“王小芳!我没时间耽搁哈!现在是早操时间。”

……

在王小芳的心中,夏天是她多年聊的来的同村好友,感情还算非比寻常。

在夏天的认知里,王小芳只是她穿过来相处了几个月的老乡。如果不是她从后世而来,知道这时代的核桃有多难得,给人送吃食是真的代表至真至情,她还真容易不太记得了。

毕竟没相处过几天,要不是前几天她娘的家书里提起过几句,要不是她还对种地插秧那段日子有深刻记忆,王小芳很容易就被夏天归类为过普通关系了。

……

“小芳?”夏天捂着嘴小声叫道。

她不是有意表现出的不礼貌。实在是王小芳的这一身破衣烂衫太出乎她的意料。

王小芳从见到了叶伯煊后。就带着小跑紧跟叶伯煊的大步子,一双紧脚的鞋磨得她小脚趾生疼生疼的,已经穿了几年的棉鞋周边起了毛边儿。如果有人细细观察就会发现,红布绒棉鞋的鞋面上,能够看出她的大脚趾已经凸了出来。

上衣的棉袄袖子和前大襟有两个刮破的洞,一眼就能看见棉袄里面常年没钱拆洗添棉的黑心棉花。

王小芳看出来了叶伯煊没有要和她说话的意思。她也不多言多语。

刚碰面时,王小芳只是小声地对叶伯煊说了句:“夏天是我的朋友。”说完就羞红了脸低下了头。

害羞的成分全部来源于难堪。

每个女孩儿都爱美。尤其是站在高高大大的异性面前,更是希望给对方留下一个好印象,而不是这样丢脸。

叶伯煊看见夏天和王小芳终于“相认”了,明知道是认识人。可他终究还是忍不住插话问道:“你确定认识吧?”

他媳妇怎么这形象的朋友也有,关键是他实在看不惯“埋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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