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1 / 2)
郑太太好不容易才有单独和姜苏相处的机会,连忙阻止了郑蓉蓉:“蓉蓉,你今天的功课都还没做完呢。先在家做功课,免得你爸又冲你发脾气,我送苏苏去酒店。”
郑志松威严的看着郑蓉蓉。
郑蓉蓉别有意味的看了姜苏一眼,姜苏像是看不出来她那个别有意味的眼神,对她笑了笑。
郑蓉蓉就挑挑眉,说:“好吧。”
郑太太带着姜苏出门了。
一上车,郑太太就迫不及待的问道:“小仙姑,怎么样?你看出来了吗?”
“郑蓉蓉身上的确有东西。”姜苏幽幽地说道。
姜苏进门后看到“郑蓉蓉”的第一眼,先是看她的眼睛。
人的灵魄就藏在那双眼睛里。
一般的术士,如果想要确定一个人是不是被附身,需要先控制住可能被附身的人,然后作法判定。
而姜苏只一眼,就看出郑蓉蓉是被附身了。
郑蓉蓉的灵魄依旧藏在那双眼睛里,却像是被什么压制住了,不得挣脱。
郑太太闻言心里反倒是松了口气。
说实话,郑蓉蓉现在如此大的变化,已经超出了郑太太的心理承受范围,她宁愿郑蓉蓉是被什么脏东西附身了,也不愿意自己那乖巧懂事的女儿是真的变成了现在这个样子。
随后她又紧张起来:“那现在怎么办?小仙姑,你今天晚上就作法把那东西从蓉蓉身上赶出去吧!”
姜苏说道:“今天晚上还不行。如果强行作法把那东西赶出去,那东西要是恼羞成怒,郑蓉蓉要是灵魄受损,以后可能会变成傻子。”
郑太太听到郑蓉蓉可能会变成傻子,顿时紧张道:“千万不可以!小仙姑!你要想个万全的法子,不能让我家蓉蓉受一点点伤啊!钱不是问题!”
郑太太难得如此大方。
姜苏微微一笑说道:“郑太太放心,拿人钱财与人消灾。我一定让您的宝贝女儿毫发无损......”姜苏嘴角弧度加深,话锋一转:“至于酬金方面,这次的事情有点棘手。看在郑太太是我的老主顾的份上,我给你个友情价,一百万。怎么样?”
郑太太原本是觉得姜苏收费贵的。
后来听张太太私下和她说,姜苏治好赵家那小少爷的病,开的价是两百万。而且赵家后来还另外送了一百万给姜苏当“感谢费”。
现在郑蓉蓉的情况比赵家那位小少爷好不了多少。
显然对她开的价还不算贵了,而且的确物有所值。
郑太太没有讨价还价,立刻答应了下来。
郑太太娘家家境殷实,一百万也算不得什么大数目,只是郑太太就算买个奢侈品包包也是会一边嫌贵一边买的人,所以这次能那么爽快,也真是难得了。
姜苏对郑太太难得的爽快十分满意。
“那接下来的事情就交给我吧,我有什么需要会直接电话联系你。你只需要在那个假郑蓉蓉面前别露出马脚就行。”
郑太太有点害怕的问:“小仙姑,那个蓉蓉身上那东西到底是什么东西啊? ”
姜苏扯唇一笑:“大概是只没了肉身道行不浅的狐狸精。”
“狐狸精?”郑太太震惊的说:“不是鬼?”
姜苏笑:“鬼可没那么高调。”
一般的鬼附身都会小心翼翼避免露陷。
郑蓉蓉身上这只狐狸精却是作风高调的像是生怕别人不知道,不过是仗着自己有几分道行,而现在道门势微,真正有本事的人,现如今已经寥寥无几,妖管局虽然厉害,但是对这种上了人身的妖怪,暂时还没有侦测的办法,所以这只狐狸精才能有恃无恐横行无忌。
只可惜,没长眼,撞到了姜苏手里。
姜苏觉得自己和狐狸精的缘分真是不浅。
黎术一家就和她纠缠了上千年。
来了北城,又先后遇到了两只狐狸精。
只不过三了张太太的那只狐狸精和上身郑蓉蓉的这只狐狸精道行没得比。
这只狐狸精估计道行得有上千年,八成是渡劫的时候把肉身劈没了,不知道使了什么法门精魄逃了,然后正好郑蓉蓉把她给的护身符给弄丢了,给了这只狐狸精可乘之机。
别说它现在只有精魄,就算是它千年道行的原形,姜苏也照抓不误。
郑太太突然又想起一桩事来:“对了小仙姑。张太太和张奇丰离婚的事儿,你知道了吧?”
“离了吗?”姜苏问,她这阵子忙,倒忘了问赵婉了。
郑太太说:“最近正闹得满城风雨呢!张奇丰不肯离!张太太又铁了心的要离。现在就僵在那儿呢,张太太都搬出去住了,张奇丰那儿子张小乔也不搭理他了。听说那小三,被张太太找出来教训了一顿,真没想到,张太太平时斯斯文文的,能有那手段。”
郑太太又说:“不过要我说啊,教训教训就算了,说句实话,张奇丰对张太太那是真好,男人嘛,有了钱,哪有不偷腥的呢,只要记得谁才是他的老婆就行了......要真离了,以后张太太未必还能找到张奇丰这样对她好的男人呢,而且她还能保证之后找的男人就不会再出去找年轻漂亮的小姑娘了?而且儿子都那么大了,要真离了,儿子跟谁?公司怎么分?”
姜苏冷眼听着,打心底里瞧不上郑太太,似笑非笑地打断了郑太太的“高谈阔论”:“看来要是郑先生出轨,郑太太是不会介意的了。”
郑太太一噎,然后说道:“我家老郑虽然现在手里有点权,但是在这一点我是百分百相信他的,我家老郑看不上外面那些野猫,嫌脏。”
姜苏嘴角一勾:“那要是有不脏的呢。”
郑太太觉得姜苏不识趣,但是也不敢跟姜苏发脾气,只说到:“小仙姑,你年纪还小,跟你说这些你也不懂。”
姜苏嗤的冷笑一声,凉幽幽地说道:“我是不懂,我只知道管不住下半身的男人,不如切了。”
司机:“......”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