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2 / 2)
陆嘉珩指尖摩擦着她耳际软绒的发丝,唇舌动作顿了顿,最后又重重在她唇瓣上咬了一下。
初栀疼得泪花唰地就冒出来了,脱口而出的声音被她硬生生地憋了回去。
陆嘉珩撤离,身子往后靠了靠拉开距离,放下了手里的书,垂眼看着她。
他这次咬得其实比起上次力气已经不大了,但痛还是很痛,初栀抬手,想碰碰自己的嘴唇看看流血了没有,轻轻点了点,白嫩的指尖沾上了一点点晶莹的液体,倒是没咬破。
陆嘉珩抬手,拇指指尖蹭了蹭她唇角溢出一点的唾液,被初栀抬手啪地一下打掉了。
她泪眼朦胧地瞪他,凶巴巴的表情被湿漉的眼和通红的眼角染得诱人又可怜:“你又咬我!”
陆嘉珩像是一只吃饱喝足了的狼,饱餐一顿后微眯着眼,心满意足地舔了舔湿润的唇:“忍不住。”
初栀揉了揉痛痛的嘴唇,没好气地瞪他,几秒钟后,她两只手把着屁股下面的椅子,搬着往旁边挪了一点,又挪了一点,和他中间隔开了一点点距离,抽过书来准备继续看。
此时已经是晚上八点半,被他这么一折腾初栀也看不下去书了,陆嘉珩也不做题了,单手撑着头侧身看着她。
初栀装模作样地看了七八分钟,浑身上下都不自在,终于放弃了,身子往后一靠:“今天不看了。”
陆嘉珩愉悦地勾起唇角:“好啊,那出去走走。”
初栀把书塞进包里:“我要回寝室洗澡了。”
“……”
陆嘉珩唇角不开心地耷拉下去了,仿佛有具象化出来的耳朵耷拉下来了,从大尾巴狼变成了小黄狗:“哦。”
清明过后,又是谷雨。
寒潮结束,气温开始回升,女孩子们脱去了羽绒服厚棉裤,换了好看的春秋装大衣外套。
顾涵谈了恋爱,是个隔壁文院的文艺小青年,姓陈,叫陈星辰,相貌清秀且文质彬彬,和顾涵两个人性格简直一个在南极一个在北极,反差极大,特别鲜明。
据顾涵所说,两个人是在某次部门活动相识并且熟悉起来的,也许是缺啥补啥,顾涵虽然性格上颇为大咧咧,其实内心十分纤细且文青,这点通过她天天研究塔罗牌和星座也能看出来。
所以,当陈星辰于万众瞩目之中当场洋洋洒洒作长诗一首,表现出了出尘的气质与非凡才情时,顾涵对他一见钟情了。
两个月后,顾涵从一个脾气暴躁点火就着的三字经女汉子变成了一个天天在寝室里做美食买了淘宝一大堆摆拍道具岁月静好文艺女青年,顾涵和陈星辰坠入了爱河。
虽然又过了一个月,她又变回了脾气暴躁点火就着的三字经女汉子了。
顾涵脱团那天,陈星辰请客她们寝室里几个姑娘吃饭,连带着他的室友一起。
八个人吃个晚饭,后来又去了ktv,林瞳和顾涵咆哮着唱王妃和死了都要爱,曲毕,轮到男生组,李玉刚一首柔情似水的清明上河图唱得声情并茂。
初栀觉得汉语言文学的男生真是一种神奇的生物,浑身上下都是文艺细菌,让人毫不怀疑他们会大雨天绕着学校花坛朗诵情诗那种。
她想象了一下陆嘉珩唱清明上河图的场景,吓得手里小叉子上的西瓜都掉了,整个人打了个哆嗦。
眼看着日子一天天过去,初栀越来越忐忑不安,情绪越来越敏感,并且彻底变成了一团小年糕。天天拖着他往图书馆里跑,要么就是在家抱着书跑到他家里去,强烈要求两个人要一起学习。
虽然最后往往都是初栀趴在茶几上睡得又香又甜,陆嘉珩在她旁边看书,偶尔少女不知道在梦里梦见了些什么不开心的东西,微微皱起眉来黏黏糊糊地呜呜两声。
陆嘉珩侧头,俯身轻轻亲亲她眉心,抬手拍拍她的背,一下一下轻柔安抚。
然后,睡梦中的小姑娘就会有感觉似的,小动物一样缠上来,软绵绵的身子一点一点贴过来,拱啊拱,拱啊拱,小脑袋蹭到他怀里,抱着他的一条手臂或者腰继续睡。
每到这个时候,她就会心满意足地翘起唇角,带起两个浅浅的小梨涡,里面像是盛了甜酒和蜜,让人忍不住想要尝一尝,喝一口。
然后溺死在里面。
陆嘉珩无数次自暴自弃地想,干脆什么都不要了,哪儿也不去了,就这么守在她身边,陪着她哭,看着她笑。
希望她未来的所有日子里,身边都能够有他的陪伴。
一分一秒的分离,都让人难以忍受。
而他们要分开几乎两年的时间。
两年,730天,17520个小时,1051200分钟,63072000秒。
陆嘉珩轻叹了口气,推开面前的书,黑眼沉沉,静静地看着她。
初栀像有所感觉似的,小脸皱了皱,迷迷糊糊地睁了睁眼。
小姑娘揉揉眼睛,刚刚睡醒,声音稍微有一点点哑:“几点了呀?我要回家了。”
陆嘉珩微垂着眼:“还早,再睡一会儿。”
“不睡了,再睡晚上睡不着了,”初栀撑着地毯坐直身来,“你好好看书了吗?”
“初初。”他突然叫她。
初栀“唔”了一声。
陆嘉珩倾身靠近,把她重新抱进怀里:“我不走了好不好?”
初栀顿住了。
她愣了差不多半分钟,把他推开:“为什么呀?”她歪了歪头,“你考不上了吗?”
陆嘉珩靠着沙发侧面坐在地毯上,长睫敛着,嗓子沉沉,声音很低:“舍不得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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