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章 暗黑大亨(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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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3章 暗黑大亨

秦公是杨致所有相识之人中。令他感到最为神秘的人物。

杨致举家迁居长安以后便是与秦府为邻,与秦氏长子秦空云是意气相投的结义兄弟。只要秦空云人在长安,二人几乎日日相见,杨致频繁出入秦府就像自家后院一般随便。即便如此,平时与秦公也难得一见。迁居长安已近一年,他与秦公说过的话总共加起来绝对不会超过十句。

在杨致的印象中,秦公永远是一身半新不旧的玄色长袍,永远是一副神色淡漠的清瘦面容,比那些只能勉强混个温饱的乡间私塾老夫子更不起眼。如果一定要说秦公有什么特点的话,只能说没有特点就是他的特点。

难道秦氏的人一直在暗中跟踪他?秦公为什么要在这个时候亲自来找他?难道是受皇帝的差遣?奉命相请的秦氏仆从向二人躬身一礼,默默退下紧掩房门。

“请坐。”秦公淡淡笑道:“我不喜欢与人以官衔爵位相称,你与空云有八拜之交,我便还是称你为贤侄吧。找人于我秦氏而言并非难事,贤侄不必错愕。”

他言语平和,不像其他年岁相若的人一样自称老夫,也无一句场面上的自谦之词。虽然没有半点倚老卖老的意味,却让人不由自主的感到有一种无形的威压。

杨致问道:“不知秦公此时此地找我,所为何事?”

秦公不疾不徐的道:“我无意故作神秘高深,只是想让你逐渐对秦氏加深印象,因为大夏很快就会出现一个与秦氏一般无二的杨氏。这次我来找你是公私两便。一是为皇上找你,他急着找你回去请你喝酒。二是前段时日我曾托徐先生捎话给你。请你过府一叙。在此之前,我想与你单独谈谈。我们今天商谈的内容,不会再有第三个人知道。除非我死,否则连我的儿子也不能。”

杨致晦涩的问道:“……与秦氏一般无二的杨氏?皇帝急着请我喝酒?……什么意思?”

秦公语出惊人:“在这诸国并立的动荡乱世,想拼个皇帝做一做的大有人在,说难不难,说易也不易。如果你不想做皇帝的话,无论你有多大本事,有多大功劳,都只能是杨致,而不是杨氏。既然你不想要皇上那面金牌,就必须成为杨氏。我对你观察已久,你有做皇帝的本事,却没有做皇帝的心思,成为杨氏只是迟早的事。”

杨致心底埋藏最深的隐秘原本还有点模糊,秦公几句话便点出了他目前的处境与未来的长远规划。习惯性的泛起一脸慵懒的笑意:“我还是没听懂您在说什么。”

“你能听懂的。”秦公笑道:“我并不是个目中无人狂妄自大的人,我从来不小看任何人,连叫花子也是一样。乱世之中虽说英才辈出,一般人却很难让我看得上眼,你与徐先生正好就是为数不多的其中两个。我那三个儿子虽然都不是什么省油的灯,但与你们相比还相差甚远。我曾与他们说过,我的儿子不能做官,我的孙子或许可以。只有他们自行领悟想通了这一节。才有资格如你我一般说话。”

“原来是您不让二哥做官?为什么?”

秦公毫不客气的道:“乱世之中做官即是做狗,只有做皇帝才是做主人。若是无心做狗,便无兔死狗烹之忧。至今为止,皇上只是我的合伙人,而你马上便会成为我的第二个合伙人。方才你不是问到,皇上为什么要急着请你喝酒吗?因为他只能请你喝酒。”

杨致已听得暗自心惊,不动声色的道:“您还真是看得起我,而且还越说越玄乎了。”

秦公再度取出秦空云那幅十二万两的欠条:“当日在信阳城外你让空云心甘情愿的赔出了十二万两,我今日便东施效颦吧。你有不甘做狗之心,却暂无自树一帜之力,等于是一匹吃软不吃硬的野狼。”

“皇上手上那些肉骨头令无数猎狗为之痴迷疯狂,在你眼里却无半点诱惑。他既想用你又怕你,还得防着你。所以有些东西不到万不得已,他绝对不会放心交给你,比如说兵权。那面金牌有何奥妙,相信我也不用多说,否则那天你便不会推托不要了。所谓天子无私事,但他目前唯一能够打动你的,恐怕也只有私交了。令皇上如此相待的人,你不是第一个,我才是。当年如同他如今只能请你喝酒一样,他只能把我当做他的合伙人。”

他挑明了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每一句话都说得极其露骨,偏偏又始终一脸如拉家常似的淡漠,慢条斯理侃侃而谈。如果说秦公是勉强混饭吃的乡间私塾老夫子,那么杨致现在的感觉,正迅速向大字不识几个的小学生角色对号入座,惯常的慵懒笑意已然显得有些尴尬牵强:“在我成婚当日,难怪皇帝说他与您和两位老臣亦臣亦友!那您说皇帝这酒我该喝还是不该喝?”

秦公波澜不惊的神色仍然没有任何变化:“这没什么好奇怪的。那两个老家伙不是为了为臣而为臣。其实徐先生现在走的就是他们的路子,所以他们才会赢得皇帝的尊重。你有百万军中取上将首级如探囊取物之能,我却手无缚鸡之力,事实上我活了大半辈子,至今连鸡都没杀过一只。但并不与之矛盾的是,死在我手上的人绝不比你杀的人少。同样是杀人,你用的是脑子和刀,我用的是脑子和钱。”

“在这弱肉强食的动荡乱世,庸人蠢才是绝计当不了皇帝的。皇帝知道你很聪明,他一点也不比你笨。世间的人情讲究礼尚往来,他少了一分真,你就会多了几分假。在你还没能成为杨氏之前,这酒就更得喝了,因为喝了对你有好处。既是如此,与他喝酒又有何妨?”

秦公的心思与眼光,竟然透彻到几乎能从石头里榨出油来。他的可怕之处在于,明明是将狐狸与豺狼剁碎了糅合在一起的怪物,却披上了富得流油的猪的外衣,连羊皮都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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