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1章(1 / 2)
第79章
坐在小烩面馆里,柳侠的感觉有点违和。
应该说,这个在原城著名的饭店当过帮厨的老板把小店收拾的还挺干净的,至少比望宁和荣泽绝大部分的小饭店都讲究,桌子上没有油腻,地上没有用过的各种纸团和塑料袋,门上挂着簇新的竹帘,所以店里也没什么苍蝇。
可就是这样,柳侠也觉得王君禹坐在这里和环境非常不相配。
王君禹的穿着很平常,深蓝色裤子,细碎格子的浅蓝衬衣,没有任何出众的地方,可看起来就是特别清爽文雅,莫名的就让人觉得这样的小店埋汰了他。
没想到,猫儿的感觉更出奇 ,他坐在柳侠身边的凳子上瞅了一大圈,看看王君禹,又跪在凳子上歪着头趴柳侠脸上看了看,眼睛骨碌碌转了几圈:“不知道咋着了小叔,你一来,我觉得这儿没恁美了,不是不是,不是跟你来这儿不美,是,嗯——,就是这儿看着一点也不美了,原来俺大伯领着我跟俺小蕤哥来这儿吃烩面哩时候,我总是觉着这儿可美,有电扇,墙上还贴哩有花纸。”
穿着白色厨师衣服、带着白色厨师帽的小店的老板正好出来,听见猫儿的话大笑起来:“哎呦孩儿,你哩意思就是俺这小店太简陋了,容不下王先生跟您叔这样俊秀哩人物,是吧?”
他把两盘青灿灿的凉拌菜放在桌子上,对柳侠和王君禹说:“确实是太简陋了,我正合计着往后接两间屋子,弄俩雅间呢,王先生,这个小兄弟,您两位别嫌弃啊,虽然我这店面不咋样,咱做出来哩东西保证干干净净味道好。”
柳侠在猫儿屁股上象征性地拍了一巴掌:“看你烧包儿哩,才出去吃了几回饭?就开始挑地方了啊!”
猫儿笑嘻嘻的显摆:“我去京都吃过好几回吧,还跟你去江城吃过好几回吧,还跟俺三叔去春城吃过好几回吧,嘻嘻,我就是觉着小叔你搁这儿吃有点不美,这儿还这么热,等我长大了领着你去京都吃,也坐会转哩大圆桌上吃,那才美哩。”
柳侠把他抱下来按在凳子上:“小叔就好吃烩面,京都那大饭店都没有,小叔坐大圆桌上吃饭也觉得可不美。”
老板说:“哎,对嘛,咱吃饭吃哩是个味道,饭不合心意,桌子恁好有啥用,不过哩,要是饭菜味道又好,环境又好,那就更好了。”
猫儿仰着小脸儿对老板说:“我长大给俺小叔做烩面吃,比你做哩还好吃。”
老板笑着说:“中孩儿,中,你要是做哩比我做哩还好吃,你开个店,我去给你捧场去。”
王君禹一直微笑的看着猫儿:这本来是个非常不幸的孩子,一出生就失去了母亲,生父又因此迁怒与他,对他不闻不问,按常理,他应该比望宁街上那些父母不济事的孩子还要凄惨,要不成为一个蓬头垢面、言行粗俗无状的泼皮无赖,要不成为一个满身脏污,因为经常受欺负而变得唯唯诺诺胆小如鼠的窝囊废。
但这孩子,穿戴比大部分孩子都要好,都要干净整齐,行为比他见过的几乎所有孩子都快乐自信,不是被惯坏了的孩子那种肆意妄为、惹出祸事还觉得自己蛮有理的自信,而是他在任何乏味的地方都能找到让他乐在其中并坦然享受那一切的自信。。
比起同龄的其他孩子,他可能还要更淘气几分,但却不是令人生厌的惹是生非,而是那些男孩子通常喜欢的游戏总被他玩出让人惊心的高难度花样。
王君禹亲眼看到猫儿给他送完柿霜出来,从树上跳到那堵长长的、摇摇欲坠的土墙,在上面飞奔到另一头,然后隔着一米多宽的距离,跳到隔壁那家人的高墙上,再从墙上跳到树上,猴子似的顺着树溜下来,在臭水坑里打出一溜的水漂后儿,穿过麦田里往学校跑,把和他一起来的柳蕤吓得直吆喝回家要告诉奶奶,让奶奶痛打他的屁股。
但下次再看到猫儿,小家伙在他跟前依然是那副懂事有礼的小模样,一离开大人的视野,依然淘气的吓人,也快乐自在的让人心生向往。
猫儿的自得其乐原本应该是悲剧的延续,因为他没有玩伴,因为他被周围人嫌弃,所以他不得不自己寻找一些只有对他而言是快乐的事情来度过孤单的日子。
但现在的情况却是,他因为有家人的关爱,有个把他视若珍宝的小叔给予他独属于他一个人的疼爱,孤单对他已经不能造成伤害,而成为他尽情享受关怀与快乐的自由的领地。
因为心中有期盼,所以他已经在不知不觉中学会了蔑视孤单,进而忘却了孤单,自信地创造着独属于他自己的快乐。
猫儿发现王君禹一直在看他,直截了当的问:“王伯伯,你一直看着我干啥哩?”
王君禹说:“我想看看你一会儿能不能吃完一碗烩面,你不是跟伯伯说,你都长成大孩儿了吗?”
半个小时后,猫儿用圆鼓鼓的小肚皮向王君禹和柳侠证明,他真的长大了,他都能吃一整碗烩面了。
柳侠把他抱到腿上,揉着他肚子说:“孩儿,肚子叫撑疼了没?”
猫儿又使劲鼓了鼓肚子说:“没,一点也不疼,大伯说,我老瘦,得多吃饭,长哩又高又胖,长大了才能保护你。”
猫儿现在已经知道了他不管怎么努力,也不可能追得上柳侠、长到和柳侠一样大了,所以修正了自己的目标,要长高长胖,这样长大后他就可以保护小叔,不让小叔再被像那个姓黄的孬孙老师一样的人欺负了。
吃完饭,柳侠跟王君禹说,他去买了花生米和粉芡就带着猫儿慢慢走回去。
王君禹说:“现在你们走,正好把一天里最热的几个钟头都给占全了,晚点吧,到三四点走,这样后面俩小时你们多少还能凉快点,要不就在我这里住一晚上,明天早上趁凉快再走。”
柳侠只出来了半天就非常想家,想大哥和柳凌他们了,晚一会儿能让猫儿少受点罪还可以,但要让他在离家这么近的地方住在外面,那他真不愿意。
可猫儿也想回家了,他看到柳侠一直在出汗,就想起家里阴凉的窑洞、树荫里的秋千和清澈凉爽的凤戏河,小叔如果不是为了陪他躲开那个人,就不会热成这样了,所以他连一会儿也不想再在望宁待了,非要现在就在。
王君禹看他们真的想走,也没有强留,他忽然想到了一个问题,对柳侠说:“柳钰结婚那天,你大哥他们如果早上从你们村出发,走到孙家村至少得五个小时,回来还需要五个小时,这样实在太辛苦了,这么热的天,恐怕走不到上窑他们的衣服就全部湿透了,穿着汗透的衣服去女方家多不合适。
你回去和你家里人商量一下,让他们前一晚上提前来,住在我这里吧,一号那天早上早点从这里出发,这样接了新娘后就可以趁凉快往回走了。
女方家送亲的人可不比你们家的人,三十里山路,他们得走到什么时候?当天他们还必须赶回来,你算一下,时间够不够。”
柳侠不用算,这个问题家里早已经合计过不止一次了,没办法解决。
柳长青、柳长春和柳魁商量后的决定是:迎亲的四个人凌晨两点半出发,五点多点到上窑北坡下,柳川的车提前停在那里,拉了他们去孙家村。
简短的仪式后,大约七点半,娶亲的队伍返程,柳川开车,从孙家村到上窑北坡大概需要一个小时,迎亲的队伍走到柳家岭大约需要五个小时,就是下午一点左右。
一个半小时招待女方送亲的人吃饭,然后柳川陪送亲的人返程,再从上窑北坡下面开车把他们送回孙家村,最后,柳川自己返回。
这样的话,最辛苦的就是柳川,他一天一夜的时间,需要从上窑北坡到柳家岭往返四趟,可如果不这样,恐怕送亲的人都不一定能坚持走到柳家岭。
商量这事的时候,柳钰几乎抓狂,他说:“别叫俺哥他们跟着我去迎亲了,也不叫她们那边的人送亲,我自己去接玉芳回来,这样就不用来回拐趟了,俺三哥又不是铁打哩,一天四趟谁受得了啊?”
柳长春说:“结婚是一辈子就一回哩大事,要是那样,玉芳不是太委屈了吗?连个迎娶哩仪式都没,可是,叫川儿这样跑也真不中啊,咋办呢?”
最后还是就这么决定了,因为全家人都知道,就算他们不肯,柳川也一定会坚持尽可能周到把女方家招待好,而他一个人跑四趟对女方送亲的人来说就是最周到的安排了。
柳侠听了王君禹的话觉得完全可取,至少柳川可以休息一晚上再跑那三趟。
告别了王君禹,柳侠和猫儿到一家私人开的小铺子买了花生米和粉芡,他还想买个西瓜,但又觉得西瓜太难拿了,回去的路上他一定得背猫儿走一段,那圆咕噜嘟的西瓜就成了很大的负担。
猫儿坚决地把柳侠从西瓜摊子旁拉开:“不买,没架子车,提着老勒手,背又没法背。小叔,咱去邮电所看看呗,我跟俺小蕤哥原来每天都去邮电所看一回。”
因为几个哥哥都在家,柳侠原本觉得不会再有他们家的信,所以才没想过要去邮电所,结果,不但有,还是两封,一封陈震北的,一封张福生的。
俩人过了付家庄,就在路边一棵大柳树下坐了下来,柳侠拆开了张福生的信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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