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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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右轮流跳着的眼皮似乎在预示着自己,要么发大财,要么倒大霉。

几秒的犹豫之后,郁盼伸手,接过溟雁手里的纸包。

“你为什么不等散场的时候塞给他?”

“我赶时间,麻烦你了,谢谢。。”

说完这句,溟雁便转身离开。

郁盼拿着手里的纸包,眼睛随意一瞄,就看到了最上面的红绳。

这回连太阳穴都突突猛跳了。

拎着包急急忙忙地追了出去,可还是只能望车兴叹。

路卓觇的演唱会准时地在无数粉丝的呐喊表白中开始了。

演唱会的开始,路卓觇一反过往摇滚风,而是选择在一片蔚蓝色的星光里缓缓走出。

大屏幕一路追踪他的身影,伴奏刚刚响起,整个体育馆就陷入疯狂。

很多路卓觇的死忠粉,在他出道之初,就已经扒出了那次“寻找新声音”的海选现场。

劣质的像素,带着电流的话筒,混乱的现场。

但是这些,全部不能掩盖住路卓觇的才华和锐气。

尤其是他的那首《芦笛婉婉》,更是引得无数芦笛泪目,也因此导致了他的粉丝们自称“芦笛”。

粉他的笛子们都知道,路卓觇有一个爱而不得的女孩。

而这首《芦笛婉婉》,就是他为自己的心上人所作。

虽然当初关于溟雁的照片早已经被清理干净,但是现场还是有人目睹了当初这一对小情侣的甜蜜。

而这些目睹过的人,只要成了路卓觇的粉丝的,大多已经成为粉丝群的管理员。

也正是这些人的存在,让路卓觇的很多女友粉得到了有力的管制。

可以说,在私生饭盛行的娱乐圈,芦笛的存在简直就是一股清流。

体育馆外。

不同于馆内的人声鼎沸,馆外偌大的空地上,除了几个应援的帐篷,几乎没什么其他的东西。

也是,能买到票的应该早就进场了,而买不到票的,只能寄希望于回家看现场直播了。

溟雁坐在车后面,最后看了一眼霓虹灯闪烁的体育馆。

“走吧。”

车子很快就驶离了闹市区,溟雁随手拿了一本身边的杂志,映入眼帘的就是路卓觇的半身照。

一身运动服,线条流畅,桃花眼轻挑,风流倜傥。

开车的司机瞄了一眼后视镜里的溟雁,笑着搭话:“沙小姐也喜欢路卓觇?”

“嗯。”

“我女朋友也喜欢他,这不,我车里几乎都是路卓觇的专辑,搞得人家还以为我有什么问题呢。”

溟雁头都舍不得抬:“那你吃醋吗?”

“醋我倒是不吃,毕竟我也喜欢他的歌。而且我女朋友天天嚷嚷自己是他的亲妈粉,话都说到到这份上了,我还吃醋不就太不懂事了吗?”

溟雁被这话逗得嘴角上扬,“的确。”

演唱会持续了三个多小时,结束的时候已经是夜深了。

路卓觇握着话筒站在台上,气息尚未平稳,一双桃花眼扫视着整个体育馆,最后终究是无奈地笑了笑。

这一笑,笑得笛子们心都要碎了。

芦笛们纷纷举起手里的海报彩灯对着台上表白。

“今年我二十三岁。”一句没头没脑的话惹得台下的粉丝瞬间安静了下来。

“我和她分开已经有八年了。”

路卓觇握着话筒的手心已经汗湿。

“今天是我和她第一次见面的日子,我……”

话说到这里彻底说不下去了。

体育馆内安静了好几秒,路卓觇才重新拿起话筒:

“感谢大家的到来,回去的路上注意安全。”

说完这句,路卓觇便转身离去。

当晚,芦笛们便将“路卓觇八年”、“芦笛婉婉”这些关键字刷上了热搜。

路卓觇没有回化妆间,不过好在郁盼一直等在走廊口,否则怕是又要几天见不到这位主子了。

将手里的纸包递到路卓觇面前,后者一脸莫名的挑了挑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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