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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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呼是因为,这口棺木分明是依着成人的身量来的,但打开之后,里面躺着的却是个大约十岁左右的女童,在宽敞的空间对比之下,躺着的这个女童显得格外瘦小,出乎众人意料。

而寂静则是因为,除了少部分会拿话本套到现实里的憨人之外,大部分人对死人——或者濒死的人样子不太好看这一点是有心理准备的,但即便如此,他们仍是被吓了一跳。

倒不是这女童的面容如何狰狞可怖,她显露出来的脸面虽然呈现出浓重的青紫之色,五官也扭曲得不大看得出样貌,但并没有伤痕,可怕的是她的姿势:实在太过诡异了,她侧躺在棺中,头颅和四肢不知为何,皆向身后反折过去,小小的身躯绷得好似一张弓一样,且伴随着不时的剧烈抽搐。

——难怪明明是个孩童,却弄了这么大具棺材盛着,她那么扭曲的姿势,小的没法装啊。

“怎么回事,好吓人哪,不会真的是诈尸吧?”有人发出了惊惧的疑问。

紧随其后,邻近济世药堂里的一位汤老大夫几乎同时出声,声音里同样饱含着满满的震惊:“角弓反张——这是,牵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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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机作为来自云南边陲之地的奇毒,本来只在当地有威名,但从宋人笔记记载,便是它葬送了绝代词人南唐李后主之后,各路野史随之喧嚣,有鼻子有眼地构造出无数版本,这味奇毒随之名扬中原大地,寻常百姓或许听闻的少,但在许多读书人和医家那里,是可称得如雷贯耳了。

金陵城东,魏国公府。

轩朗阔大的前院书房附近,侍从远远避开,屋里只有两名中年男子,年纪相仿,一坐一立,地位差别明显。

坐在紫檀大书案后的身着家常道袍,白面方腮,留一口极齐整的胡须,气质偏于儒雅,但又微带着一股久居人上的凌人贵气,正是本朝勋贵里的头一号,这一代的魏国公徐致鸿。

立着的则穿一身灰色直缀,深深地躬着身,乍一看是很不起眼的一个人,但等到魏国公叹了口气,开口道:“别多礼了,坐下说话罢。”

这人直起身,露出脸来,便见居然是个长相十分英俊的美男子,只是美男子的脸色很不好,也不肯坐,只低声道:“下官无能,有负国公爷所托。”

此言既出,魏国公的脸色随之沉郁下来,但他养气功夫到家,不过片刻功夫,又恢复自如,道:“罢了,谁想到会发生这等意外呢,也不能算你的错。”

“国公爷这么说,更加愧杀下官了,这全因下官治家不谨,才生出这番事故。”美男子说着再度躬身,“下官必定将功补过,请国公爷允许——”

“不必了。”魏国公摇了摇头,继而苦笑,“你家的事闹出来,我府里这个慌了神,探头探脑地乱打听,露了马脚,让我看出来了。”

美男子一怔:“这——”他只说了一个字,就忙住口,魏国公没有细说,显然是不准备把其中秘事泄露,他当然也最好不要打听。

就只好道:“下官惭愧,今遭没帮上忙,反险些给国公爷添了乱子。”

“事情已经过去,就不要再多说了。你如今还是考虑一下,如何给这金陵城里的百姓们一个交待吧。”魏国公道,“这件事如今已经传得街知巷闻,要是发生在别人家里也罢了,偏偏出自你这个管着一府刑案的推官家中,唉。”

美男子咬紧了牙关,道:“下官回去一定严查此事,给国公爷一个交待。”

原来他正是最近金陵城的风云人物——应天府推官张兴平。这位张推官整天断判别人的案子,结果忽然地,自己家后院着了火,竟闹出稚女被投毒的丑闻来,还不幸地暴露在整条街的百姓面前,更不幸地是这暴露的日期恰恰在清明节里,简直似冥冥中来的天意指引。

几样因素加起来,不过几天功夫,已成功地把张推官推到了风口浪尖上,如今是人人都在等着:看他如何料理自家的这桩刑案。

如此万人瞩目之下,一着不慎,很有可能就要断送掉他的政治生涯——魏国公的话里,隐藏着的正是这层意思,而大概是觉得他的表态还太平常,魏国公更添了一句话:“我原打算着,过两个月待你这届任满之后,同汪知府打声招呼,考满里给你定个上等,你好往上动一动,只是如今,是不成了。”

不管张推官的这桩家事处理得如何,哪怕手腕圆融到完美无缺,他也是白壁有暇了——事后所做的一切都只能算补救,他家里既闹出这桩事,还闹得满城皆知,那一个治家不严的名声是跑不掉的,而这个名声,足够有心人作一篇好文章了。

“……”张推官心中一沉,颓下肩膀,努力使自己的声音保持平静,“是下官不争气,白费了国公爷的苦心。”

“你自家的家事,我也不便再多说什么,万幸你那外甥女命大,救了回来,事情还有可转圜之处。”魏国公语声和缓地说罢,端起茶盏,喝了一口,“好了,你家中事多,我就不虚留你了,去忙你的罢。”

张推官闻言恭敬行礼,告辞离开。

离开前院范围后,张推官的脚步一改先前的沉稳,变得又快又重,他踩着这样发泄一般的步子,一路出了公府,钻进等在左近一顶不起眼的青呢小轿里,冷声道:“回家。”

抬轿的轿夫听见如此声气,知道主人心情极差,一个字不敢罗嗦,闷不吭声地起轿便走。

——心情不好的张推官不知道,等他回了家,还有更叫他头疼的事呢:他那位魏国公口里“命大”的外甥女,好容易捡回一条命来,却十分地不想要,在侍婢们的日夜看守之下,硬是寻了个空档,闹了出自尽。

☆、第3章

陆锦是真的想死。

这是她明白过来自己身上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后的第一个反应。

穿越!

穿到了不知几百年前、一个短手短脚年方十岁、还身中奇毒的小萝莉身上!

以上三条中的任意一条,都足以让她想死一死,而三条叠加在一起的威力,让她在稍微能控制住这具身体的第一时间就毫不犹豫地把想法付诸了行动——她现代的那具原身应该没这么快就拖去烧掉,她死得快一点,应该还能赶上回去,她是不知道她的原身被撞成了什么样,但只要不是高位截瘫,哪怕缺条胳膊断条腿她都认了!

陆锦是如此不甘心,她亲妈死得早,她从小被迫和小三转正的后妈斗智斗勇,斗了十来年,终于把自己斗开窍了:不是她斗赢了,而是她长大了,作为一个终于熬过中二期的成年人,她忽然醒悟过来,她到底图什么呀?这个家里就是没有她的位置了,她爸和后妈以及后妈生的一双儿女才是吉祥如意的一家,这其实没什么大不了,既然认清了事实,那放弃就好了,外面天大地大,她有手有脚有文凭,上哪混不到一碗舒心饭吃?继续作为一个多余的产物挤在这个不属于她的家里,把自己整得像个斗鸡样,她才真是想不开。

顿悟之后,陆锦麻溜地收拾东西就准备跑路了,怎知她已经退了步,她后妈却不懂得什么叫见好就收,反而深谙得寸进尺的真谛,看见家里这个原配留下来的拖油瓶吃了多年干饭,终于长大了,白白净净,清秀可人,可以拉出去派一派正经用场了,于是一点都没耽误,飞快给她介绍了个对象。

这对象是她后妈一个牌友家的儿子,乍一看也算青年才俊,不管是出身家世,还是本人相貌能力,都十分拿得出手,两个人的条件拿出来比一比,陆锦还算是高攀了。当然,人无完人,这位青年才俊身上也有一点小小的不足——性别男,爱好男。

陆锦起初不知道,因为她一点也不想了解这位才俊,她后妈直接把人领进家来做客,她是猝不及防地被迫相了这场亲。之后她就更坚定了离家的决心,她不想再和后妈扯上任何一点关系,哪怕她后妈这回忽然良心发现,递给她的是个没毒的苹果,她也不想沾边。

可是老话说得好,树欲静而风不止,她生活的新城市选定了,机票也悄悄买好了,就在离家的前一天晚上,却收到了一个陌生号码发来的数张床照和真爱宣言——嗯,没错,是才俊的男朋友发来的。

这下把陆锦恶心的,她好不容易痊愈的中二病来了个卷土重来的大发作,行李一丢,机票退掉,要玩是么,她就陪这些贱人来玩一场大的!

后妈拼命跟她说才俊有多么看中她,对她一见钟情,她默默听着,少见地不炸刺,后妈以为她对才俊很满意,于是就又往那边传话。

才俊便来约她出去吃饭,她去;约她看画展,她也去;再约她去布雷肯里奇滑雪,她还是去——这是国外了,涉及到在外过夜住宿,但她不怕,有了前两回打底,她已经确定才俊是个纯gay,不说牵手了,连并肩欣赏名画时中间都要站得隔开两个人的空档,她都怀疑自己身上是不是自带了个看不见的反弹光圈,这叫对她一见钟情?呵呵。

从滑雪胜地回来之后,后妈就兴冲冲地来和她商谈订婚事宜了,是,两个人认识时间是不长,可难得两情相悦啊,家境又般配,先定下来,然后再相处也一样嘛,这样的好男人,不赶紧抓到手里,万一有了变数,可没地方后悔去。

后妈自己知道提得太急了,所以嘴上不停地找了一堆借口,她却不知,这也正中了陆锦下怀:她青春宝贵,哪能拿来和这些贱人打持久战?速战速决最好。

各怀鬼胎之下,订婚事宜的筹备顺利而神速地开展了,陆锦她爸从商,打拼多年,算是中产阶层,才俊家则要更好一些,两家在这个二线城市里都算是有头有脸的人物了,虽然只是订婚,当日也佳朋满座,宴席办得热闹而隆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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