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8章(1 / 2)
“那个人肯定是丁一。”白薇听完道。
“是,但没有任何证据能够证明他是丁一,那个谁死咬着不松口。”
白薇有点奇怪她怎么说林妮是“那个人”。
丁晓韵脸色变了,这件事要不是亲眼所见,谁也不能相信。就算整容技术有那么发达,几个月之内也不能会做到这种程度。
丁晓韵想了一会儿,才开口道:“你还记得我给你说过的林妮的保姆小芳吗?”
白薇点点头,林妮重度烧伤住院,小芳幸亏,回了老家。
丁晓韵:“林妮死了。”
嗯?死了?
林妮死了就没法指认丁一了。不过丁晓韵这话显然没说完。
“死的那个不是林妮,是小芳。林妮把小芳的脸揭下来换到自己脸上了,我见到简直不敢……”丁晓韵说不下去了,那种惊恐只有亲眼见到顶着小芳的脸林妮时才能感受到,虽然裴庭提前告诉过她,但那一刻她还是不寒而栗。
想当初她还去找过小芳,跟小芳了解过林妮的情况。那个小芳对她说照顾不了林妮了,要回老家去。
谁特么能想到那个小芳就是林妮。
昨天,那个“小芳”还用那一种怨毒的眼神看着她。
白薇的吃惊没有丁晓韵想象的那么大,其实她跟裴庭合计的时候,虽然没有说出口,但隐约有了心理准备。此时得到证实,心里反而觉得踏实了。毕竟是抓住了,这个祸害算是除掉了,也算是为小芳报了仇了。
“她不肯指证丁一,肯定是想见我和裴庭一面。”白薇拍了拍丁晓韵的手,她的手指还是冰冷的,可以想象得到林妮对她照成了多大的冲击。
丁晓韵回过神来:“我猜着也是,你们要去见她吗?”
“要。”不但因为丁一还逍遥法外,还关系到前世的真相。
第132章 第132章 真相
因为犯罪嫌疑人逃走, 这件案子还在侦破阶段,林妮暂时被收押在看守所。
白薇这不算是探望,而是协助警方调查。
被警员客气地请进问询室, 白薇坐在铁窗外面的椅子上等着。
铁窗隔开的另外一半屋子里,摆着一张桌子,后面坐着两位负责此案的警官, 高警官和林警官。
白薇在外面,是为了保护白薇。
白薇没有等很长时间, 就听见铁链拖在地上的声音,林妮手上带着手铐,脚上拴着铁链由两名女警扶着胳膊走了进来, 看到白薇坐在外面,她顿了一下, 才慢慢走过来, 在两位警官对面的椅子上坐下。
两名女警并没有离开,而是站在林妮左右, 防止她突然袭击警官。
“林诗妮,林妮,你要见的人来了。”年龄稍长的高警官道。
林妮点点头:“我能单独跟她说几句话吗?”
林妮一开口,白薇就吓了一跳,因为她的声音太难听了,就像两扇太过拥挤的门,挤在一起发出的那种声音。
暗哑又尖锐。
这是因为裴庭弄坏了她的声带,后来丁一虽然给她换了脸, 声带却是没法复原了。
白薇看到四位警察脸上也是忍受的表情。
“不行,我们能请到白小姐就很不容易了,不能再冒风险。”高警官拒绝了林妮的请求。
林妮看看手上的手铐,转向白薇:“你很得意?”哪怕是阴暗的监狱,她坐在那儿也光彩夺目,像是照亮了这个阴暗的角落。她快嫉妒死了,没法掩饰。
白薇适应了一下她的声音:“不,我没有什么得意的。你犯了法,还是老实交待,坦白从宽,抗拒从严。”
林妮听她说的轻描淡写,牙齿咬得咯嘣咯嘣的。
她身后的女警按住她的肩膀:“林妮,镇定,袭击证人,罪加一等。”
林妮被按回椅子上,她忽地笑了起来:“你们这些有钱人的走狗,就会欺负我这样无权无势的人,我只是正好在那间屋子里呆着,跟这件案子有什么关系?”
林妮从被抓捕回来,就死咬着跟这件案子无关。因为丁一尚在追捕之中,所以并没有人告诉她那两只镯子是假的。
高警官面无表情:“你涉嫌偷盗、私藏枪支、纵火杀人,再不老实交待,等我们收集完证据,等待你的只有法律的严惩。”其实还有一项罪名,但高警官也不知道怎么说,毕竟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偷盗别人的脸算什么罪,这种事向来只能在书上看到,竟然活生生地出现在面前,想想就觉得不寒而栗,幸亏他办案多年,还算有些心理素质。
“警官,我看我好像不能提供什么帮助,要不我先回去吧。”白薇道,顺便抬手理了理头发,让林妮看到了她腕上戴着的两只镯子。
“你站住!等等……我有话说。”林妮突然道,她想站起来,却再度被按了回去。
两位警官看向白薇,白薇点了点头。
“镯子是假的?”林妮问,她才反应过来,她一直以为是白薇操控了这些警察。
白薇听得懂她问的是丢失的镯子,道:“是,两只镯子都是仿造的,里面有定位器。”
林妮眼直勾勾地盯着白薇,半响道:“好,真好,真是好计谋。他知不知道你是怎么跟人私奔,抛弃了他,跟别人混在一起,为了一部戏就让别人睡烂,你这个婊、子!你竟然这样对付我,对付他的结发妻子!”
林妮声音之怨毒,令房间里的警官都打了个寒颤,可林妮这次控制住了,她只坐在椅子上一个字一个字地说。
她紧盯着白薇,觉得白薇一定会有所触动,因为她前世就是不能忍受才精神崩溃自杀,最后被送进了精神病院。
但是没想到,白薇只是淡淡的笑了笑:“那又怎么样,你还不是输了吗?他现在爱的是我,现在、以后、永远都只能和我在一起。”
四个警察听到这样的话,眼珠子都瞪大了,这些秘闻是真的?
“就算他知道了也不会相信。”白薇又补了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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