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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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城冷笑一声:“这就是咱娘要拉拢那两个堂妹的缘故了,你可知道小妹光靠刺绣每月能赚多少钱?”

“多少?”

“最少一吊钱,多的时候能得二两银子。她挣得钱一半交给家里,一半自己攒着。这些几年下来,多了不说,三四十两是攒的下的。”林城喝了口茶,慢悠悠的说。

张氏惊讶的问:“小妹做绣活能挣那么多钱?你别蒙我了。我也卖过荷包,一个荷包不过才卖四五文钱,一天顶多做三四个。小妹就是累死,一个月也挣不了二两银子吧?”

林城看她一眼:“就你那手艺,连个绣花也不会,能挣什么大钱?小妹可是会绣花的。那光面的荷包和绣了花的,能卖一个价吗?”

张氏又说:“原来是这样,我等闲不去小妹的屋里,也没想到她的手艺这么好。只是,这和婷然她们有什么关系?”

林城说:“咱娘的女红一般,怎么能教的了小妹?她的女红都是小时候跟那边的二婶学的,大婶也指点过她。这可是家传的本事,即使小妹只学了些皮毛,也足够她受用一辈子了。这次小妹能定下这么好的一个未婚夫,她的手艺也是占了大半功劳。咱娘可不得感激人家一辈子?再有,不说安然小小年纪就考中了秀才,悠然那可是从京城侯府出来的,以前是侯夫人的贴身丫鬟,即使出来了也总有几分香火情在那。咱们现在客气着点,以后万一遇到什么麻烦,也好开口不是?”

张氏点点头:“原来是这样,是我想错了,明天我就和咱娘道歉去。说起来,这个悠然妹妹,说话做事果真和我们不太一样。同样是走路,人家走起来就好看多了。”

“奥,这个倒没注意。行了,在外面累了一天,回来还要和你这婆姨生气,真是、、、”

“行了,老公,我错了还不行。你出去做工辛苦了,来,我给你按按。”

玉莲家的这场小风波就这样过去了,悠然再去玉莲家的时候,只觉得张氏说话客气了许多,也并未放在心上,只继续过她的小日子。除了做些力所能及的活计,便是一心一意的刺绣了。

那幅榴开百子因着篇幅不大,不过十来天工夫就绣好了。给方心素准备的一幅刺绣,也绣好了大半。悠然记得方心素说过她最爱杜牧的诗,因此便选了一首杜牧最出名的《山行》,根据诗中的意境画了十几幅画,最终选了自己最喜欢的一幅当做底稿,绣了起来。如今,也已经尽显雏形了。

第三十八章 吃食

因着时间还算充分,悠然终于有心情研究一些其他的东西了,这不,最近两天她正在腌制豇豆呢。

林母今年种的豇豆长的特别好,这都七月底了,还一茬一茬的往外冒,就她们母女两个在家也吃不了这许多。送人吧,基本上家家户户都种了,乡下地方也不好卖。

见林母愁得厉害,悠然便将这些豇豆揽了下来。依着前世的记忆,开始做起了酸豆角。

先取一口无油的干净大锅,倒入足够的水,加上花椒、干红辣椒、盐、八角烧开后晾凉。再取另一口干净无油的大锅烧开水后,将洗净的豇豆汆熟断生,沥干水分后放到干净的坛子里,倒上晾好的花椒水,直到豇豆被完全淹没。在坛口处倒些凉开水,密封保存。二十来天就可以吃了。

每天都有不断成熟的豇豆,断断续续的忙活了大半个月才算是将家里的豇豆全部腌好。看着厨房一角摆着的一溜黑色坛子,悠然拍拍手,总算是大功告成。

只是林母每次到厨房看到这一溜的黑坛子,都想捂眼,无它,这些坛子罐子的也太贵了。悠然选了坛子铺最好的坛子和罐子,每只坛子三十文,还算可以接受。但是那些巴掌大的小罐子每只就要五十文,林母听了都牙疼。要不是顾忌着姑娘的面子,她真想当场让送货来的铺子伙计再拉回去。

好在悠然一个劲的承诺下不为例,再加上这东西小心着用能用好些年,林母才渐渐气平。

林母再去书院看望儿子的时候,除了惯常带的干粮、肉酱,又给儿子带了一罐悠然做的腌豆角和卤鸡爪等。林母笑着对儿子说:“你姐姐知道你读书辛苦,特意用自己的钱买了鸡爪、猪蹄卤好了让我给你带来,还有十个卤鸡蛋,就怕亏着你。可香了,你吃的时候剥了皮用热水过一下就能吃了。”

安然抓抓头:“恩,闻着就香呢。娘,你回去替我谢谢姐姐。我在书院随便吃点就好,别让姐姐多花钱。”

林母欣慰的笑着说:“你姐姐自己有一百多亩地呢,眼看就要秋收了,你不用替她操心。再说了,从你姐回来,咱们家现在也宽泛多了,你平日里在书院也吃点好的,莫要太亏着自己。读书虽好,身体也很重要啊。”

安然点头应了,告诉母亲再过十天左右书院就放假了,叮嘱母亲不要再来了。林母应了,两人又说了些话,林母就往回赶了。她是与镇子上其他的学子母亲一起搭马车来的,晚了怕人家等着急了。

送走母亲,安然带着东西回到住处。正是吃午饭的时候,一个屋的几个同窗都去书院的食堂吃中饭去了,只剩下一个李文博在那里就着开水咸菜啃着硬馒头。

安然就读的白浪书院位置比较偏僻,又建在半山腰上。周围没什么卖东西的,学子们吃饭要么自带要么就去书院的食堂吃。当然,大户人家的子弟自然会有奴仆一日三餐的按时送来,普通人家的孩子就没那么娇惯了,能吃的起食堂的还算是家境尚可的。许多贫寒人家的子弟连食堂也吃不起,只能是从家里带些馒头咸菜来吃,李文博就是其中之一。

安然将吃食往屋子中间的桌子上一放:“李兄,别吃那个了。来尝尝,我娘刚给我送的卤味。”

李文博为人虽然有些迂腐,但是因着与林安然一样都是父亲早亡,颇有些惺惺相惜之感。因此两人交情还算不错,当下也没有和安然客气,接过安然递过来的一根鸡爪便吃了起来。啃了几口之后,还夸赞道:“伯母的手艺又精进了。”

林安然笑着摇摇头:“你这次可猜错了,这些卤味是我姐姐做的。我姐还腌了一些酸豆角,可好吃了,就是稍微有些辣,你尝尝。”

李文博是个能吃辣的,他也不好意思紧着吃肉,这豆角酸酸辣辣的正好开胃,就着这个,他吃了一个林母带来的大馒头。安然知道他的性子,不时的塞给他一块猪蹄、一颗卤蛋什么的。

两人正在那吃的不亦悦乎呢,同屋的其他人回来了。一个同窗抱怨道:“书院的伙食越来越差了,炒的菜连滴油花都没有。”

另一个接口道:“可不是吗?那汤都能照出人影来。”还有两三道声音也随声附和。

最开始的那个声音推开门,看到正在大快朵颐的两人,不由惊呼:“你们这两个,竟然在这里吃独食当真是天理不容。”说完,迅速的从包卤味的油纸包里抄起两根鸡爪一块猪蹄。其他人也闻到了香味,纷纷蜂拥而至。

刚才还满当当的桌子一下子就空了大半,只剩下一些馒头和酸豆角。

还好安然手快,刚才在他们进来之前,就抓起来几根鸡爪,要不现在他也没的吃了。

分给李文博一根,安然刚要啃手里的鸡爪。对面屋子一个穿锦袍的青年飞奔进来,抢了他手里最后一根鸡爪:“好啊,你们吃好东西竟然不叫我。”其他人纷纷对他怒目而视:“程子俊,你天天吃好的,竟然还来和我们抢吃的,真不知羞。”青年就当没听见,啃完鸡爪,还就着酸豆角吃了半块馒头。吃完后还满意的拍拍肚皮:“这豇豆腌的真好吃,清淡爽口。伯母手艺这样好,安然你真有口福。”等其他人吃完第一波还想再拿的时候,卤味都已经被瓜分完了。

俗话说“半大小子吃穷老子”,十几岁的年纪,正是能吃的时候,平日里在书院又没有什么油水。偶然间闻到肉味,谁还能忍得住?

你说什么?平日的斯文有礼呢?

切,那是外在形象。圣人都说了独乐乐不如众乐乐,都是同窗好友,你好意思吃独食?

将好吃的放起来,吃个十天半月的,那是女生宿舍才有可能做到的事。

男生嘛,要是这样做,那铁定交不到朋友。

只是大多数的家长不太清楚这件事,孩子读书时都是死命的让孩子多带些好吃的,殊不知这些东西能进自家孩子嘴里的少之又少。古往今来,一直都如此。

吃饱喝足了,大家抹抹嘴角的油,纷纷说:“安然,伯母的手艺真好,这鸡爪卤的真够味,下次让她多做些带来。”

林安然笑笑不说话,他不喜欢在太多人面前谈论自己的姐姐,怕人亵渎了她。看看脚上八成新的鞋子,这是上次姐姐给他做的。姐姐回来不过两三个月,就已经给自己做了两身衣服、两双鞋子了。以前母亲也给他做过,但是母亲和姐姐给的关爱是不同的感觉。再有就是,姐姐做的衣服,样子确实要好看许多。有姐姐在身边的感觉,真好!

转眼就到了八月初十,因为许多学子要回家帮着秋收,加上中秋节,书院便一气放了十天假。

安然将暂时穿不着的夏衣和薄被都带了回来,过了中秋天就冷了。再去书院的时候该带厚被褥了。

他到家的时候正好林母出门去了,悠然听到大门口有人说话出来一看竟然是弟弟回来了。见弟弟吃力的背着一个大包裹怀里还抱着一大包的衣物,一辆马车刚刚驶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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