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九十六章 机械训练(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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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到王庸这个奇葩理论,众特战队员都有些不理解了。

那么高大上的特种作战,怎么到了王庸嘴里就成了猥琐的偷袭呢?

见特战队员们不解,王庸招招手,示意一个队员上前来。

“假设你现在已经发现我,我已经没了偷袭空间。那你准备怎么对付我?”王庸问那队员道。

那队员想都没想,就身体一倾,猛的朝着王庸扑了过去。

而王庸一动不动,等到那队员快要扑到自己的时候,骤然挪动脚步,身体滴溜溜一个旋转就到了那队员的身后。

下一秒王庸浑身上下爆发出骇人气势,如同一只盯了猎物很久的土狼,张口就朝着那队员的后脖颈咬下去。

那队员只觉后脖颈发凉,还没来得及转身防御,就落入了王庸手中,被王庸捏住了脖子。

王庸象征性的在那队员脖子上作出一个折颈动作,示意那队员已经死亡。

“看见没?这就是一刹那从正面对攻转为背后偷袭。关键点就在于步伐的利用,我转身绕背的步伐是趟泥步,而瞬间偷袭折颈的步伐则是咏春进马。为什么我说步伐是特种作战的重中之重?原因就在于此。一个步伐好的特战队员就能比别人活得长活得久。”

王庸重复一遍趟泥步跟咏春进马,讲解道。

正如王庸所说,步伐是关键所在。所以王庸也讲解的格外细腻,真正将灵魂技艺传授给了果邦这批特战队员。

而从此这这队伍也将烙上王庸烙印,不管以后王庸跟他们是友是敌,他们都不可能抹去这种烙印。

很快,这批队员就初步掌握了两种步伐。

而紧接着也有人提出了疑问:“王老师,要是对方身手也不错,绕背不成功呢?难道还要继续选择偷袭战术吗?”

王庸看那人一眼,赞赏的点头道:“这个问题问的很好,确实会遇见那种对手。而我的回答则是——别让你手里的枪成为玩具。”

“啊?”

这话却是让众人不明白了。之前王庸还说要尽量做到悄无声息,尽量不开枪。但是现在又说开枪射杀对手,这不自相矛盾吗?

对此,王庸解释道:“斩首行动的目的是斩首别人,而不是被人斩首。一旦遭遇险境,确实无法破解的时候,就应该选择信任自己的兄弟们。开枪或许会惊动敌方,但是你的兄弟也会帮你稳住局面。更何况,我们还会在行动中安插狙击手,辅助行动。”

一听到狙击手三个字,之前那个提出问题的队员眼睛立马亮了起来。

王庸看到他表情,当即知道这家伙狙击技术应该不错,否则不会一副跃跃欲试的模样。

而他的军帽上边斜插着一根白色羽毛,似乎是在效仿越战时期的美军传奇狙击手——白羽毛。

果然,王庸一问之下,那家伙给自己取的外号便是白羽毛,其心思可见一斑。

美军狙击手白羽毛真实姓名叫做卡罗斯·海斯卡克。

他在越战狙击王的排行中位列第三,官方给出的狙杀数字是93人。而实际上这个官方数据是不严谨的。

因为官方认定的标准非常严格——它要求在正面的战场上,一个狙击手搭配一个观测手;再依照官方要求,以第三方公证人来确认狙击结果。但在越南战场上,第三方的公证人往往不存在,在无法确认的状态下,其实卡罗斯的击毙总数早已突破三百人,而部队中相信他击毙总数超过四百人者,更是大有人在。

可以说实际上他才是真正的狙杀之王。

当时北越方面开出“三万美元”的高价悬赏卡罗斯的项上人头。这个数字在那时候可是一笔天文数字,由此可见卡罗斯的实力。已经到了让北越不除掉他就睡不安稳觉的地步。

而卡罗斯总喜欢在丛林帽束上夹上一根白羽毛,“白羽毛狙击手”一说就此在北越军中不径而传,而这个称号也回传到美军的部队里。北越军队中甚至有一个排狙击手被派出来,务必要击毙这个“戴白羽毛的”,这场狙击战因而变为“战争中的战争”。不得不说,这也是身为一个狙击手的莫大荣耀。

王庸看那个崇拜白羽毛的特战队员一眼,问道:“你知道白羽毛生平最漂亮的一枪是什么吗?”

那队员当即兴奋的回答道:“知道!白羽毛生平最漂亮的一枪就是打穿敌人的瞄准镜,然后子弹继续向前飞,再钻进敌人的眼窝让敌人爆头而亡。当时白羽毛只是偶然看到对面丛林里有狙击镜的反光,于是凭借着本能意识扣下扳机。结果就创造出了这神乎其技的一枪。而这一枪不说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但是至少在三十年内,是不可能再被复刻出来了!这是独属于白羽毛的骄傲!”

那队员显然对白羽毛极为推崇,对于白羽毛那一枪赞不绝口,还认为绝对不会有人能够再打出那种枪法来。

王庸听罢,只是笑而不语。

轻轻拿过摆在训练场地旁边的一把雷明顿721狙击步枪。

这是这个特战队唯一的一把狙击步枪,还是缴获的缅境政府军的。这种老式狙击步枪已经是上个世纪的产物了,论起狙击精度来远不如现在的新型狙击枪。

不过它却是最有名的一种狙击步枪,也最为容易上手,倒是适合新手使用。

端起枪,王庸微微调整了一下各部件,然后指了指远处营地上扔着的一堆酒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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