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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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蓝反应过来,善意地笑笑:“抱歉,刚刚在想一些事。要喝点什么不?他们家的酸梅汁也很好。”

“不用。”路晨星摆手,然后拿起桌上的茶壶,倒了两杯白开水。

嘉蓝转动着手里的透明水杯,问:“你好像不太习惯和别人交流或者说是——接触?”

路晨星正不知如何回答时,浸泡在红油里的串串碗就被端了上来。

“菜已经全了,有需要叫我。”老板娘客气热情地招呼了她们。

嘉蓝仰头说好。

路晨星有点庆幸,拿起一串藕片缓慢地磨在嘴里,嘉蓝看着她这样回避问题的动作,有些不解,却不好再问了。

一顿晚饭,在说说笑笑中结束了,虽然多半是嘉蓝在说,路晨星在笑。

出来的时候冷风吹的她们两个缩起了脖子。

嘉蓝从兜里掏出手机,看了眼。“这会差不多我们走过去检票。门口有银光棒卖,买两根去!”

路晨星点头。

体育场离的并不远,走了大概五六分钟,门口已经排起了长队,绕了大半个体育场外围。

嘉蓝正在跟小贩问价,买了两个银光棒,塞进她手里一根。

“坐地起价,真是的。”嘉蓝念着,自然而然地勾起了路晨星的手臂。

这样亲昵自然的动作,路晨星条件反射地就要抽手,可又不知道该如何不漏痕迹地抽出,只能尽量让自己看上去是放松的,哪怕插/在风衣口袋里的左手,已经冒出了一层汗。

在外吹着风,排队检票就排了半个多小时。前面堵,后面挤,无数的保安大呼小喝地维持秩序。

等到排进去,再挤挤攘攘到自己的位置,路晨星感觉自己都要送了半条命,终于坐了下来。

嘉蓝坐在左边对着她说了一句听不清的话,路晨星指了指自己的耳朵表示她没听清。嘉蓝伸手贴近她的耳朵,大声说:“我说,你把钱包和手机放好,这儿人多,很容易丢东西。”

路晨星又点头。

入场又等了好一会,突然全场暗黑。

嘉蓝激动地拉住她的手抖动,“开始了开始了!”

路晨星挣脱不开,只能让她攥着。耳边安静着,只不时有女孩子尖叫几声“齐他”。

场中央,一束蓝色光线照射下来,升降梯里出现一个白衬衫黑西裤的男人。

“啊——齐他——”全场尖叫。

演唱会正式开始了。

胡烈在书房里看着文件,不时地注意着电脑桌面右下角的时间。

才开始四十几分钟,怎么过的有点慢?手机震动起来,胡烈一手拿起来贴到耳边。

“老胡,你是不是诚心跟我作对啊?咱俩还是兄弟吗?”李念旧语气很是愤然。

胡烈勾唇,“怎么了?”

“你……别给老子装傻!”李念旧恨的磨牙,“你知道不知道,我为了不让嘉蓝去看那什么狗屁大明星,老子把家里所有能提示时间的东西全部都给搞了,最后还被嘉蓝大半夜赶出门,老子吃的什么苦?你这好家伙,真是,家贼难防!”

“不会用成语就别用了。你就当还我人情了,请你老婆帮个忙。”

“……”李念旧无语了一阵,“你说你这人怎么那么阴损呢,算计来算计去的,你大半夜睡得着觉吗?”

胡烈咳嗽了一声:“不劳费心。”看了看表,“演唱会还有三个小时左右结束,我这会去你那。”

“干嘛?请我吃饭?”

胡烈站起身,整了整皮带,“嗯。”

☆、第32章 孩子

演唱会进行到一半,站在舞台中央,已经换了几套演出服的齐他这次穿着一套黑色燕尾服,拿着话筒,经过刚才的唱跳表演,已经满头热汗。

“接下来这首歌,是我本人,非常喜欢的一首,他是两年多以前,一部非常感人的电影的片尾曲,我很喜欢那部电影,也觉得很荣幸可以演唱那么棒的片尾曲,希望这首《年代爱情》你们能喜欢……”

嘉蓝随着所有粉丝一起大呼:“喜欢——”

这种山呼海啸般的回应,路晨星真的是有点受不了地捂起耳朵,但是仍旧会被现场的气氛所感染,脸上也忍不住流露出些许欢快的神色。

可是,当歌曲前奏响起之时,她如同失去了所有感官,呆滞地由站立,跌回了座位上。

“……我的城邦沦陷,得不到成全,世界变得荒芜。我的故事结束,生命只够过,闹市之中隐居。说我们永远在一起,好像自己做的了主。”悠悠长长的曲调正在哀泣一段注定提早散场的爱情。

眼泪猝不及防,掉出眼眶。路晨星隔了几秒才反应过来,着急慌忙地抹泪。

“你怎么了?”嘉蓝发现了她的异常,坐到了她的身边,“你怎么好像哭了?”

路晨星勉强自己笑出来,掩饰着自己的情绪。“没什么,只是想起自己看过那个电影,觉得很触动,挺感人的。”

嘉蓝从口袋里拿出一包面巾纸让她擦眼泪,又忍不住笑话她:“这首歌是不错,当年那个电影也的确很悲,不过齐他还有好多其他歌,也很感人,照你这样,看完演唱会,你不得哭死?”

不,不会的嘉蓝。路晨星心说着她这辈子都不会说出去的话,没有什么,能比那部电影,更让她难过的了。

只是因为当年一起看电影的那个人。而今,物是人非事事休,欲语泪先流。

她终于知道,原来,死去的心,依旧会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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