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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榻上有几,几上摆着一盘桔子、酸梅、朱橙等果子,在鸳鸯淖雪天难行,如玉许久未曾吃过果子,恰捡了一只桔子,抬头见张君盯着自己贼兮兮的笑着,一只桔子扔过去,张君这才恋恋不舍的走了。

只待他一走,如玉大松一口气,取只引枕转身仰躺到了这榻上,闭上眼睛盘算晚上如何跟张君商量接下来的事儿。

一楼大堂中,沈归还不曾卸甲,单手拄剑,直挺挺的在地上站着。

他昨夜接到军令,连夜从云内州赶来,五更在这官驿内见张君,不过一个照面而已。方才如玉上楼时随从的人太多,他远远瞥见她,她却未看到他。

帝王更迭,张君如今仍还是正三品的学士承旨,但赵宣性寡而柔,遇事无决断,朝事向来以国舅爷姜顺并姜士恩,并张君三人决断。

他忽而请旨出京,弹他边防管理混乱,带兵不力,要亲自往云内州边防大营,不必说,沈归也能猜到张君是找到如玉之后,有意发难了。

未几,便有花剌兵来请沈归上楼。

张君在二楼一间只有公案的公房内,唯案后一张椅子,他坐着。沈归进门,便只能站着回话。

“如今正值花剌与我大历联兵灭夏,沈统兵驻守云内,便是要防金人趁虚作乱,挥兵南下。我怎么听闻你与金国都元帅完颜冠云交往颇深,还曾一起游猎鸳鸯淖。难道西北狼反先帝一次不够,如今又生了叛心?”

沈归双手拄剑,古铜色的脸上没有任何表情,唇抿一线,叫面前锋眉俊目的小翰林盯着,任凭他愤怒,挑衅,淡淡道:“我只忠于一人,从不曾生叛心。这个,当初在天清寺一晤时,我就曾坦承过。”

张君一拳头就砸到了桌子上。当初在天清寺浮屠之上,恰是沈归第一次诱他反叛。沈归与张震皆是有野心,有谋略的良将,他们生了欲要叫这江山易主,从而荡平六国的雄心,于是想要说服他,拉他入伙。

张震因为府中生了张诚那个叛徒的原因而不敢写信,叫沈归亲自赴京,沈归说服他的理由,便是如玉。无论皇帝姓甚名谁,他此生只忠于如玉。

正是因为如玉嫁给他张君,所以沈归才会无条件臣服于张震,供他兄弟二人差遣。

“既张承旨认为我生了叛心,如实上奏天听即可。须知我女真族朋友多得是,不止完颜冠云一个,更有许多可一起杀人越货,盗抢物资,或者能一起谋杀个皇子也不定。”沈归语气淡淡,赵钰之死从他口中说出来,不过踩死一只蚂议一般。

张君怔得一怔,反问道:“为何?为何你只忠于如玉,难道你也是花剌人?”

这是自天清寺那一晤之后,一直埋藏于张君心中的疑问。

沈归本欲走,提了剑又重拄于地,那一无表情的脸上渐渐泛了柔光:“张承旨可愿意听我讲个故事?”

张君不语,盯着沈归。

沈归道:“我十四岁从军,二十岁时任甘州大营统兵,外号西北狼,杀人如麻,不知天高地厚,以杀人为乐,与赵钰一般,噬兵胜于世间一切……”

张狂,孤高自许,不奉上级,这些,也许赵钰无二。所以六年后,他被当朝文臣们栽赃陷害,最后愤而落草。恰那时,他寻到一些线索,知道辽亡帝的遗孤,契丹王朝最后一位公主在柏香镇。

那是他与安敞于绝境中忽而生出的良机,可以叫他们从此另立山头,自封为王。天大地大老子最大,不必去逢迎那些虚以尾蛇的文臣,不必眼看敌人扑上来,却仍还眼巴巴要等京中的御旨才能开战。

千里迢迢追到柏香镇,再追到陈家村,那种小小村落,方圆十几里之内人人见面都能数对方的老底,对于祖上八代清楚的不能再清楚的地方,陌生人自然不好进村。他与安敞末路穷途,扮作两个货郎进了村子,头戴烂毡帽,披着烂褛衣,一路进了村头麦场。

那年如玉才十二岁,在陈安实的背上趴着。两只小手环着陈安实的脖子,只一眼,他便认出那是他十四岁那年,于行军途中所见过的,元妃所生的公主。

柏香镇陈氏一族的妇人们,族规禁令不准出村,所以比任何地方都希罕货郎,一众妇人将他与安敞被围在中间,半路劫来的货担上还有前任货郎身上死时溅上的血迹。

陈安实笑着问如玉:“想买什么,胭脂还是水粉,你随便挑,我都替你买得。”

她穿着一双黑绒面的布鞋,于一众土黄黑的乡民中间,才十二岁的小姑娘,用美来形容也是亵渎,她是饶水河畔的天之神女,是天帝的女儿,单纯温善如鹿一双眼睛牢盯着他,穿过人群向他走来。

货担上那劣质的胭脂水粉,她一样样摸过,最后拣了一只顶针,套在拇指上试了试,又选了一把锥子,伸出玉白的指尖蹭了蹭,最后翻到一包黑油纸包着的银针,总共选了这几样。

人群中有个妇人笑着说:“瞧瞧,柏香镇来的娇小姐要学着作针线了,连柏香镇的娇小姐都能呆得,你们可不能再嫌咱们这陈家村苦寒了。”

如玉笑了笑,将那只顶针套在细细的食指上空晃着,转身对陈家实说:“哥哥你瞧,比戒指还好看呢!”

那是十二年沙场之后,沈归第一次直观体会宿命与轮回。她的家,她的国,她本该拥有的一切,他也曾参与了那场毁灭,天真,单纯,本该锦衣玉食的公主落于农家,笑着拣起她人生中第一枚安生立命的顶针,还是经自他的手。

出村子的时候,他与安敞自垭口而上,要往深山中去。她就站在垭口,笑望着他与安敞,他经过时,低声说:“货郎,山后那林子里,瞧见否,两棵红彬相夹的地方便是正道,出去再绕两里路就能到柏香外埠的。”

在他们回头,经过她身边时又说道:“货郎走乡串户,无论那一村那一户的孩子妇人们,都是极盼望你们来的。往后你们可还来否?”

安敞止了步,粗声道:“来,自然来!”

两人挑着货担翻过垭口,爬过那道深沟,老老实实自两棵红彬相夹的地方走过,安敞在前,一脚就踩到了一个兽夹之中。

当他跃上树梢时,山的这一边,她手中晃着一缕白棉线,那白绵线上沾了货郎的血,所以叫他藏匿到了货担下面,谁知她竟翻了出来。

沈归忽而就省悟过来,她长在柏香镇,而柏香镇的货郎,她自幼熟识无比。那血迹叫她推断出他们杀了原来的货郎,抢了这货担过来。于是,她将他俩诓到兽夹之中,要安敞吃那兽夹一痛。

本来,他从未想过打扰如玉的生活。陈家村也许苦寒,也许有很多不便,但放之于大环境中,那是个安全而又舒适的避风港,而陈安实,是个难得又志气又本分的男孩子。彼此心怀着爱意的年青男女,平凡而又幸福的一生,会是如玉最终的归宿。

他在月光下看那年青的男孩背着本该锦衣玉食的小公主转了一圈又一圈,从前山到后山,从皮梁到红陈寺的旧址。

他再度回陈家村,落户于那山脚下时,如玉仰面看他一把把往墙上涂着麦糠与细泥和成的墙皮,手中端着只盛面的盘子,笑嘻嘻说道:“大哥是新来的吧?这村子里日子不好过了,我也是新来此,咱们一起把日子好好过下去,好不好?”

从十三岁到十八岁,她整整替他多病的老娘送了五年的饭,熬了五年的药,风雨无阻,便是丧事,也是她一人操持打理。

三十五年云烟过眼,他从一个愣头青的火头兵变成了无主,无家,无业的兵痞,而他曾惊艳过的,怜惜过的,心悸过的那个女人,自泥土之中开出一朵花,孕育出的生命,如今重又在孕育着新的生命。

忽而,沈归整个人披着乌金沉甲便扑了过来,他一拳砸在张君的手侧,冷盯着他,目眦尽裂:“若你兄弟还有野心,还想让我沈归替你们卖命,你就记着好好待如玉,概因她跟着谁,我沈归才会尽忠于谁。”

他在她生命中出现过三次,第一次是毁灭之神,第二次和第三次,只是旁观者,如今,他想做她的救世主,亲自带她重新寻回往日的身份,让那饶乐水畔的天之神女,回到她的神座上去。

至于张震,或者赵荡、赵钰,不过是与他一样的痞子而已,谁也不比谁更高尚几分。

闷了一肚子的邪火回房,走到那双扇开的大门前,张君屏息敛气,沉了许久才敢进门。她歪在榻上架着个炭盆子熬奶茶,抬眉见是他进来,指了指对面道:“坐,坐了咱们说会儿话!”

早晨见她时,她与赵荡,恰就是这样斜偎在张榻上,舒适的不能再舒适,家常的不能再家常。张君又是一肚子的邪火,别别扭扭欠身在那榻边坐了。

如玉依旧歪着腿儿,却也欠直了身子,伸两根指头压在桌上:“第一,我的墨香斋可还在?我的安康是否还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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