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2 / 2)
白皑把手枕在脑后,想起什么,无声地笑起来。
“田镜,你知道自卑多可怕吗?我明明知道任曜驹不会因为我长得帅,年轻又有钱而喜欢我,但只有我长得帅,年轻又有钱,我才敢告诉他,我喜欢他。”
田镜在被窝里蜷缩起来。
“自卑会把一切可能都闷死,所以我不是去国外念表演,而是去整容。”
“你输给郁溯的,不是脸,不是回忆,而是自卑。”
第四十三章
六个月后。
进入盛夏后的b市闷热难当,街道上能够顶住烈日的人不多,冷气开足的商场倒是人满为患,樊帆出门的时候没多想,只穿了热裤和t恤,走进餐厅后,顿时被冷气掀翻,此时只能抱着胳膊坐在窗边哆嗦。
她频频看手机,是在等人,大概十几分钟后,有人推门进来,樊帆抬头看见对方,眼睛亮了,连忙招手。
“我找了件稍微……亮眼点的。”对方把手上的纸袋递过去,“你试试看。”
“都没差啦。”樊帆从纸袋里抓出外套火速披上,“幸好你还没出门,要不我得冻死,冷气不要电吗真是的。”
“还不是你穿太少了。”
樊帆穿上了才来得及打量身上的衣服,对方觉得这衣服拿不出手是有原因的,所谓的“亮眼”,就是一件普通的白色运动外套而已,甚至还有些像校服,要不是樊帆跟对方青梅竹马,都要怀疑衣服的主人根本是个直男。
“以前还好,你现在不能再穿这种衣服了,回家就都打包捐了,明白吗?”
对方没吭气。
“明白吗!”
“哦。”
樊帆满意了,叫服务生点餐,夏季新品看起来就让人食欲大增,她一口气点了好几份冰品,再把菜单递到对面,这时候余光瞥见站在旁边的服务员小姐正毫不避讳地盯着坐在她对面,穿着阿宅t恤和腌菜色皱巴巴大裤衩的田镜。
樊帆在心里默默补充,算了,那些衣服也不用捐了,现在的田镜穿什么都好看。
正纠结地翻看菜单的青年,有一头半长不短的蓬松黑发,稍微有点自然卷,很多人头发到这个长度会显得邋遢,但因为青年皮肤白皙,眼睛大且黑白分明,整个五官都很干净,所以看起来只是觉得柔和。他的脖子很修长,微微弯曲的时候也不显得佝偻,反而容易让人注意到他的整个肩颈线条都很漂亮,颈侧的两粒浅色的痣也在白皮肤的衬托下显得性感。身高也是无可挑剔的,坐在一张略显秀气的小圆桌旁边,他的长腿就藏不住了,有些局促地蜷着,土气的短裤下面是肌肉线条内敛的小腿,但却看得出运动塑形的痕迹。
手也很好看,樊帆默默想着,真是神奇,以前那双圆乎乎的手现在竟然骨节分明,不过分的青筋在薄薄的皮肤底下隆起,大部分女人都是手控,看到这种手的樊帆,都开始憎恶自己的发小是个弯男了。
“我点好了。”
樊帆和服务生小姐一起回过神来,尴尬地对视一眼,樊帆装作四处看风景,服务生小姐收走了菜单。
而引起这种小范围暗涌的人却毫不自知,很是遗憾地说:“好想吃刨冰啊。”
樊帆伸手拍拍他的头:“等下我分你一勺。”
对方给了她一个“义气!”的眼神。
樊帆有点儿心疼,杵着下巴问:“你以后是不是都得这样?”
“嗯。”青年点点头,“冰的,辣的,油腻的,特别是酒精,一切刺激胃的都尽量不要吃,毕竟我只剩三分之一个胃了嘛。”
樊帆皱起眉,跟一个吃货必须这么删减菜单相比,自己减肥时候的痛苦根本不值一提。
“都怪那个混蛋。”
“跟他又没关系,”青年神情黯淡下来,“我自己没有处理好。”
樊帆撇着嘴:“小田田……”
被叫了肉麻昵称的田镜,冲樊帆比了个笨拙的耍帅手势,安慰道:“也不全是坏事啊,你看,我本来以为我一辈子都瘦不下来的。”
“可是代价太大了。”
田镜把手放下来,抠了抠桌布。
是啊,代价太大了,当初他对那个人说,为了你我什么都愿意做,结果到头来……
产生这种想法,才是最让人感到后悔的。
田镜来b市参加一个青年电影节的创投项目,樊帆正好辞了国企的工作,决定来b市做自己喜欢的时尚杂志编辑,而紧追着她来的,还有从高中开始就孽缘不断的高冰。
再加上本来就住在b市的任曜驹和白皑,田镜觉得自己认识的人都聚集在这里了,再加上就是在这里念的大学,他也对这座城市多少有了亲切感。
这天跟樊帆出来,是因为樊帆要写推荐本地店铺的专栏,得做细致的调查,顺便帮田镜捯饬一下形象。但跟着她逛了一圈商场后,提着大包小包的田镜就明白了,其实做调查才是顺便的,樊帆恨不得连他的内裤也包办了。
“你现在是潜力股,不对,已经是一支明晃晃的绩优股了,不能再穿那些土掉渣的衣服了,亏你还是gay呢。”
田镜累得整个人快变成一滩,有气无力地反驳:“我也不一定是gay啊。”
樊帆目光如炬:“什么意思?”
“就……字面意思?”田镜最近有思考过这个问题,他喜欢过的唯一一个人是个男的,应该不会决定他以后喜欢的都是男的吧?
“不行,你必须是gay。”
“哈?”
“这么盘靓条顺的gay蜜带出去多有面子,再说了,如果你不知gay,高冰就不让我跟你一块儿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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