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森林贼患(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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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怎么赚钱,当然是依仗自己的魔法。

魔法需要魔杖,林克目前有新月魔杖和火晶石法杖,前者是大师作品,后者有些笨重,而且是明显的暗精灵风格,两者都不太好曝光。

林克想来想去,决定使用新月魔杖。当然,在使用之前,他得在这根魔杖外面加上一层伪装……

想了想,林克花费1点自由点数,兑换了一个新魔法。

置换术

0级魔法

作用:低级附魔术,在不改变物理形状的前提下,用一种物质置换另一种物质。

得到魔法之后,林克先在新月魔杖包上层层叠叠的一层亚麻布,掩盖了魔杖的原本模样,然后又找来了一些橡木碎屑,将裹着厚厚亚麻布的新月魔杖放在橡木上,然后拿出火晶石法杖,开始释放置换术。

一个泛着层层涟漪的半透明光球出现在火晶石法杖上,林克一指新月魔杖:“置换术!”

光球落在魔杖上,魔杖表面的褐色亚麻布颜色就出现微微的变化,显出一些木质的纹理,但这还不够,一个置换术并不能将亚麻布完全换成橡木。

“置换术!”

“置换术!”

“置换术!”

一连释放了五个置换术,新月魔杖外的亚麻布就成了橡木,这橡木还是多孔透气的,完全不会影响施法。

表面有些粗糙,林克用细沙仔细研磨了一遍,顿时,华丽的新月魔杖就成了一根模样普通的‘木棍’。

好了,这个样子,就可以拿出去用了。

改装完魔杖后,林克感到肚子又些饿,便到了旅店大厅,如往常一般,花了五个铜子买了一个长条粗麦面包,想了想,又花了十个铜子买了一杯麦酒。

大半个月没换口味了,嘴巴几乎淡出鸟来了,喝杯酒调调味道。

“嗨,林克,你今天怎么阔起来了?”旅店的伙计打趣道,一边接了满满一杯麦酒递给林克。

另一边也传来声音:“林克,你这是要瘦成竹竿了啊,这么下去可不行啊。”

是酒鬼汤姆,这家伙但凡口袋里有点钱,第一时间就会过来喝酒,喝醉了就回家打老婆,为这事,他婆娘跟他吵了好几年,最后干脆跟人跑了,但这家伙仍旧死性不改,酒实在是他的真爱!

“哈哈,我说林克,你一整天都缩在阁楼里,到底干的是啥事啊?跟我们大家说说呗?”又一个常客笑道。

在这呆了大半个月,旅店里的人大部分都认识林克,事实上,整个河谷镇都听说镇上的旅店中来了一个怪人。

对这些调侃,林克笑了笑,实话实说:“我是个魔法师,这段时间在学习魔法。”

没想到这话一出,大厅里顿时传出一阵大笑声。

酒鬼汤姆醉醺醺地道:“哈哈,你要是魔法师,我就是大贤者了。”

其他人也都笑起来,虽然林克已经重复了好几遍这话,但没人相信他的话。

河谷镇靠近东谷高等魔法学院,时不时能看到学院的魔法师,在镇民眼里,魔法师都是衣着光鲜,出手阔绰的一群人,他们手里还会拿上一根叫做魔杖的东西,他们也显得非常精神,整个人似乎笼罩着神秘的光辉。

而林克,身上一身粗劣的亚麻袍子(他那件灰袍被他卖掉换钱了),身体瘦弱,脸有菜色,也没见过他用过什么魔法,所以没人信他的话。

林克也不辩解,对他来说,这些镇民对他看法无关紧要,只要不妨碍他的生活,就算这些镇民把他当作乞丐他也毫不在意。

他已经站在了更高的层次上,雄鹰是不会注意鸡的看法的,所以,林克连解释的功夫都欠奉。

笑了笑,拿着自己的食物到角落的位置,林克咬一口粗麦面包,喝一口麦酒润喉,至始至终,他的神情都非常平静。

大厅里的人在他身上扯了几句,见他没有反应,也都感到无趣,便嘟囔几声,开始聊起了镇上的家长里短。

这时候,忽然门口传来沉重有节奏的脚步声,然后大厅光线微微暗了下来,这变故让大厅中的客人都安静下来,齐齐转头朝门口看去。

林克也看过去。

大厅门口,一个身高近两米,胳膊比林克大腿还粗的壮汉走了进来,这壮汉头发散乱,脸容粗犷,一脸长长的络腮胡,身上穿着灰扑扑的皮甲,心口、肋下的位置缝了一些铁甲片,在肩膀上还扛了一柄战锤,这战锤是纯铁的,连柄都是,加上锤子后面那个近二十厘米长的厚实锤头,这玩意估计得有七八十公斤重,这还不止,他背上还有一面厚厚的盾牌,盾面至少五厘米厚,也是纯铁的,这东西份量也不轻。

林克敢肯定,他要是被这东西轻轻砸上那么一下,绝对当场完蛋。

这个壮汉就像坦克战车一样走进来,每一脚都踩的旅店的木质地板咯吱咯吱地响,等他进来之后,众人才看到他身后还跟着两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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