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1 / 2)
厉战那张极具个人特色的斑纹脸一僵,五指微曲,龙卷风便慢慢消失在他掌心里。
深吸一口气,程静迟从家里翻出口罩,还有程妈妈上次帮忙打扫留下的塑胶手套戴上,身上穿着防雨衣,脚上穿着一双长及小腿的雨鞋,这和咬着牙一脸豁出去的表情,重新打开了洗手间的门。
虽然给自己做足了心理建设,可是看到那满地的秽物时,程静迟还是有一种想要立刻转身的冲动。
拿不准这些秽物有没有什么用,他叫来初一,想看看它有没有兴趣。
结果初一还没有跑近前,就一脸嫌弃地跑开了。
好吧,连猫都不吃,可见真的就是普通的秽物了!
程静迟拿起花洒,开始冲洗地面。
厉战虽然一副完全不敢苟同的表情,但还是默默地帮忙,两个人小心地冲洗了一个多小时,期间控制水流很关键,即要把脏东西冲掉,又要保证不会把别的东西冲走,程静迟瞪得眼睛都快要脱眶了,才看到地板恢复原来的色泽。
地板上留下来的东西明显跟上次掉下来的药渣不同,大部分都是一些干枯得看不清本来模样的野草,还有一些大小不一的木头和好些不知名的石块。
程静迟蹲着身体,在那一堆干巴巴的枯草堆里挑挑拣拣,他搬开一段将近一米长,两个成年人胳膊粗的木头桩子,看到两根像是枯树枝一样的东西。
他以为又是什么烂木头根,随手用力一拽,没拽出来。
“咦?”程静迟惊讶地叫出了声,发现那好像不是什么枯树枝,手中的触感非常光滑,比起干巴巴的树枝,倒更像是什么动物的角——比如牛羊角之类的。
“我来。”厉战见状,走上前来,手里按着一块抹布抓着那根伸出来的角用力一拽——
轰隆隆的一声响,堆在上面的木头纷纷掉了下来,露出厉战手里抓着的东西的真面目——一只巨大像块板一样的角。
那角有两米多长,几乎铺满了整个洗手间的地板,角的一头比较窄,越往外延伸越宽,中间分出九个巨大的弯角,看上去有点像鹿角,然而却要比程静迟在野生动物园里看到的那只黇鹿的板角要大太多了。
要真是鹿,能长出这么大的角,那这只鹿的体型该有多大啊!
洗手间空间太小,在程静迟的要求下,厉战把鹿角抱到客厅放在地板上。
程静迟蹲下身体,仔细观察着这只巨大得不可思议的兽角。
那只鹿角的断口显示这只鹿应该已经死去了很长时间,作为战利品的角被很好地保存了下来。
程静迟觉得既新奇又不可思议。
就他所知,这个世上能有这么大角的鹿种只有大角鹿了,可大角鹿早在八千年前的时候就已经灭绝了。
那个时候大天朝还处于部落原始社会呢!
程静迟顿时有一种捡到宝的感觉。
果然老天还是挺公平的,只要不怕脏不怕累,垃圾堆里也能捡到宝。
因为翻到了这只巨大的珍稀鹿角,程静迟整个人情绪高昂。他让厉战帮忙把鹿角重新安置在另一间空置的卧室里,然后去垃圾山中继续他的寻宝之族。
他的运气不错,在那堆枯草堆里,他又找到了一只琥珀,还是一只虫珀。
琥珀粘在一块石头上,黄澄澄的颜色在灯光下显得漂亮极了。
这只琥珀呈现天然的不规则圆形,晶莹剔透得像水晶一样,里面裹着一只暗金色的奇妙小生物。长长的触角,倒三角的头,六只昆虫腿清晰可见,无翅。
程静迟看了半天也没分辨出里面那只昆虫的来历,只觉得所有的虫子长得都差不多,只不过这只琥珀里的那只昆虫看上去特别漂亮一点罢了。
虫珀也挺贵的,这么大一只琥珀,里面裹着的那只不知道虫子足十八毫米大小,在虫珀中,这么大的琥珀也算得上是极品了,要是里面的小虫子再贵重一点,估计更贵。
程静迟将这只琥珀冲洗干净,小心翼翼地装了起来。
至于那块粘着湖泊的石头,程静迟也没有扔,好歹也是护送琥珀的“绿草”,看在它这么辛苦千里迢迢穿过时空乱流,一路护送着这只虫珀到他家里来的份上,程静迟决定就不把它扔了,以后找个花盆把它好好供起来。
毕竟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嘛。
程静迟把这块石头也冲洗干净,正准备收起来的时候,眼尖地看到石头上隐隐似乎有某种纹路。
他举起来翻来覆去仔细看了好几遍,才发现那上面的纹路好像是某种植物的模样,不过有点奇怪,而且结构也很简单,根和叶都没有分化出来,沿着植物主茎分叉,大约十二三厘米高,杆干顶端是卷卷的椭圆孢子囊,看上去奇奇怪怪的。
莫非是某种植物的化石?
程静迟心中一动,认不出来历的木头,早已灭绝的大角鹿的角,一看就知道年代久远的昆虫琥珀,再加上这个植物化石的石块,他早就不把这堆垃圾当成真正的垃圾了。
这批垃圾明显和前几次的药渣不一样,看上去倒像是来自于某个植被和生物完全与地球不一样的世界,程静迟猜测那个世界应该处于地球发展的地质时代第四纪,也是冰川作用非常活跃的时期,那个时期的动植物有几分现代生物的影子,但又有所区别。
只可惜程静迟的生物学得并不好——学生时代的生物课本也很笼统,他现在能知道这些还是因为从高中起就喜欢看探索频道的缘故,再专业的知识他就完全不知道了。
即使如此,程静迟对于这次传送门送过来的东西已经很满意了,不枉他花了一个多小时清理满地的秽物。
因为这个猜测,那堆不知名的烂木头程静迟也没扔,老老实实地搬到闲置出来的卧室里放好,最值钱的和最占体积重量的东西都清理好了,剩下的就是满地的干枯杂草了。
程静迟是个植物盲,除了特征比较明显的植株,比如小时候住在外公家时经常看到了满山遍里的油菜花和棉花之外,其他的植物在他眼里都长得差不多。
他把这些杂草分了分,看着稍微还有点水分没有完全干掉的,先养起来,其他已经完全干掉的没有办法,只能先收起来,到时候拿给外公看能不能认出来。
厉战看他到处找碗找用过的矿泉水瓶子装上从小区花园里挑上来的泥土养起来时,不禁抽了抽嘴角。
“你那个乾坤珠自成一方世界,即使现在退回到最初的混沌状态,养几棵草还是能成活的。”
“啊?”程静迟呆了一下,“可是我不知道怎么把这些草弄到那个什么乾坤珠里面啊。”
到现在为止他连那个啥乾坤珠到底在哪里都不知道呢!
厉战已经彻底无语了,那张奇特的斑纹脸上露出一抹惨不忍睹的表情:“你之前是怎么进去的?”
“我不知道啊。”程静迟说,“我吞下了那颗珠子,然后觉得很痛,快要死掉了,发现自己就在那片混沌里了啊。哎,不对啊,我的身体还躺在地上啊,那我到底是怎么进乾坤珠的?难道我会分身术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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