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5章(1 / 2)
犯罪模式是指罪犯在犯罪现场中所表现出来的可以作为证据的整体和其独特的行为特征。这些特征可以用来研究罪犯的犯罪意图和个性倾向。
胡新月问:“李队他们都怎么看?”
“他们认为凶手撕脸和留下英文纯粹是为了发泄变态欲望。如果套用犯罪心理学的学术用语,这种行为称之为行为标识。”
“行为标识?”
“细讲起来,话可就多了。简而言之,就是一个人独有的行为特征。在犯罪活动中往往表现在下意识的做出的不必要的行为。通常用它来确定罪犯的性格。”
胡新月点点头,又摇摇头。“这样说来,我到不认为,凶手这样做仅仅是为了宣泄暴力。”
“怎么说?”
“因为我觉的他的意图太明显了。”
“意图明显?!”
“如果只是凶手下意识的行为。应该表现的比较模糊随意才对。譬如说在犯罪现场手淫,用衣服包裹被害人的头,挖掉被害人的眼珠……”
“等等……”郭淮吞咽一口唾沫。“你从哪里知道这些的?”
“看侦探小说看的啊。我说的不对吗?”
郭淮没说话。现在的侦探小说都赶上教科书了。我上了那么多年学,难道比不上看两本小说?
胡新月继续说:“本案的凶手不管是撕掉死者脸皮还是用死者的血写字,都需要花费很长时间耐心的来做。这绝对不是不经意的行为,也不必做的这么精细。他这样做是在传达他的意图。,他有明确的目的性。”
郭淮琢磨着女友的话。“按照你的思路,凶手形成的犯罪模式,就是通过撕掉死者的脸皮和对应留下的英文finding face,来显示‘被害人找脸’的意图。可是这个意图该怎样解释呢?在这个犯罪模式中,凶手又在扮演什么角色?”
胡新月重新拿起那张没有人脸的素描画。“姑且不说那个女人的梦是真是假,但是,却给我提供了另外一种犯罪假设。
“另外一种犯罪假设?”
弗洛伊德的恐惧 第四章 寻找脸的人 2
“这幅画上画的这个人无论怎样看都不像是被害人。那么在现实中,凶手所说的finding-face,也可能不是指被害人而言,而是指凶手而言的。”
郭淮着实吃了一惊。他难以置信的看着女友。“有这种可能?”
“如果是这种可能的话,在你刚才所说的犯罪模式中,凶手就有了角色———他在finding-face。那些被害人就成为了他表明意图的装饰品。”
“尽管如此,新问题又出现了。他为什么要finding-face?”
胡新月揉着太阳穴说:“这个我就想不出来了。要靠大侦探你的本事了。”
的确,以胡新月的角度分析案情更加合理。
他要面对的是一个寻找脸的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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