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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听见上方墙壁传来犹如鞭击般的“啪”一声,朝门口望去,顿时全身血液都凉了。只见班森站在门口,手里握着的手枪正在冒烟。

“下一枪不会射偏。”他冷冷地说。

我又朝挂锁踢了一脚,然后跑开。

我们才翻越围栏,除下头上的丝袜,就看见警车头灯照向我们。我们冷静地往警车的方向走去。

警车从我们身旁高速驶过,在俱乐部前方转弯。

我们继续爬上山坡,来到班森停车的地方,坐上车子离去。车子经过俱乐部时,我转头看后座的欧雷克。蓝色光线扫过他因为流泪和被紧身丝袜勒而发红的脸。他看起来像是泄了气的皮球,失神地看着黑沉沉的窗外,仿佛准备受死。

我们都默然不语,直到班森把车停在辛桑区的一个巴士站前。

“你搞砸了,菜鸟。”他说。

“我又不知道他加装了锁。”我说。

“有个动作叫踩点,”班森说,“听起来耳熟吗?我们会发现一扇门开着,门锁被拆了下来。”

我知道他口中的“我们”是指警方。真是个怪咖。

“我拿了锁和几条铰链,”欧雷克吸了吸鼻涕,“现场看起来会像是图图听见警笛声以后没命地逃走了,来不及锁门。门上的螺丝孔可以解释成过去一年有人侵入所留下的,对不对?”

班森看着后视镜中的欧雷克,“多跟你的朋友学学,菜鸟。不对,还是不要了,奥斯陆不需要多一个聪明的小偷。”

“好吧,”我说,“不过这辆车的后备厢塞着一具尸体,停在巴士站的双黄线上应该也不是什么聪明之举吧?”

“我同意,”班森说,“滚下车去。”

“那具尸体……”

“我会把钻破头处理好。”

“你要把他弄去哪里?”

“不关你的事,下车!”

我们下车,看着班森驾着那辆萨博轿车离去。

“从今天起,我们必须避开那个家伙。”我说。

“为什么?”

“他杀了人,欧雷克。他一定得把直接证据处理掉。首先他得找地方埋藏尸体,接下来呢……”

“他就得把目击证人处理掉。”

我点了点头,觉得沮丧无比。我大胆说出乐观的想法:“听起来他有个藏匿图图的好地方对不对?”

“我想要用那笔钱跟伊莲娜搬去卑尔根。”

我看着欧雷克。

“我打算去那里的大学念法律系,现在伊莲娜跟斯泰因住在特隆赫姆,我想去那里说服她跟我一起去卑尔根。”

我们搭上开往市区的巴士。我无法再继续忍受欧雷克的空洞眼神,一定得拿什么东西来填补才行。

“来吧。”我说。

我在排练室替他准备一管时,看见他露出不耐烦的眼神,仿佛觉得我笨手笨脚,很想接手。等他卷起袖子,我才恍然大悟。这小子的前臂布满针孔。

“伊莲娜回来以后我就不用这玩意了。”他说。

“你有自己的藏货吗?”我问道。

他摇了摇头:“被偷了。”

那天晚上我教他什么地方最适合藏毒,以及怎么建立藏毒处。

楚斯·班森在停车场等了一个多小时,才有一辆车驶入那个停车位。停车位上有个标牌写着“巴赫与西蒙森法律事务所”,看来这个停车位是专为这家事务所保留的。他认为这个地点非常恰当。这一个多小时以来,只有两辆车开进停车场的这个区域,而且这里没有监控。楚斯确认车牌号码和他在警察数据库里找到的号码一样。汉斯·克里斯蒂安·西蒙森很晚才睡,或者根本没睡,说不定他有好几个女人。下车的男子留着孩子气的金色刘海,在奥斯陆西区长大的这类傻蛋,年轻时都时兴这种发型。

楚斯戴上太阳镜,双手插进外套口袋,紧紧握住手枪。那是一把奥地利制造的斯泰尔自动手枪。他没带制式警用左轮,这样才不会留下不必要的线索给那个律师。他快步上前,趁汉斯站在车子之间时拦截他。要让恐吓发挥最大作用,行动就必须又快又具有侵略性。如果被害人没时间思索,只害怕生命和人身安全受到威胁,就能立刻从对方口中问到你要的信息。

楚斯觉得自己的血液里仿佛注入了发泡剂,耳朵和喉咙的血管都剧烈跳动,咝咝作响。他想象待会儿将发生的事:枪口指着汉斯的脸,近到他只会记得枪管的模样。“欧雷克·樊科在哪里?快点老实交代,不然我就杀了你。”对方回答,然后他说,“你敢警告任何人,或把今天的事说出去,我们就会回来杀了你,明白吗?”对方说明白,或麻木地点点头,可能还会尿失禁。想到这里,楚斯不禁微微一笑,加快脚步。血管的剧烈跳动蔓延到了腹部。

“西蒙森!”

那律师抬起头来,露出欣喜之色:“哦,你好啊,班森。你叫楚斯·班森对不对?”

楚斯的右手僵在外套口袋里,脸上一定露出了气馁神情,因为汉斯发出洪亮笑声。“我很会记人的脸。你跟你的上司米凯·贝尔曼负责调查过海德博物馆挪用公款的案子,当时我是辩护律师,很遗憾那件案子你们赢了。”

汉斯又哈哈大笑,那是来自奥斯陆西区天真快活的笑声,会发出这种笑声的人成长过程中都希望别人过得好,他们生活无虞,因此才能有这种想法。楚斯憎恨这个世界上所有像汉斯这样的人。

“有什么需要我效劳的吗,班森?”

“我……”楚斯支支吾吾。要他在面对这种人的时候做出决定,毕竟不是他的强项。只不过是面对哪种人呢?口头反应比他敏捷的人吗?那次在亚纳布区就没问题,他面对的是两个少年,局势由他掌控。但眼前的汉斯身穿西装,教育良好,用一种全然不同的方式说话,全身上下散发着优越感,他……哦,可恶!

“我只是想跟你说声哈啰。”

“哈啰?”汉斯说,口气和表情都露出疑惑。

“哈啰。”楚斯说,挤出微笑,“那件案子真遗憾啊,下次你会打败我们。”

他转身朝出口快步走去,感觉汉斯的目光在他背后游移。扒粪,吃屎。他妈的这些人都去死吧。

去问那个辩护律师看看,如果没用的话,去找一个叫克里斯·雷迪的男人。

阿迪达斯。快速丸药头。楚斯希望他逮捕这家伙时有借口行使暴力。

哈利游向光线,朝水面游去。光线越来越强。他浮出水面,张开眼睛,直视天际。原来他躺在地上。某个东西进入他的视线,那是一匹马的头,接着他看见另一样东西。

他以手遮眉。有人坐在马背上,但阳光炫目,他看不清楚。

说话声自远处传来。

“你不是说你骑过马吗,哈利?”

哈利呻吟一声,挣扎地站起来,清楚记起事情的经过。巴德尔跃过了裂口,前腿着地。他被往前抛,撞上巴德尔的颈部,脚脱离马镫,身体滑向一侧,双手仍紧紧抓住缰绳。他依稀记得自己把巴德尔拉得一起摔倒在地,但及时在它身上踢了一脚,以免它重达半吨的身体压在他身上。

他觉得背部仿佛失去知觉,除此之外似乎安然无恙。

“我爷爷的老马可不会跳过峡谷。”哈利说。

“峡谷?”伊莎贝尔大笑,将巴德尔的缰绳交到他手上,“那只是个不到五米的裂口,我不骑马都可以自己跳过去。没想到你这么神经质,哈利,第一次回农场吗?”

“巴德尔,”哈利说,拍了拍它的鼻口,看着伊莎贝尔和梅杜莎朝大片草地奔去,“你知道怎么慢慢走吗?”

哈利在e6公路上的加油站停下车子,买了杯咖啡。他回到车上,照了照镜子。伊莎贝尔给他割伤的额头上包了绷带,邀请他一起去奥斯陆歌剧院看《唐璜》的首演:“我一穿高跟鞋就很难找到高过我下巴的男伴……这样报上登的照片会很难看……”。给了他一个紧紧的道别拥抱。哈利拿出手机,读了短信并回电。

“你跑哪里去了?”贝雅特问道。

“我去做了些实地访察。”哈利说。

“加勒穆恩的命案现场没什么线索帮得上忙,我的手下仔细查过那个房子,什么都没发现。我们只发现钉子的材质是标准钢铁,钉头是特大的十六毫米铝合金,砖头可能来自十九世纪末的奥斯陆建筑。”

“哦?”

“我们在灰泥中发现猪血和马毛。过去有个著名的奥斯陆泥水匠会把猪血混进灰泥,现在很多市区的公寓都找得到这种灰泥。很多东西都可以用来做成灰泥。”

“嗯。”

“所以说这里也没有线索。”

“也没有?”

“对。你说托德·舒茨去过警署,可是他应该是去了别的地方,不是警署,因为访客登记簿里找不到他的名字。”

“好,谢谢你。”

哈利在口袋里翻找,找到他要找的东西,那就是托德的访客证。他也找到他自己的访客证,是他回到奥斯陆的第一天去犯罪特警队找哈根时领到的。他把两张访客证并排放在仪表盘上,仔细查看。他做出判断,把两张访客证放回口袋,转动钥匙,发动引擎,用鼻孔吸了口气,果然还闻得到马的味道。他决定去赫延哈尔拜访老对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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