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1 / 2)

加入书签

在江凭阑终于不堪忍受彻底爆发之前,斗笠男终于说出了人话:“饿了吗?”

这不是废话吗?她从昨夜到现在滴水未进,能不饿吗?要不是深知以自己现在的处境不可能饱餐一顿,她早该放任肚子叫出声来了。

她刚想答,又听他道:“出腿无力,一定是饿了。”

江凭阑险些再栽一次。

她忍住,咬牙:“对,我饿了,麻烦给我来一份红酒焖子鸡,鸡要公鸡,酒要香贝坦干红,谢谢。”

斗笠男显然没听明白,却还是朝后打了个手势,下一瞬不知从哪儿冒出来两个姑娘,一个穿黛紫色,手里拎了一只野兔,一个穿烟粉色,怀里抱着一捆柴火。

黛紫色的姑娘锥子脸,面白如纸,幽若鬼魅,坐下来就开始给野兔剥皮,手法熟练,自始至终没有表情,连眼睛都未眨一眨。

烟粉色的姑娘娃娃脸,走近时对两人笑了笑,两颊酒窝深深宛若云霞,也坐下来开始生火,她动作不快,但却出奇地细致,连柴火上一根多余的的枝杈都要处理。

江凭阑不知怎地就想起商陆。穿越以来见到的这三个女子,从长相上来说其实还是鹅蛋脸,清秀干净的商陆看着最让人舒心。至于脾性嘛,算了吧。

不等斗笠男招呼,她已经自顾自地坐了下来。他看她一眼,也没阻止,坐在她的对面。

两位姑娘很快就烤起了野兔,江凭阑也很快发现,今日刮北风,而自己正好坐在下风位置。

她在劈头盖脸的烟雾里后知后觉地明白了他为何没有阻止自己。

自讨苦吃的江凭阑开始咳嗽,咳着咳着忽然记起来,从前野外生存训练时也有过类似的经历。为了考验她,江老爷子每次都将她与二十六个保镖打散,而那个时候,总有一个人会在最短的时间内找到她,给她烤火,让她坐在上风的位置。

野外很少有鸡,更容易打到的是兔子,可她偏偏不爱吃,耍着性子说:“我就是饿死也不吃兔肉。”

每次她这么说的时候,那人总会告诉她:“你吃了这兔肉,才有力气活下去,才能吃到你爱吃的鸡。”

于是她就不情不愿地妥协了,后来这样的次数多了,就发现兔子肉其实也挺好吃的。

想到这里,她嘴角微微弯起,这一刻笑意温软,眼底似有涟漪泛起。

对面人隔一幕烟尘看她,忽然怔了怔。

野兔肉的香气很快将江凭阑从温情回忆里拉了出来,她凑过去嗅了嗅,又朝四面看看,有些遗憾地叹息一声:“这里似乎寻不到柠檬草。”

斗笠男瞟一眼她被熏得灰扑扑的脸,随口道:“那是何物?”

“哦,”她收敛了自己脸上略带遗憾又略微憧憬的神情,“你们或许叫它香茅草,可以调味,很香,配野兔肉再好不过。”

他看一眼身旁人,那一身烟粉衣裙的姑娘似乎意会了什么,笑着从怀中掏出一个小瓶子,拧开盖子往野兔肉上撒,粉末遇上烤得正熟的野兔肉,立刻散发出一股诱人的香气。

江凭阑的眼睛唰一下亮了:“胡椒?不对……孜然?也不是……”

那撒调料的姑娘抿唇一笑,神秘道:“是奴家自己调配的佐料。”

“哦。”她随口应一声,掏出一把锋利的刀子就开始割肉,手起刀落,三两下卸下一只腿来。其余三人都没有动作,黛紫色的姑娘看火堆,烟粉色的姑娘看她,斗笠男的眼神似乎落在她身后。

她旁若无人地吃,大手大脚地吃,放放心心地吃。第一,凭斗笠男的身手,要杀她不需要靠下毒,所以这肉没问题。第二,吃饱了才有力气跑路。

或许是她表现得太过从容,反倒令原本从容的人觉得不适。半晌后,斗笠男主动开口:“你不觉得奇怪?方才那妇人为何要杀你。”

她咽下一口兔肉,抬眼看他:“有什么奇怪的,不就是为了钱?”

他一瞬不瞬地盯着她此刻神情,好像要从她脸上看出朵花来,看了好一会才转开目光道:“你想错了。”

她将骨头一丢,舔了舔食指,又拿起刀子去割肉,一边道:“那你说说。”

“你以为,那妇人是为了千金令才埋伏于山野中,杀了茅屋里的一家三口,做了这场戏与你看?”他说话时语气是淡的,神情也是淡的,“但恰恰相反,那妇人就是茅屋的女主人,躺在血泊里的,正是她的丈夫与孩子。”

她似乎愣了愣,又像是明白了什么,恍然道:“那她是将我当成杀害她丈夫与孩子的凶手了?”

“不,她没有。”

她挑眉,一个略带疑问,示意他继续往下说的表情。

“因为杀死那两人的,是她自己。”

她一口兔子肉刚咽下去,听见这一句似乎噎了噎,一张脸涨得通红。刚想伸展手臂好让那卡在喉咙里的肉快些下去,对面斗笠男衣袖一挥,一股风绕过她的前襟转而击在她的后背。

那风不轻不重力道刚好,然后,肉就下去了。

她长出一口气,却无甚感激的意思:“吃饭时候别下猛料,不知道会噎死人?”她翻翻白眼,“你说凶手是她自己?难不成她为了钱连丈夫孩子都可以不要?”

“天下之大利最大,利益面前如此取舍,有何不可?当然,或许其中另有隐情也未可知。”

她似乎对那妇人的事不做关心,也并不好奇他是如何知道这些的,只是冷笑一声:“是,天下之大利最大,那么请问你抓我,利在何处?”

他食指朝着她身后山脉遥遥一指,一个极具力度的手势:“远处。”

她将手中腿骨咬得咔咔响,切齿道:“我不喜欢打哑谜,你最好痛快点说明白。”

他瞟一眼被割得残缺不齐的野兔:“敌人的敌人便是朋友,帮助朋友等同于打击敌人,那就是我的利。”

她叹了口气,又一个自说自话要当她朋友的,古代人都很缺朋友吗?不过……敌人的敌人?他跟那个“艳舞门”有过节?

她仍旧觉得斗笠男的出现很是蹊跷,也并不认为自己需要他的帮助,但能少一个敌人,尤其是一个看上去很厉害的敌人,总归是件好事。

她丢掉啃了一半的兔腿,抓了把草抹去手上的油渍,满意地拍拍手道:“那好,你打算怎么帮我?”

“很简单,千金令只在南国的土地上生效,离开这里。”

她虽不清楚离开南国去到北地需要多长时间,但可以肯定的是,这一路必然遥远凶险。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