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1 / 2)
他们认识的时候并不愉快,可这已经是杨桢第2次得到这个人的帮助了。
杨桢看着一臂之外这道脚步匆匆的背影,肩膀不是很宽,不过可能是比例好,看起来十分挺拔,有点像生在高山崖边的那种劲松,直的气质特别突出,因此瘦是瘦了点儿,但身板仍然出众。
就是衣服有点邋遢,不过杨桢心想要不是为了帮忙,也不至于弄成这样。
从举手之劳到以身犯险,杨桢并没有自作多情,觉得权微的介入是为了他,认识自己或是被自己的勇猛打动,杨桢只是方向大错特错地想道:他可能是一个外冷内热,却不善于表达情感的好人。
有了这个错觉的光环,杨桢怀着一颗感恩的心,当即决定扫清这阵子以来刻意无视权微的小肚鸡肠心态,跟他冰释前嫌。
权微不知道杨桢在背后原谅他,走得一如既往地快。
杨桢不得不紧赶了两脚,将步幅调成可以跟权微相对静止的速度,这才身正手稳,去给权微清理衣服上的狼藉。
权微今天穿着件白色的t恤,正面写着个大大的“人”字,背后斜着印了一支箭,也不知道这些印花是个什么意思,反正他穿起来还挺清爽,不过那是他从水泥台子上跳下去之前的形象了。
权微在地上滚了半天,沾得到处是灰,腰侧在歹徒身上蹭了一块烧饼大的血迹和零星的蛋黄浆,后背更加惨不忍睹,压碎了一个支援的小哥砸下来的西红柿,接触面上除了红色的汁印和一块老大的皮,还有一堆青绿色的黏籽儿。
杨桢的初衷是友好的,想给他把那块西红柿表皮给弄下来,谁知道他的手才碰到权微的后背,对方就电打了似的往前弹了一下,然后回过头来给了他一个冷脸。
权微怕痒,杨桢这一碰技术含量高,愣是在浑身上下那么多的地方挑中了他抵抗力最低的腰侧边儿了,权微抖了一下,语气有点不太客气:“干什么你?”
杨桢哪儿想得到他这么大反应,他是那种脚板心随便挠我无动于衷的体质,所以不知道权微在惊乍什么,他只是对权微有了好感,所以容忍度也高,心平气和地举起了右手:“你身上有这个。”
权微定睛看了看,发现是块西红柿的皮,有兵乓球那么大,那别人这就是好意了,权微虽然不喜欢,但是他得领情。
“不好意思,”权微没什么诚意地道完歉,紧跟着的一句“我不习惯别人碰我,下次你别……”临到嘴边,又被他给咽了回去。
主要是因为不会有下次了,不过次要的原因是权微说到一半忽然发现,那一小块西红柿皮的形状很微妙,有点像一颗爱心。
最近流行起一组表情包深受孙少宁的喜爱,杨桢捏着皮的样子跟其中一张有8分神似了,好意之后又是“比心”。
连个破的西红柿皮都在给他攒人品,权微于是什么都没说,他不说话,杨桢刚要开始说,却又被人打断了。
菜场门口全是人,权微想要杨桢低调和不露面,就只能往后走。他扯着杨桢路过自家的门面,太后忽然推起卷闸门,慌里慌张地朝他们这里跑。
在人群混乱之初,权诗诗和罗家仪就吓得跑回仓库拉上了卷闸门,趴在拉了铁条的防盗窗跟前朝外观望。
权微高调地跳上摊子的时候,权诗诗虽然不清楚发生了什么事,但还是吓得心肝乱跳,她在仓库里大喊,又指挥罗家仪打夺命连环call,不想让权微出头,可是权微没回应。
两人都担心得要命,跑到门口开个门都要抖三抖,费老劲出来逮人,权微又不知道哪里去了,他们也害怕,只好又将门虚拉下来,重新趴到了窗户口找人。
权微和杨桢面对歹徒觉得一秒万年长,但从权微加入战场直到刚刚,其实不过才5、6分钟。
权诗诗一眼先看见了权微t恤上蹭的血,声音里立刻带上了哭腔:“小脸你受伤了?我天,老罗,你快出……”
权微停在家门口,将t恤往肚子上面一掀,打断她说:“妈你先别喊,喏,大变伤口,屁事儿没有。你跟爸回屋里去,别出来看热闹,有人伤得很重,亏心,听见没?”
权诗诗见他的肚皮上红点儿都没有,这才放下心,“嗯”了一声又开始管他:“那你呢?跟小杨两个脏兮兮的,这是要去哪儿啊?”
权微还是那句话:“去洗澡。”
权诗诗跟罗家仪就住在门面后面的筒子楼里,闻言就低头去掏钥匙:“那你俩洗去吧,咦!衣服上都沾的什么啊?苍蝇都来叮了。”
权微牵着一个大麻烦,是不会往父母的地盘离去的,他一边阻拦一边拽起杨桢就走:“别拿钥匙,不在这儿洗,你早点进去,走了。”
权诗诗看他俩的眼神登时变得像在看一对垃圾桶似的:“那你们去哪儿洗啊?血呼啦碴的,上路会吓到别人的。”
权微有点无奈地说:“不上路,我们偷摸的,去前头小巷子里的大保健店里洗。”
杨桢再次被他拖上了路,直奔菜场最里面的生禽区,从那里左拐进巷子,就是一条接入大路的巷子。
走了一会儿,权微不说话,杨桢就自动接上回,真心诚意地开始道谢。
“权微,刚刚谢谢你,我之前对你不太友好,因为我感觉你不想跟我说话。我可能不小心冒犯过你,然后自己又没发现。有的话你告诉我,我想想,要是我错了,我会向你道歉的。”
菜场的最里面是几群母鸡被关在笼子里,事不关己地“咯咯咯”,权微听见这些此起彼伏的鸡叫,心里觉得非常不正宗,没节奏,难听。
他沉默到将杨桢带进了巷子才停下来,转过身去,没骨头似的往老红砖墙上一靠,看着难得对他也和颜悦色的杨桢说:“不用谢,不友好很正常,因为你的感觉是对的,我对你也不友好。”
“售楼处那次事出有因,我能接受,不算冒犯,你没冒犯过我,是我对你有成见,我对所有借高利贷的人都有成见。”
杨桢瞬间明白过来,他对自己释放的那些冷漠和敌意,原来都是因为成见在先。
第24章
附议。
杨桢在心里说,我也不喜欢欠钱的人。
但借来还魂的身体有笔烂账是不争的事实,他没办法为自己做辩解,告诉权微他的身体欠了钱,但是灵魂是无辜的。
关于身体的原主人留给他的一切,高利贷、疏远的同事、冷漠的亲情,其实都不太能刺痛杨桢,他一直当自己是一个被迫误入的“局外人”。
债务他会努力地还,但不是因为他用了这具身体,所以心理上也产生了罪有应得的共鸣,他没有。只是因为欠债还钱不管是在中原还是这里,都是天经地义的规则,高利贷的障碍一天不肃清,他就一天不得安宁。
但是杨桢不想还那么多,一是人的贪性犹如饕餮,永远不会有饱腹之日,二是他目前还不起,所以他才跑路,而且准备跑到宏哥妥协少赚一点也可以为止。
然后他从幸福花园跑到这里,跟权微再见又碰见,这缘分不浅,就是有些造孽,打完冷战开成见,看样子是很难冰释前嫌了。
被人这样直白地告知嫌恶,杨桢脸上的笑意淡了下去,心里有点猝不及防的难堪,他本来还以为即使不能跟权微成为朋友,但关系怎么也会比之前缓和,就是没想到结果会是这样,一朝回到解放前。
其实也没什么,他在中介公司打酱油那阵子,同事基本都对他有成见,杨桢有时候身心俱疲,不那么分得清丁卯,也会觉得有些冤枉,但事后想起那些针对都不属于他,便也很快就会放下。
他心说不要紧,欠高利贷的不是我……但安慰很难即时奏效,又一次的背锅让杨桢有些憋屈,他叹了口气,迅速理了理情绪,然后抬眼直视着权微认真问道:“既然有成见,那你为什么救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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