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1 / 2)
“李叔,你回来的正好,这都是我写好的请帖。放在这边的这一堆你让下人去从就可以了,这边的这一堆辛苦李叔亲自跑一趟,至于这一堆我亲自上门去送。”将写好的请帖分成三摞,沈蝶路程近的赶得及的都写了,至于路程远的她也准备了书信告知。
总之,她要保证李寻欢要成亲的消息务必传达给李家的每一位旧识。
看着李家源源不断送来的珠宝首饰,陷入幸福中的林仙儿开心的挑选着,她还拉着李寻欢陪她一起选。这是挑选她成亲当天要佩戴的首饰,自然要新郎官喜欢才可以。看着摆了一屋子的各种首饰,李寻欢将目光放在了金钗上面,他还记得他曾经送过一支金钗给她……
作者有话要说:当时我可喜欢那个泡面的发型了,那飘逸的小刘海,现在……
第100章 啊,又中一刀2
现如今, 那只金钗正老老实实地躺在妆奁盒最显眼的地方。原主这个傻姑娘一直还对她表哥抱着希望, 她希望自己可以再每一天的清晨由他将簪子给他簪上。
“桃儿, 你把这簪子拿到金铺里溶了,打个长命百岁锁, 送去给林姑娘当个添妆。”随手将原身保养良好的金钗丢给了身后欲言又止的桃儿。
“小姐——”桃儿不甘心的看了一眼沈蝶, 她是知道原先小姐是有多么宝贝这个金钗,可是现在她却要把金钗给溶了, 可见表少爷伤她有多深, “是。”
看着心意已决的沈蝶, 桃儿只能心不甘情不愿的拿着金钗出去了。
接下来, 沈蝶亲自上门将与李家有旧又颇有威望的人家都走了一遍, 亲自送上了喜帖,然后接受了一堆人的同情。在无数次表现出自己不在意, 自己只希望表哥可以幸福之后,成功的塑造了善解人意又饱受委屈的模样。
虽然现在还没听到风声,但是拖沈蝶大张旗鼓的福, 李寻欢在各位官太太、富太太那里的评价已经跌到了谷底,她们还私底下教育女儿要嫁千万不能嫁这种人。不过, 在官员和富绅那边并没有对李寻欢造成什么影响, 在他们看来男子风流一点不算什么坏事。
与李寻欢毁誉参半的名声相比, 沈蝶收获的是一片的好评, 虽然作为一名女子被退婚说出去有点丢脸,但是架不住她会做人呀。深谙人们心理的沈蝶成功地塑造了一个知书达理,善解人意的形象。
“林姑娘, 这是我们小姐的一点心意,希望你和表少爷百年好合,早生贵子。”捧着小巧精致的金锁,桃儿按照沈蝶的吩咐给林仙儿送添妆。看着站在窗边一副事不关己模样的李寻欢,她不知道从哪里升起了一股怒火,“林姑娘,这金锁是我们小姐特地溶了一支金簪,让金匠打制的,不知道林姑娘可还看得上眼?”
听到桃儿特地将重音放在金簪上面,李寻欢正在喝酒的动作一顿,然后又若无其事的继续喝了起来。
林仙儿不知道这其中的官司,她从小在这万花楼中长大,虽然被誉为天下第一美女,但是这其中的酸楚又有几人知。在她爱上李寻欢之后,她知道自己出身不好,但是她一点也不想给他丢脸,因此,她收敛了自己的小脾气,处处小心。
她拿起盒子里的金锁,整只金锁造型圆润,绝对不会伤到孩子的皮肤,而且重量不轻也不重,更不用担心会压坏孩子的脖子。手轻轻地在那长命百岁四个字上摩挲,她好像看到了自己和寻欢的孩子带着这把小金锁躺在摇篮中的样子。
“多谢林小姐,这把金锁我一看就特别欢喜,等我过了门,一定亲自道谢。”想着以后美好的生活,林仙儿温柔地笑道。
俗话说伸手不打笑脸人,桃儿虽然心中不忿,但是从来没有和别人吵过架的她除了你混蛋和你放肆再也不知道该怎样骂人了。所以,面对自己小姐的情敌,她败退了。深觉给沈蝶丢了面子的她办完差之后,都没好意思去复命,一个人躲在小间里自怨自艾。
龙啸云最近很郁闷,他本来以为李寻欢成亲的消息传出来之后,抱得美人归是尽在掌握之中的。结果,出师不利的他到现在为止走路姿势还非常怪异,但是伤在那种地方他又不好意思请大夫,所以检查了外观完好之后,他随便上了一点活血化瘀的药就躺在床上养着了。
在他看来,既然他的好义弟已经要和别人成亲,林诗音又跑不了,他又何必急在这一时。安心养伤的他此时还不知道因为他的讳疾忌医,还有一个更大的“惊喜”在等着他。
很快李寻欢和林仙儿成亲的大好日子到了,在沈蝶的安排下这场婚礼十分的盛大。李寻欢从万花楼接上林仙儿之后并不是直接回李圆,而是要骑着高头大马绕城一周,这在沈蝶地话里叫做圆圆满满。
林仙儿羞涩地坐在轿子里,欣喜怎么止也止不住。从今天起,她就是名正言顺的李夫人了。她会一直站在他身边,给他生儿育女,做他的贤内助。偷偷地撩起帘子,看着在前面骑马的那个男人,一直以来存在的不真实感终于消失了。
“快快,那个囍字怎么粘的不正呀,快点正过来!”
“谁把这盆花摆在这里的,这是杜鹃多不吉利,快点换盆喜庆点的花。”
杜鹃:怎么不吉利了,怎么不吉利了!
“快快,前面的酒席的桌子都摆好了么?珍味楼的大师傅和君来悦的大师傅都准备好了么?”
……
整个李园忙成了一团,虽然前一天已经检查过了,但是到了成亲的当天还是发现了不少小的错误。不过好在有沈蝶坐镇,总算是忙中有序。
“表小姐,迎亲的队伍已经从城西往城东的方向走了。”李叔有些佩服地看着沈蝶,他从来不知道表小姐竟然这么厉害,竟然在短短的时间内真的办成了一场引人注目的婚礼。果然,挫折使人成长。
“嗯,李叔告诉两位大师傅,冷盘已经可以上了。记住前院的男客们上的酒是梨花白,后院的女客上的是桂花酿。”沈蝶泰然自若的在园中坐镇,来来往往的宾客打量的眼神她根本视而不见。
“好的,表小姐。”
“喂,坐在园中的那位姑娘是谁?看她梳着少女的发髻,莫非是传说中的那位表小姐?”一位来吃酒的男客捅了捅旁边的同伴。
“除了那位还有谁,只是没想她竟然长得这么漂亮。要是我是李寻欢,我就把两人都娶了,让她们效仿娥皇女英。”另一位男人大大咧咧地说道。
“就你?!你说这表小姐都这么漂亮了,李寻欢竟然执意要娶个风尘女子做妻子,那她得有多漂亮?”
“嘿,无论她有多漂亮,都与我们无关。”
听着周围宾客自以为很小声的议论,沈蝶真恨不得自己没有早早的把武功给拾起来,如果没有太早的拾起来,她就不用听这些所谓的八卦了。尤其是,与自己有关的八卦。虽说原身也会写武功,但是和她之前的身手比起来简直是小巫见大巫。不知道是不是有外挂的原因,她不过是练了不到十天,竟然感觉体内的内力得有几十年。
养了几天的龙啸云走路姿势总算是没有那么别扭了,虽然每天早上的那个什么没怎么有了,但是他认为这只是时间的问题。再加上,今天是他义弟成亲的日子,作为他的义兄他怎么能不出场呢?
看着穿了一身艳色衣裙的沈蝶,龙啸云的眼中闪过一抹惊艳。他看到的只是她穿素色衣裙的样子,浅色的衣服显得她格外的楚楚动人。但是,今天看到她穿艳色的衣裙,他才懂得了那句淡妆浓抹总相宜是怎样的美。
不停地听着下人报上来的消息,沈蝶将命令源源不断地下下去。在看到龙啸云像个痴汉似的望着自己的时候,她毫不掩饰地皱了皱眉。随手招了一个小厮,让他去男宾那里落座。
最后深深地看了一眼明艳动人的沈蝶,龙啸云在小厮的指引下魂不守舍的往男宾待的地方走去。
“王镖头,好久不见!”俗话说岳飞再好有三敌人,秦桧再坏有三好友,到了男宾席的龙啸云很快地找到了队伍。
“表小姐,撒糖童子已经到了前街了,迎亲的队伍马上就要回来了。”
为了办一场盛世婚礼,曾经有过几次结婚经验的沈蝶充分过了一把婚礼策划的瘾。她本来的计划是撒花的,不过在桃儿的建议之下改成了撒糖。至于原因,糖贵呀,老百姓轻易不会吃糖的。所以,她毫不手软的花了李园一大笔银子。因为她让人撒的糖是定制的,要知道定制的东西都不便宜呀。
“好,火盆什么的都准备好了么?还有族叔可请来了?”因为李寻欢也是孤儿一枚,所以她特地请了李家最有威望的族叔出席这场婚礼。虽然因为林仙儿身份的问题废了一点小劲,但是总算是让那个顽固的老人松口了。
“火盆都准备好了,族叔也请来了,正在后堂等着呢。”
“好,让大家都准备起来。忙完了今天,每人再赏一两银子。”最近慷他人之慨的事情她是越做越顺手了,反正不是自家的银子,随便花。
在喜娘的引导下,李寻欢三箭齐发射到了轿门上。从喜轿里将林仙儿给牵出来的时候,他还是没有任何的真实感。没有真实感的具体表现为,他面瘫了。从头到尾,他脸上没有一丝笑意。在跨火盆的时候,他在一片叫好声中将林仙儿给抱了起来。
沈蝶站在火盆的那头,一脸喜色地看着他,好像之前的情爱纠缠全部都不存在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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