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1 / 2)
袁王氏惯来是个爱逢迎的主儿,且自家儿子如今也到了说亲的年纪,近日来没少巴结冯大婶子,就指望着能将来给他家儿子说门好亲事。且看冯大婶子刚刚对着沈葭好一番夸赞,便也上赶着来迎合着:“到底是哪里来的姑娘,跟个天仙儿似的,可真够水灵的。”
冯大婶子不屑地瞥她一眼:“咱这样的地方找个漂亮的媳妇儿有什么用,手不能提肩不能扛的,会不会烧火做饭还不一定呢,到谁家去那也是个累赘。怎么,你瞧上了?若瞧上了我明儿就过来把她跟你家来旺说说。”
袁王氏忙赔笑:“大婶子前段日子不还许了我说去问问那高家的女儿吗,如今怎么又扯到这小娘子身上了?我这还等着您的好信儿呢。”
高家是这杏花村里唯一的富户,家里良田多不说,高家的老二和老三每日里磨豆腐拿到镇上卖也是一笔不小的进项。就连被赶出去的大儿子高耀做个屠户日子也是舒坦的。
纵使不说这些,就单听听人家高家女儿们的名字,大妞高浣,二妞高湘。这名字据说个个都是专门找了卜卦的人给起得,跟村里其他的大丫,二丫什么自是不能比。
袁王氏巴着能与他家攀亲戚也不是一日两日了。
冯大婶子看她提起高家时那副嘴脸就满心的鄙夷,就她家那个条件人家高家还能看上?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家儿子是个什么德行。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肥肥的第二更来了~
接下来会一直保持日更的状态,时间定在早上七点零五前后,这样大家是不是一醒来就可以看了?所以求不养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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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没人么,我觉得心里有点方……
☆、捡回个小娇娘3
到了傍晚,侯远山提着两只野兔回来的时候,先拐到了隔壁的袁家。
袁林氏正和女儿、儿媳围在炕上打络子,听到侯远山的声音袁林氏下了炕掀开门帘子走出去:“呦,远山回来了!”
侯远山道:“今个儿打的猎物多些,这只野鸡婶子拿去给来春媳妇补身子,还有这几个野鸡蛋婶子也一并拿去了吧。”来春是袁林氏的二儿子,他的媳妇月娘如今身怀有孕,正需要滋补。
袁林氏家的男人袁二牛早些年不小心从山上滚下来摔断了双腿和一只右臂,如今是什么体力活也做不得了。大儿子来生在镇上一个大户人家当差,平日一般回不来,二儿子来春上京赶考了,一时半会儿也回不来,三儿子来喜今年刚满六岁,虽在家多少帮衬些,但毕竟年纪小,力气摆在那儿。
家里男丁虽多,但能干活的却少,家里的一切杂物便都落在袁林氏一人的身上,日子难免过得艰难。
起初因为来春中了举人,村里倒是有不少人为了同他们家搞好关系而送来各种吃食,但大家也都不富裕,自己家人的肚子都未必填得饱,又哪能整日从牙缝里挤出些米粒来接济她们?
其实,在沈国但凡中了举都是可以享受朝廷的俸禄的,按理说袁家的日子已经好上太多。奈何袁来春考的越高,每日里应酬的花销也跟着与日俱增,平日跟着那些风流名仕请客喝酒、曲水流觞,哪一样不需要银子的?因着这个,袁家也是富裕不起来的。
倒是侯远山因为日子过得宽裕,平日能帮一些便帮一些,故而两家的交情很不错。
袁林氏这一次瞧着那野鸡却没有去接:“你总给我们送东西,已经够多的了。前些日子给的那半只羊后腿还剩下不少呢。这野鸡你还是带回去吧,如今过冬了,大家都不容易。明天拿到县城里去卖,倒还值些银钱。”
侯远山却坚持:“来春媳妇如今正需要好好补身子,这样将来生出来的娃才健康,也不差这一只鸡,婶子尽管拿去吧。我也只一个人,要那么多银钱做甚。”
袁林氏看他坚持只好收下,满心感激:“你说说,你隔三差五送来的东西都赶上我们一家子的吃食了,倒让我们如何过意的去?”
侯远山道:“婶子莫要这么说,你们家难我也知道,到底是邻里相亲的,我能帮一些就帮一些。”
袁林氏听得眼眶一热,远山这孩子心眼儿实诚,命咋就那么苦呢?这样的好孩子谁若嫁了他本该是福气,却生生让村里的流言蜚语给耽误了。
想到远山家里的沈葭,袁林氏又问:“你家里那姑娘,可有想过该如何安顿?我问了那姑娘,她举目无亲,也想在咱们村子里住下来。”
侯远山道:“今儿个我也琢磨过这事,她一个好好的姑娘家在我那里住着多有不便,何况我的名声又……我想让她过来跟叶子住,她俩年龄相当,也能有个伴儿。至于她每日的生活费用,全算在我身上。”
袁林氏道:“我原也是这么个意思,这姑娘我瞧着喜欢,想收她做干女儿,至于生活费用什么的你也不用出,我家里但凡有口粮吃自不会饿了她去。”
袁林氏如此打算还真不是一时冲动,昨晚上她想了一夜,沈葭那孩子是个好的,远山这人也靠得住,她想从中间撮合撮合。
只是远山心眼儿实,只怕因为外面的流言害怕误了人家姑娘,她若现在说这个他铁定是不愿意的。
思来想去,也只有先认沈葭当干女儿慢慢谋划更妥当些。
侯远山回到自己家的时候,一进院子就见地上干干净净的,灶房旁边还堆着一个雪人,雪人头顶上有两个犄角,看上去有些不伦不类,却又煞是可爱。
将打来的野物扔进杂物房里,这才推门走进正屋。
桌边一盆木炭燃烧着,沈葭趴在桌子上,一条胳膊伸得笔直,脑袋侧躺在上面,如今正闭了眼睛睡得香甜。
火光映衬出她白里透红的肌肤,本就精致的脸蛋儿越发水嫩。长长的睫毛微微颤动着,像蝴蝶的翅膀一样,让人看着忍不住想要伸手去捉住。
沈葭趴在桌子上睡得极浅,听到动静也便醒了。她狭长浓郁的睫毛颤动几下睁开眼,恰好对上门口一双直视她的眸子。黑白分明,格外深邃。
侯远山正盯得出神,没料到她会突然醒过来,顿时脸上一阵尴尬忙错开了眼去。
沈葭起身看着门口立着的男人,体格高大,身材健硕修长,小麦色的皮肤看上去格外结实。而那张脸刚毅挺拔,眉清目秀,竟是难得的英俊男儿。
见那人抿着唇不说话,面对自己时目光有些躲闪,脸颊也微微泛红,沈葭便知他是个不善言辞的。
“这是你家吧?谢谢你救了我。”她主动开了口,声音温婉清丽,如出谷黄莺,惹得侯远山的一张脸越发热了。
“举……举手之劳。”
沈葭察觉出了他的局促,自己反倒不那么紧张了,莞尔一笑:“我听袁婶子说你叫侯远山是吧,那我以后叫你远山哥好了。我叫沈葭,这个‘葭’就是诗经里面那句……”
沈葭正要解释自己名字的出处,却又突然顿住,这村子里的人应该都没读过书吧,她这样解释只怕他也听不懂。
“蒹葭苍苍?”侯远山意料之外地问了一句。
沈葭欣喜地点头:“就是那句!原来远山哥读过书?”
“识得几个字。”
不知是不是沈葭的错觉,她好像看到侯远山在说出这几个字的时候眸中闪过一丝冷冽的寒光,当她想要细看的时候却又无迹可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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