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1 / 2)
那一头方洛不吱声,过了两秒手机里传来何德海低沉的嗓音:“恭喜。”
“谢谢,”林鸳轻笑,“这见面礼好大,不过小洛跟不跟我过去,那得听他的意见。何先生,你加油。”
“……谢谢。”
等挂了电话,再给尤华拨过去,尤老太太的声音依旧精神十足:“我听景山说了,你做的很好。”
“我只是想了想,若是澜笙面对我的状况会怎么做而已,还得谢谢尤老师你给我的勇气。”是因为尤华坚持地告诉她,她是演这个角色的不二人选,她才能鼓足勇气去和各方面条件都比她更有优势的穆清澜去争。
虽然,事实上影版视版的演员乃至制片团队的阵容都不尽相同,针对的观众群体也完全不同,她和穆清澜在这一次不过是平分秋色而已。
“那位穆小姐,前些日子来找过我。”尤华慢条斯理地说,“相貌倒是很不错,不过……不是我脑子里的澜笙应该有的样子。要说她适合的角色……我想了想,大概是薛宝钗那一型。但我的澜笙不应该是这个样子,她要识时务,懂进退,关键是……要看透人世百态还有颗柔软温和的心。”
林鸳几乎要被尤老太太感动,她们不过萍水相逢三两次,要说有多知心也难,但老太太偏偏有双洞察世事的眼,硬是看透了她云淡风轻背后的千帆过尽。
她扶着手机,轻声说:“穆小姐有许多我所不及的地方,但单就澜笙的角色来说,我的经历确实比她更合适一些。”
“不光是经历,”尤华思忖了一下才开口,“而是眼神。那位穆小姐的眼神太阴郁,我不知道她曾经经历过些什么,但一个世家闺秀不该有这样的气质,或者说年纪轻轻的姑娘不该被过去给束缚。演员能为了角色暂时改变性格,但是眼底里的东西就是风骨,那东西改不了……所以,我并不赞同她来演澜笙。只可惜,权限我放给景山了,如今也只能听他的安排。”
关于穆清澜,林鸳也不知道能同尤老太太说些什么,毕竟她对这位大小姐的了解,也仅限于叶家世交的大家闺秀,叶长松老爷子中意的孙女婿人选而已。
挂了电话,林鸳的拇指停留在秦初的名字上许久——很久不曾和他联系,偶有事务也都是方洛奔走,今日《女王》录音杀青,他立刻来了电话,想必对她的行程也一直在留意。只是,她实在不知道该同他说些什么,自从决裂,似乎无论什么话题三句之内就成水火之势了。
“阿鸳,”徐欣欣从门外探了头进来,“电话打好了吗?吃饭的地方预定好了,要早点儿去呢。”
林鸳将手机屏幕一关,放回手包里,心底反倒是轻松了——如果秦总有事,还会再打来,若只是问候而已,不回也就不回了吧。
卫朗开的车,徐欣欣和林鸳坐在后排。林鸳只顾着看窗外,并没有注意到卫朗从后视镜里和徐欣欣交换的眼神。
车猛地一个刹车熄了火,卫朗回头:“车抛锚了。”
徐欣欣很是惊讶的模样:“怎么这会儿抛锚呢?那怎么办,那边都定好了时间。”
“阿鸳,你先去吧,”卫朗说,“前面路口右拐,门口店招写着初遇。报我名字就可以。”
“欣欣,你和我一起先去?”
徐欣欣为难地说:“老板他路痴,我得等人来修好车再带他过来,不然他会走丢的。阿鸳,你先去那儿,我们很快就来。”
林鸳只得独自下车,好在确实没走几步就看见了红色木质院门的清吧,旁边霓虹店招写着“初?遇”,对于这种地方,她一直觉得异常陌生。记得做学生的时候,叶景琛和其他男生也偶有出入这里,可却从没带她去过。
做了演员之后,尽管再怎么十八线,她也没想过到这儿来。不知道卫朗那个归国华侨,是怎么找到这一处地方来的?
林鸳心中好奇,推开木门,立刻有长相清秀的侍应生迎过来:“林小姐,您好。”
看来,如今她的知名度很不赖嘛。这么昏暗的灯光,她还带着鸭舌帽都能给人一眼认出来?
“卫先生约的包间。”只是,这里空空荡荡,除了她之外一个客人也没见着,真的有必要预约吗?
侍应生应着:“好的,请跟我来。”
这是间独立的小院,院中间像旧时大户人家的后院戏台,搭了个半人高的舞台,四周错落的摆放着一些桌椅,嵌在高高低低的灌木中,就连照明的灯也半掩在树叶之间。隔了一圈灌木,是小半圈两层高的小楼,都有露台设了桌椅面朝中央的舞台。
此刻这院落小楼都隐匿在半明半暗的昏黄灯光里,隐隐有唱片机的悠扬乐声传来,小楼一层对外的厨房里还能见到厨师忙碌的侧影——但除此以外,再看不到一个客人。
侍应生领了林鸳上二楼,恰是看向舞台方向最好的一间,桌上清新的白玫瑰映着灯光泛着暖暖的肉粉。
林鸳正托腮出神,忽然灯火全灭,她刚要起身,就听见之前隐隐约约的唱片声化作了吉他拨弦的轻响。院里树上的照明灯灭了,转而亮起替满天繁星似的细碎灯光,在层层叠叠的树叶间零星散落,光影明灭,如梦似幻。
吉他的旋律越发的清晰。
居然是……生日歌?
“这句生日快乐,时隔了十二年,原谅我,缺席了这么久……”
是大神的声音?林鸳诧异地扶着围栏朝下张望,可光线极弱,舞台中央只能看见模糊的人影。她起身想下楼,却听见叶景琛的声音继续通过音响传来:“但是,是你的总归会回来,所以,我回来了。生日快乐,亲爱的小林子。”
灯光瞬间打开,投射在舞台中央的圆形区域。
林鸳这才看清了阔别多日的大神,他抱着一只木吉他,正坐在舞台中央的一只高脚椅上,穿着一件纯白的衬衣,袖口轻挽,此刻正一面轻拨琴弦抬头朝阁楼上望着她微笑。
4月17日,她的生日,这么多年,她只有在填写资料卡的时候才能想起的生日。
十二年前,最后一个给她过生日的人,也是大神……
仿佛一个轮回,像那年他捧着一只蛋糕站在她家楼下叫她,此刻他抱着吉他坐在最亮的地方,坦坦荡荡地告诉她“我是你的”。
林鸳想笑,却又鼻头发酸,又是微笑又是忍着眼泪,一句话也说不出口。
简简单单的一曲生日歌,大神的声音透过音响传来与平日面对面说话时略有不同……好像带了一点点鼻音,听得林鸳心底酥麻麻。直到最后一个音符,莫名其妙地跳了音,她才忍不住笑起来——他这一定是现学现卖吧,连生日歌都能弹错。
叶景琛不好意思地一笑:“献丑了。”
“挺好的,起码没走音。”林鸳笑嘻嘻地扶着栏杆说。
叶景琛将吉他朝身边一放,轻盈地自舞台跃下,三两步消失在楼梯口。没多会儿,他就出现在林鸳面前,领口微敞,露出诱人的锁骨,走到她面前问:“什么是起码没走音?你听我唱歌走音过吗?”
“有啊,”林鸳双手撑在栏杆上,任由他欺近,仍旧面不改色地笑话他,“那次在ktv,你喝了酒,唱三万英尺破音了。”
那是多少年前的事儿了,她还以为自己忘了呢,没想到一提就立刻连细节都记得清清楚楚。就是那一次,他跟争相向他告白的学姐说“我有心仪的对象了”,然后还假意吻了她。后来,她一直以“大神喝了酒,唱歌都破音,一定是醉了”来搪塞自己,不要再去计较他的“告白”。
叶景琛却低头一笑:“你还记得就好,我还怕你忘了。”
“忘了什么?”
“忘了我的第一次告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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