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9章 我太喜欢这个作品了(1 / 2)
第409章 我太喜欢这个作品了!
如果这群人知道周星早就申请了版权,恐怕就不会这么得意了。
但在电视圈里,各个电视台之间都有一些藕断丝连的关系,根本没办法像周星那样做的这么绝,还去注册版权。
当然,那并不是最主要的原因,关键就在电视节目制作一般都没有那么规范,不可能说把方方面面考虑到才会去做,而是只要经过论证和分析,以及调研后,觉得有市场,很快就能立项上马。
一般电视台有一个好创意后,为了在竞争激烈的综艺节目中脱颖而出,很多都是摸着石头过河,先上线了再说,在播出的过程中收集反馈,走一步看一步,慢慢调整和改进。
因此,这种操作很难把方方面面都想的那么完善,就算一开始注册了版权,也会有他们没有想到的漏洞。
在这种情况下,那些原创电视台也懒得去吃力不讨好的注册,而是为了避免走漏消息成全别的电视台,反而会尽快上线。
多少年来,这也成了行业一成不变的隐性规矩,在模仿别的电视台节目的时候,那些电视台根本就不会想到先去查一下版权——因为根本就没人注册。
但周星就不一样了,他是把前世已经播出过两季,经历了两年时间打造,并不断改进的成熟节目拿过来,在一开始,周星就把方方面面都写了进去,等于堵住了任何方面的可行性。
在周星注册版权后,别的电视台根本没有可乘之机。
想要制作,除非拿到授权才行,要不然的话,周星只要去告,绝对一告一个准,对方就要面临巨额的赔偿。
而赔偿的金额,自然就是造成的损失,如果说这个节目的广告费可以挣一亿,但因为别的电视台也制作了这样的节目,导致江南卫视降低了收视,那么损失自然过千万。至于具体的数据,肯定然会因为一些实际原因变动,但大致就是这个意思。
当然,周星绝不会为了挣那些赔偿,就故意不提醒、不警告的让他们的节目播出,因为对比起来,被抄袭后就算有赔偿,也依然得不偿失。
但周星也不会提醒这么早,而是会等到他们节目即将要开播前去发一封律师函,同时进行媒体报道,引导舆论,把所有的目光都转移到自己这里。
这样一来,看对方究竟是播还是不播,播了你就要赔偿损失,不播的话,费心尽力的筹备了这么久,眼看就要摘果子了,却发现是别人家的树,任谁想到也得憋屈要死。
但周星只坚持一点,这是我的,谁让你们抄袭的,抄袭就该付出代价!
虽然这也不是周星的原创,但他使用的时候,至少没影响到原世界东方卫视,而你们却影响了他周星的收益,这就是区别!
其实周星并不确定会有人抄袭,之所以提前注册版权,一开始还是担心范天明看了他的计划后就理解了这个方案,毕竟周星写的太详尽了,要是范长明选择拒绝,转而自己做,那就根本没周星什么事儿了。
面对江南卫视这种庞然大物,在没有版权的情况下,周星根本没法证明范长明是看了自己的方案后起的意。
新闻发布会后,周星为了避免被记者们围堵追问,所以直接离开了。
即使这样,在门口依然被蹲守在那里的另一波记者围住,好在周星这么长时间的功夫也不是白练的,虽然看似缓缓在记者的围堵中往前走,但只要被他碰到的记者,都会在周星控制的劲力撞上去,让他们只能往后退,就像脚步不受控制一样。
这些记者也感到奇怪,不过再等他们回过神来的时候,周星已经走远了,随后就上了车,扬尘而去,留下一脸懵逼的他们面面相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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