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6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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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子霄的母系基因提供者,孙明红,是个很有心的女人,她出身贫困,父亲酗酒、赌博、打人,母亲则频繁出轨,偏偏这俩人就跟宿世冤家一样,就是不离婚,反而乐此不疲的样子。孙明红在这种扭曲的环境中长大,性格也十分的偏执奇葩。

王鹏程和李昭瑜每次约会都选在一家十分尊重客人**的酒店中,彼时孙明红就是那家酒店的服务人员。

孙明红暗地里观察他们良久,也不知道她是怎么想的,她借职务之便,偷偷潜入他们的房间,拿到了一只装满精♂液的安♂全套。

没用任何科技手段,非常原始的手法,孙明红怀孕了。

她很有耐心。

一直等到怀胎七个月,才挺着大肚子找上门来,说她怀了李昭瑜的孩子。

——其实她也不知道那精♂液是谁的,纯靠蒙。

柔柔弱弱的小女人,哭哭啼啼,她表现的并非是那种借“真爱”名义来逼宫的恶毒反派,她甚至跟李昭瑜一点都不熟,只说某天被人灌了酒,然后就被这个房间的客人拉进去……了,她一直很害怕,发现自己可能怀孕之后,根本不敢告诉任何人,也不敢告诉父母知道,现在肚子藏不住了,实在没办法,只好找上门来。

晴天霹雳不过如此。

王鹏程不想怀疑李昭瑜,但问题是李昭瑜在认识王鹏程之前的确颇有“花名”,他们俩还经常一两个月才能见一次……此时快被气疯了的李昭瑜十分敏感,他们俩大吵一架,然后自认无辜的李昭瑜就把

孙明红送医院去了,抽取羊水做dna比对。

结果事实证明,李昭瑜是替王鹏程顶了黑锅。

调查孙明红,这的确是个简单的不能再简单的女人,没有被人收买,也没有任何痕迹显示她在算计他们。人家不要名分,甚至孩子都可以去打掉。

——当然,当她知道法律规定,七个月胎儿不允许打掉之后,那种悲怆实在太写实了。

她还想去告王鹏程强♂奸。

“幸运”的是,孙明红最终放弃了去打官司,选择庭外和解了。

最后她拿了李昭瑜一笔天价补偿金,等孩子生下之后,就远走高飞,改名换姓,从此再也没有出现过。

王鹏程拙于言辞,李昭瑜则因为见多了豪门龌龊事,他们俩其实真不一定就给对方定了罪,但情侣间但凡有一点怀疑,就十分伤人。何况几个月的时间里,他们焦头烂额,为了保住王鹏程的前程,不得不经常面对油盐不进的孙明红。

感情还在,只是越来越相对无言,越来越彼此折磨。

那边孙明红一远走高飞,剩下来的新生儿还得交给王鹏程抚养。一方面是给不出理由把孩子送福利院,一方面是无法不对这个孩子生出介怀来。

王鹏程和李昭瑜就这么分了手。

当然,看如今他们俩的表现,想必这二十多年,他们也并没有忘记对方,只是谁也打不破这僵持的局面,蹉跎到如今。

王子霄现在回想起来,他进娱乐圈之后,包括皇族珠宝的代言,这后面肯定有李昭瑜的影子。但今天之前,他都没有面对面跟李昭瑜交流过,带入自己想一想,他对自己的存在,这么多年过去,大概间于“爱屋及乌”和“如鲠在喉”吧,爱憎纠缠,莫过如是。

据他所知,李昭瑜虽然是公认的商业奇才,喜欢他的男男女女前赴后继,大众经常yy他的感情生活,将他塑造成一个情场浪子,不知道谁才有那个本事将他收入囊中。但yy是yy,这人其实相当的洁身自好,甚至因为过于禁♂欲,一度有人怀疑他“不行”了。没有结婚,也没有孩子,典型的工作狂。

当然,他的讨债爹也二十多年身边没有一朵桃花。

以前总觉得他爹好像不是亲的,现在知道原委了,又开始敬佩他爹好歹将他带大,即使对他严厉非常,毕竟还是存着几分父子之情的。

其实,孙明红偷精♂子的事,即使现在都没有石锤,只不过若王鹏程真的没有出轨,那这就是唯一的解释罢了。

在她眼里,孩子只是一个工具。

她从未爱过王子霄,所以王子霄作为她一半基因的受益者,即使厌恶她当年的做法,也不能假惺惺地叫嚣“我宁愿没有被生下来!”

就像他之前说的,我调查这个,只是想给我的好奇心一个交代。

要说直接影响——

第一,他得对他讨债爹好点了,对李昭瑜,也得给予恰当的尊重。真庆幸他今天救了他们一命,要不然岂不是从此在他俩面前抬不起头来?

第二,保护好自己的种子啊!!!吸取教训,不要重蹈覆辙!

咦,不对啊……

王子霄突然想起来,他有【狐妖的百宝囊】特殊称号戴在头上,不论是他自己的种子,还是莫行之的种子,都没有任何被盗的可能……

当时【狐妖的百宝囊】是怎么介绍来着?

只要是肢体接触,而对方正在意动,那边可以采阳于无形。而收入锦囊之中的精华,也不是全无用处的,可以自动生成大补丹,除此之外还有其他特殊功效,可自行摸索发现。

王子霄得到这个特殊称号之后,一直兢兢业业,每次和莫行之共赴生命之大和谐之后,都会将他们俩的精♂液收集进去,慢慢已经成了条件反射了。

主要这玩意儿太好用,任凭他无套来战,也不愁事后清理的麻烦了。

当然,偶尔他们俩想玩情♂趣时,为了不暴露自己狐妖的本像,王子霄就会特意将oo里的东西留下来,免得让莫行之生出疑虑,怀疑他有采♂阳♂补♂阴的非凡手段。

是的,就是这么鸵鸟。

他都把鸳梦结界和预知未来的不科学一面泄露出去了,偏偏狐妖的百宝囊还藏得好好的,暗搓搓不想让莫行之知道。

这么藏头掩面的,以至于他都忘了这个特殊称号的附属好处——大补丹,或者还有别的。

王子霄抹了把脸,将刚才查出来关于身世的倒霉事忘到脑后,专心研究那一小袋从百宝囊中取出来的大补丹。

【还挺能存的。】

“那是当然。”王子霄脸皮八丈厚,只当小坑爹在夸他,“不过这玩意儿这能吃?有点怪怪的……”

这所谓的大补丹,个个都是直径一厘米左右,圆溜溜的,雪白色,看着好像奶球,香气袭人,看着还挺有食欲的。就是一想到它们的原材料,王子霄就忍不住露出几许猥琐之色。

【你和莫行之都正当盛年,现在吃其实效用不大。建议你留着,等你们年龄大了,体力开始衰退,大补丹就堪称神药了。】

“竟然还能这样?”王子霄本来也没拿着这些小奶球当回事,但听小坑爹这么一提醒,他顿时眼睛一亮,留了几枚大补丹在手上,剩下的全装到一个玉盒子里存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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