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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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王府这一位世子爷更是出了名的平易近人,早年他常常领着奴仆在市井游乐,一言一行都和普通老百姓一样,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有不认识的浪荡子冒犯他,他只是一笑而过。

花庆福摇摇头,不知该庆幸李子恒临危不惧,还是为这个傻大胆苦笑:“世子爷轻车简行,不想暴露身份,你们把他当成一个寻常富商就行,别拘泥。”

想了想,特意叮嘱一句:“如果世子爷要和你们比球技,你们晓得该怎么做吧?”

所有人都乖乖点头,连李子恒都明白,想讨好贵人,就得让贵人高兴,不论比什么,都得让贵人赢。不止要放水让贵人赢,还要放得天衣无缝、自然而然,让贵人看不出一丝破绽,做戏要做得像模像样才行。

世子果然提出想和李子恒他们讨教球技。

众人互望一眼,确定好双方人选,摆开架势,金长史抢过哨子,亲自为世子吹响开赛的哨音。

世子快六十岁了,身子骨仍然硬朗,把长袍塞在腰带里,在半场里跑来跑去,众人控制着节奏,尽量把皮球送到他脚下。

“哐当”一声,皮球冲破守门员的五指关,灌入球网。

众人连忙齐声叫好。

李子恒直喘粗气,陪世子踢球,比他们平时训练累多了。

世子毕竟年纪大了,跑完半圈球场,脚步明显变得沉缓起来,跟随的侍者生怕他伤着,想叫停比赛,又怕惹他不高兴。跟在球场旁跑来跑去,不知该怎么办。

惟有金长史从容不迫,越众而出,走到世子跟前,很有眼色地送上擦汗的手巾。

其他人顺势上前恭维奉承,李子恒他们默默退到一边。

世子还没过瘾,不过他素来随性,不想逞强,甩甩胳膊,走向场边:“这玩法新鲜,谁想出来的?”

世子平时很喜爱玩蹴鞠,传统的蹴鞠讲究技法花样,注重形式,好看是好看,玩起来却有些单调乏味。不像他今天观看的比赛,简单直接,但酣畅淋漓,激情澎湃。整场比赛期间,他一直目不转睛,看得如痴如醉。

金长史看向花庆福,花庆福笑答道:“船工们平时闲着无事,偶然学来的玩法。”

金长史面露诧异之色,世子明显是要奖赏修建球场的人,这可是千金难得的大好机会!能在世子跟前露脸,就等于多了一座稳固的靠山,以后的好处多着呢!花庆福竟然轻易放过了?

花庆福把头埋得低低的。如果让人晓得球场真正的主人是李绮节,别人会怎么议论且不说,金长史估计会头一个变脸,要么觉得李绮节别有用心,要么因为看不起李绮节的女子身份而怒火中烧。这些年别人都以为他的生意越做越大,其实他只是在替李绮节跑腿。交游越广阔,认识的人越多,他越来越能明白李绮节为什么有那么多顾虑。商会里的人都是人精,心眼算计层出不穷,如果他们发现李绮节的存在,早就一窝蜂扑上来喝血吃肉了。王府是座好靠山,但牵涉的东西也更敏感更复杂,暂时不能让金长史看出李绮节和他的关系。

侍者们簇拥着世子走远,几个面白无须的内侍留下分发赏赐。

离开球场前,世子忽然咦了一声,指着路边一间酒肆:“那牌子上写的雪泡酒是什么酒?怎么从来没听说过?”

酒肆不大,只卖酒水,不供茶饭。店里窄窄一小块巴掌地方,除了几列盛放酒坛的木架子,再就是一座木板围起来的简陋柜台。伙计站在柜台后,为人打酒。客人很多,他手脚并用,打酒、收钱、扯皮,在咫尺柜台间转来转去,忙得陀螺一般。

幌子下两溜排得很长的队伍,一直排到街尾,前头的人装满酒壶,心满意足离开,后面立刻有人跟上,眼看天色将晚,队伍仍然还是那么长。

店前悬有一块木牌,上面零零总总写了十几样酒名,桂花酒、茉莉酒、玫瑰酒、菊花酒、葡萄酒、黄酒、金华酒、烧豆酒都很常见,唯有一个雪泡酒,一个一杯倒,世子闻所未闻。

立刻有侍者掏出一把碎银子,前去买酒。排队的老百姓看他们衣着不一般,又个个凶神恶煞的,不敢得罪,纷纷避让。也有不原意让的,在一旁对他们指指点点。

世子皱眉:“今天是出来玩的,让他们老实一点!”

金长史连声答应,“世子爷,这酒肆的酒俱是李家酒坊所出,那花相公就是李家酒坊的掌柜,他早就备了两坛好酒孝敬您,就搁在王府库房里呢。这外边店里卖的,肯定比不上送到王府的好。”

雪泡酒和一杯倒金长史都品尝过,味道确实独特。雪泡酒酒液金黄,泡沫雪腻,入口微苦,喝下肚之后才能品出酣畅爽快。一杯倒是烈酒,看似清冽纯净,其实后劲十足,闻起来像一种南边上贡的花露,香气十分馥郁。本来是叫火炮酒的,因为酒性实在太烈,普通人喝完一杯,就醉得不省人事,名声渐渐传开,县里的人都管它叫一杯倒,火炮酒这个名字倒是没人提起了。

金长史很喜欢喝雪泡酒,暑夏时冰过的雪泡酒滋味最好,他几乎每天饮一壶。而且他收了花庆福的好处,拿人钱财,替人办事,所以他才会卖力向世子推荐这两种酒。

他说的是实情,送到王府的两坛酒是上品。当初李绮节光是把酿酒的材料找齐全,就费了不少功夫,为了减少成本,她把自己名下的田地全部开垦出来种莓草和麦苗。李家酒坊的老师傅性情顽固,认为她是异想天开、糟蹋粮食,宁愿卷铺盖走人,也不愿意为她酿新酒。只有划到她陪嫁中的那家酒坊肯听她指派,这才能顺利酿出雪泡酒和一杯倒。

“哦?”世子兴致盎然,“回去让人送一壶到我房里。”

☆、第94章 九十四

从孟家门口经过的时候, 李绮节恍惚听见一阵婴儿啼哭声。

“前几天孟七娘带着杨小郎回家来省亲。”进宝看李绮节面露疑惑之色,开口为她解惑。

“杨小郎?”宝珠眼前一亮,压低声音,“就是黄鹂鸟生的那个?”

李绮节偶尔提起小黄鹂时, 总是以黄鹂鸟来称呼她,久而久之,宝珠也跟着叫起黄鹂鸟。

“可不是!”进宝推开院门, “昨天孟家丫头抱着他在巷尾遛弯,我过去瞧了一眼,长得虎头虎脑的,可招人疼,就像和杨五少爷一个模子里刻出来似的!”

宝珠皱眉, 扭过头去, 暗暗横进宝一眼:没事儿提杨五郎做什么?!

进宝撇撇嘴巴, 不甘示弱地反瞪回去:都是陈年往事了, 为啥不能提?

门房以为家中来客,揣着袖子迎上前,看到进门的是李绮节,吃了一惊:“三娘回来了!”

“阿爷呢?”

“官人在房里吃饭。”门房一拍脑袋,“三娘还没歇夜吧?家里没开火, 只有买的笋肉馒头和煎花馒头。我再去外头买点糕饼点心?”

“不劳您操心, 我去灶房煮一锅鸡丝面就成了。”宝珠提着篓子,径直走进灶房,进宝跟过去帮忙。

李乙独坐在正厅的案桌前用饭, 桌上只有一碟桂花腐乳,一碟油盐花生米,一碗绿豆稀饭,并一盘拳头大的馒头。他筷子上夹着一只吃了半边的馒头,吃一口稀饭,咬一口馒头,吃得慢条斯理,不慌不忙。

李绮节站在门边,静静看了半晌,不知为什么,鼻尖忽然一酸,差点掉下泪来——倒不是伤心,而是一时感慨:她马上就要出阁嫁人,李子恒也到成家立业的年纪了,李乙孤身一人留在家中,连个能一起说话的人都没有。他们这样的人家,从来没有食不言、寝不语的规矩,一家人围坐在桌边吃饭时,一般是最热闹的时候,你一句我一句,说说笑笑,吃饭也吃得格外香些。

“阿爷。”

她轻轻喊了一声。

李乙抬起头,“三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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