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章(1 / 2)
伏瑾:我不习惯和人合租。
雨田石:他是工作党,基本只有晚上睡觉才会在家。他那儿环境之类的挺好的,你不是还要参加晋江原创音乐大赛吗?正好啊,决赛是要在b市进行的,这样多方便。而且我朋友说了,价格你看着随便给,不给也行!
伏瑾:这么好的条件为什么是我?
雨田石:这不是有我嘛,我和他关系可好了,我给他推荐了你,而且他听了你的歌,他还挺喜欢你的。
伏瑾:我考虑一下。
雨田石:还考虑什么啊考虑,还不赶紧拎包入住!
伏瑾:……地址。
雨田石:我朋友刚好出差在我这儿住着,你要不要跟他一起去?
伏瑾:不用了,你给我地址和联系方式就行。
雨田石:对了,我朋友很高兴有了新室友,于是准备给你报销飞机票和车费,怎么样,是不是感觉很幸福?
伏瑾:谢谢。
这已经不是幸福的问题,而是,十分的不对经。
但是谭莳胆子大,心也挺大的。
他确保自己不会被别人坑,反而是别人一个不好就会被他坑了后,订好最近的去b市的航班,带着行李直奔b市。
而就在他风尘仆仆的往b市赶的时候,微博上又疯了。
【好听到哭,妈妈问我为为什么跪着听歌。】
【我差点以为是两个人唱的,那中间的戏腔,我的天哪,美哭了!】
【这首歌听哭了。曲美,歌词美,故事美,意境美,唱的更美!】
【我跑去听了原唱,也挺好听的,伏瑾大大没有重新编曲或者改动,但是却唱出了更特别的味道……不知道怎么形容了,我现在还在循环中出不来了,眼泪也停不下来了。】
【听了后心里酸酸的,鼻子也酸酸的……伏瑾大大让我把被子给哭成下水了的海绵宝宝了。】
【之前谁说这曲子选的不好的?这首歌其实很有名的,是由古风圈两个大神联手打造的一首歌好吗?你没听过说明是孤陋寡闻!这首歌本身就好听,伏瑾大大唱的更是惊艳死了好吗?!】
【兰花指捻红尘似水~你一牵我舞如飞,你一引我懂进退,苦乐都跟随,举手投足不违背。将谦卑 温柔成绝对。你错我不肯对,你懵懂我蒙昧……每一句歌词都很美,美到心碎。仿佛真的有一个甩着水袖的戏子,媚眼如丝,缓缓走来。仿佛真得看到了那个红衣美人决绝的纵下火海,仿佛真的看到了她和她的主人一进一退,温柔暧昧,仿佛真的看到了那人流下了悔恨的泪……】
【之前还有人说伏瑾大大不会唱古风歌,说他唱功不好,怎么样?打脸了吗?啪啪啪,我走过去就是三个巴掌把你拍到墙上o( ̄ヘ ̄o#) 】
【实力圈粉!我发现我爱上了伏瑾大大,跳过了普通粉和死忠粉,直接成了脑残粉!】
【只是翻唱而已,歌再美也不是他创作的,有什么好夸的。好吧,唱的还算可以,可惜是个死胖子呵呵。】
【楼上的,看你听力有点问题还想可怜你,但是没想到你的智商也很感人,你还是原地爆炸吧!】
【伏瑾的粉丝都这么没素质吗?路人转黑,再见。】
【一堆的脑残粉。】
【我们脑残粉,你们还智障黑呢!】
【你说谁呢?!白痴!】
【说你呢,balabalabala……】
人红是非多,人多矛盾多,而且掐起来了也是敌我不分,也分不清是水军还是自导自演,还是真的因为粉丝年纪小的缘故,总之,谭莳的微博上掐的如火如荼。
而谭莳已经到了雨田石的那个朋友家里。
当他摁动门铃,看到了从里面走出来的人之后,他整个人都在呆住了。
第48章 第五个剧本(三)
眼前的少年大约只有十六七岁, 唇红齿白,嫩的能掐出水来。一双眼眸白的分明,黑的纯粹,黑色的碎发点缀在额前,让少年看起来很萌软。
黑色的衬衫让他身形看起来更瘦削,但是胸前没有扣住的两颗扣子露出了他精致的锁骨,皮肤白皙却不难看出皮肤精致,覆着薄薄的肌肉,散发出与外貌不相配的爆发力。
谭莳看的呆了几秒,然后故作淡定的扬起了一抹笑意,询问道:“请问这里是周先生的家吗?我是伏瑾。”
“嗯,我就是周慕。”周慕瞥了一眼谭莳手中提着大箱包,在谭莳诧异的眼神中走前两步,伸手提起他的行李。
他一言不发, 抿唇的模样看起来既严肃又认真。当他走到了玄关处,见谭莳还呆呆的站在原地,他才皱眉道:“进来吧?”
“好。”谭莳有些尴尬的笑了笑, 跟了上去。
玄关处的鞋架上摆了两个花盆,一盆红的大气庄重,一盆黄的雅致鲜嫩。谭莳下意识问道:“为什么放一红一黄的盆栽呢?”也亏得这花儿本身好看的紧,否则这配色可说不上好看。
周慕说:“这是让风水先生给拿的主意。”
谭莳见周慕没有要解释的意思,也就不再追问。
谭莳换好周慕递给他的拖鞋后走进了客厅,同时打量着这个地方。奢华却并不给人厚重感,清新雅致却不带任何的轻浮和浮躁, 现代和传统相结合的元素搭配,让人耳目一新的同时也不由的喜欢上了这里。
当他坐到沙发上的时候,感觉柔软的不可思议,像是坐到了棉花上,让这两个月都在睡硬木板床的他觉得整个人都圆满了。
周慕给谭莳拿了一杯鲜榨的橙汁,在谭莳慢慢放松下来的时候,他也在打量着谭莳。
和声音相比,伏瑾的外形似乎并不是那么的惊艳,白白的,肉肉的,像是一个白皮包子,说不上漂亮秀气,但是却是十分的可爱。而对方全身上下最漂亮的地方大概是眼睛?
又圆又亮的瞳仁像黑葡萄一样,灵动如稚童般的清澈双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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