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1 / 2)
最初几秒钟他着实怔了怔,没能将这八个字与颂然联系起来,还翻回去确认了一遍封面。封面上的幼儿姓名清清楚楚,正是颂然。
病情描述很敷衍,潦草几句话,算得上不负责任,大意是这个孩子对连续的数字极度敏感,无论听见还是看见,都容易出现应激反应,会不吃不喝、不眠不休地顺着数下去,谁也劝不住,直到体力耗竭昏迷为止。要是中途数错了,还容易引发重度焦虑,情绪崩溃,经常一个人哭得浑身抽搐。
贺致远专门注意了一下,强迫症的确诊日期与颂然进入福利院的日期只差几天,这意味着颂然入院时,精神状态已经很不稳定。
他记得这个大男孩笑起来的样子,牙齿皓白,酒窝深陷,眼中永远映着六点钟晨曦般的光辉,不见一丝阴霾迹象。
与病历中判若两人。
贺致远明白,病历中记录的是颂然的十七年前,看似与今完全割裂,可颂然的敏感、易怒与毫无来由的自卑,恰是那段童年经历栽下的因果。
他找到了答案,还想追溯颂然成长的脉络。
“颂然,我看到了病历第一页,上面说,你小时候得过强迫症。”贺致远换了稍显轻松的态度,安慰他,“强迫症不是什么严重的病,很多人都有。我认识的一些朋友,有的喜欢收拾房间,有的走路爱踩格子,有的吃薯条一定要长短间隔着吃,大家都……”
“我不一样的,我和别人不一样。”颂然出声打断他,苦涩地笑了笑,极轻地说,“贺先生,你没见过我犯病的样子,很吓人的,真的,不骗你。”
他望着漆黑无边的天花板,手指悬空,指尖不自觉微微颤抖,在空中划下了一个阿拉伯数字,然后飞快握紧了拳头,死死扣住五指,掐进肉里,不许它再乱动。
不可以。
数不完的,你明知道数不完的。
隐隐又有大量失序的数字冒出来,浮现在脑海中,密密麻麻,像迁徙季节翻出海浪来的、鳞光闪烁的巨型鱼群。它们嚣张地列成一排,集体尖锐鸣叫,起初只是模糊的虚影,后来开始变得清晰,想要激起他忍耐已久的渴望。
想一个一个数过去,从一开始,数到无穷的尽头,仿佛幼年的承诺还可以兑现,他等待了整整十七年的那个人,还在遥远的某个地方,随时准备回头。
“贺先生,你不忙的话,我给你讲一个故事吧。关于我,还有我的病,很短的。”
颂然伸出手,摸索到他送给布布的那只兔子玩偶,把它揽进了怀里。兔子胖墩墩的,毛发绒软而暖和,浅栗色,可以用生褐添足量的水调出来,大面积刷绘,也可以用0号笔一根根细化。
色彩、形状、温度、质感……他喜欢所有感性的东西,因为与数字无关,所以安全。
他抱紧了兔子玩偶,直到那些侵入脑海的数字被这只守护神驱赶出去,才呢喃着说:“我一直想找人倾诉,可总也找不到。我身边没有亲近的人,我想要有的,可就是没有……十几年了,忘不掉,也治不好,再不说的话,我会憋坏的……”
他慢慢地说着话,嗓音轻飘,不露泪意,却像一层濛濛浮雨,令人揪心地疼。
贺致远很想抱一抱他,给他一些除了言语之外的切实抚慰,只是相隔一万公里,他无能为力,唯有寄托于声音。
“你说吧,我听着。”贺致远道,“就当我在你身边,从后面抱着你。”
“好。”
颂然点了点头,双臂在胸前交叠起来,抚上自己的肩膀,逐渐收紧,仿佛真的被人从身后拥抱一样。
第二十三章
day 09 21:18
在六岁以前,颂然是有家的。
j省g市,南坞乡下溪村,山脚半亩良田,村口一间瓦舍。
他的母亲早逝,父亲靠做农活维持生计,独自将他拉扯大。兴许是鳏夫孤独的缘故,父亲一直沉默寡言,眉宇总也舒展不开,但凡有了余钱就买烟买酒,酗得极凶,不爱搭理他,反之倒也不像村里其他父亲那样,动辄打骂孩子。
冲着这一点,颂然觉得父亲是爱他的。
那会儿他懂事早,不像其他娃娃一样喜欢惹事生非——要么光着腚追狗,要么光着腚被狗追。他向同村上小学的哥哥姐姐借来教材,不帮活的时候就坐在门槛上念,左手语文,右手数学,心想今后要好好读书,赚钱孝顺父亲。
五岁那年,他已经能从一数到一百,再倒着数回一了。村里的老师夸他有天分,说将来学好了数学,他可以做会计、做出纳,帮人管账,比辛苦种田要来钱快。
颂然于是搬了一只小条凳去村里的小学蹭课,一笔一划学着写数字。
后来的某一天,他从邻居嘴里听到了一些闲言碎语,说父亲打算离开下溪村,去繁华的省城打工,等过几年攒够了钱,好续一房媳妇。
他跑去向父亲求证,父亲抽了口大前门,缓缓吐出呛人的烟雾来:“你妈走得早,我不能一辈子单着,总要找个人一起过。”
颂然问:“爸爸,你会带我走吗?”
父亲没说话,也没看他,顾自盯着烟头沉默良久,点了点头。
颂然于是放下心来,继而产生了一些伤感的念头——他就要离开这座小村庄了,玩伴带不走,卖豆腐的阿婆带不走,鸡鸭猪狗也带不走。省城固然新奇,却是一个令人畏惧的大世界,宽阔的马路盘根错节,不像小村庄里,一条土路就能串百家。他得紧紧跟在父亲身后,免得走丢了。
临行前,父亲装了整整两蛇皮袋的家当,颂然有样学样,也叠好自己的衣服裤子塞进去。父亲全给拿了出来,弃置一旁,说:“别带了,到省城给你买新的。”
颂然信以为真,喜滋滋地挑了一套最好看的换上,把其余的衣服送给了小伙伴们。
六岁生日那天早上,他跟着父亲第一次踏上了绿皮火车。
火车拉响了悠长的汽笛,锅炉内蒸汽滚腾,机械轴带动几排钢轮“咔嚓咔嚓”碾压着铁轨——颂然攥着手里的车票,来到了一座陌生的城市。
t市。
父亲告诉他,这里就是省城,颂然没有一点怀疑。
对初出茅庐的他来说,这儿有水泥马路、火车站、楼房、商场和小轿车,有与乡村不同的建筑粉尘味,路上行人穿着新奇古怪的衣服,当然是一座辉煌繁荣的“大城市”。
走出火车站,转乘中巴车。他帮父亲拖着沾满灰尘的蛇皮袋,战战兢兢绕过旁人,找到了两个空座。车辆开动起来,他枕臂趴在窗口,好奇地打量着沿途熙熙攘攘的人流,心想,从今天开始,我就要住在这儿了。
这里的房子每一栋都好高啊,是住两层楼好呢,还是住三层楼好呢?
胡思乱想中,车子拖着一路逶迤的尾尘到了站,父亲扛着蛇皮袋带他下车,走过不长不短的一段路,来到一座大院前。
院门是老式的铁栅栏,挂着褪了色的红横幅,旁边的传达室空荡荡的,没有人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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