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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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家?不期然地听到了这个词儿,让陆明夷几乎控制不住地打了个寒战。就这两个字,赛过十个炸雷在耳边打响,直把她炸得七荤八素,眼冒金星。

重生了一回,她怎么会忘了这么个人呢?

莫家桢,她现在的未婚夫,上辈子的丈夫,那条亲手把她送进地狱的毒蛇……陆明夷咬牙切齿地想着。

第10章 前世冤家

如果叫陆明夷举出前世最痛恨的三个人,莫家桢铁定是榜上有名,并且名列前茅。这世上有要钱的,有要人的;有图权的,有图名的。偏他打的是财色兼收,名利兼得的如意算盘,实在是无耻之尤。

认真算起来,明夷与这个败类的缘分还要追溯到父母那一辈。他父亲倒是个很受人尊敬的商人,白手创建了家和百货。为人刚正又乐善好施,与陆老爷是很好的朋友。

后来这位莫大先生英年早逝,留下孤儿寡母,陆老爷自然更要照拂几分。给家和的利息一律按最优惠计算,贷款到期也并不催促。

一边顾念生前的情谊,一边想着抱大腿,两家的想法虽不同,但行动上却是不谋而合,因此走动得反比莫先生在世时更加密切。

莫家桢这个人虽然不堪,但也不是一无是处。至少有一副好皮囊,又会装样,外人见了总以为是个往大路上走的青年。陆老爷和陆太太也被他蒙在鼓里,视他为子侄。

那时候陆太太总想着替女儿找个门当户对的人家,将上海的名门挑拣了个遍。不是嫌人家环境复杂,就是孩子不够争气。

不知怎的,姓莫的也知晓了此事,便有事没事就来家中献殷勤。他年轻风趣又会说话,陆太太欢喜之余不由认真考虑起这个世侄来。想这家和百货虽有衰落趋势,仍称得上殷实人家,莫家人口又简单,几番考虑后最终替幼女定下了这门婚事。

这个女婿果然没有辜负岳母的期望,陆家败落时其他亲戚都避之唯恐不急,唯有他提着礼物登门,要求在丈人的百日祭内完婚。

陆明夷都不知道自己当年是怎么想的,莫非真是痰迷了心,脂迷了窍,竟能把他当作好人。也不思量一下,连岳父孝期都等不了的家伙,能是什么好货色!

但不管怎么说,这次求婚让陆太太很欣慰。在经历了丧夫丧子之后,她最大的愿望就是看着幼女成家。已经卧病在床的她撑着最后一口气替独生爱女办完了婚事,并把陆家所剩无几的家底都陪送了过去。

单从这点而言,陆明夷的婚事在三姐妹中要算办得最顺利的。丈夫没死没瞎,相貌堂堂,还温柔多金,听起来很完美是不是?

是个p!那就是个人面兽心的畜生!陆明夷每回觉得自己修行的差不多了,只要一翻出莫家这档事仍能把她恨得牙根发痒。

这个男人一边好言好语哄骗她拿嫁妆出来填补亏空,一边在外面花天酒地养女人。等榨干了她身上的最后一滴血,就立刻变了面孔。不仅冷落她,将小妾接进门,连衣食都诸般克扣。堂堂陆家小姐,莫家少奶奶,过得连个佣人都不如。

就这么着还嫌不足,那个姓孙的女人为了坐上主母的位置。竟然趁着她生病虚弱时,对外讹称陆明夷已经病死了,暗地将她卖去了群玉坊。如果不是遇上了红蔷,她的上辈子只怕到二十岁也终结了。

掌心传来一阵刺痛,陆明夷这才发现自己已经把手掌掐出了血。望着已经从嫁妆发散到她的婚礼应如何操办的母亲,她轻轻松开了手,露出了一丝笑意。

那种臭虫不值得她放在心上,就算在上辈子她不是也替自己报了仇么,更何况是现在。只要姓莫的还敢打她的主意,她就能叫他生不如死。

“妈,说三姐的事呢!你怎么扯到我身上来了!”陆明夷拉着母亲的袖子,不依地摇晃着。天真的笑容下,掩盖着一抹寒芒。

陆太太疼爱地抚摸着女儿的头发,那发丝又浓又密,似上好的黑绸子。不管是梳髻还是戴凤冠,想必都是极好看的。“你也老大不小了,办完三丫头的事,自然就轮到你。”

还没等陆明夷作出什么娇羞的表示,金香提着一串纸包点心走了进来:“太太,卫先生到了,我请他在客厅稍坐。这些蟹壳黄酥饼,是他孝敬老爷太太的。”

虽然订婚已经好几年了,但毕竟没有正式结婚,金香这些下人还是没改口叫姑爷,只是称一声先生。

“知道了,”陆太太站起来理了理身上的深紫色丝绒旗袍,忍不住又对明夷念叨了一句:“也难怪二姨太不满意,我们这样人家,谁见过未来姑爷上门是拎着散装点心的。看这情形,不光是三丫头的嫁妆,恐怕连聘礼都得由我们代办了。老爷不知看上了姓卫的哪一点,太也不靠谱!”

错啦错啦,陆明夷只恨没法子告诉母亲。如果算上她那个无缘的二姐夫在内,陆家三个女婿中最靠谱的恰恰是这位卫姑爷。

那头陆太太正在客厅接待新姑爷,这头的准新娘却是披头散发,气势汹汹地一路把亲姊给推出了门外。不仅动手,还外加动口:“陆宜人,你是不是我亲姐姐?妈尚且站在我这头,你倒先劝我认命,凭什么呀!你要觉得那个穷教书的好,你自己去嫁呀!”

陆宜人本就口拙些,又被妹妹这样冤枉,急得眼圈都红了:“这是大事,哪里容得你胡闹,要是父亲知道了……”

“就因为是终身大事,才不能任人摆布。”陆佳人才不管这许多,叉着腰抢白道:“我今天把话摆在这里,若是不退婚,我宁可去死!”

说罢,碰地一声关上了房门。

站在楼梯口的陆明夷眨了眨眼睛,陆三小姐姐这回的决心还挺大的么,都闹得要以死明志了。

陆宜人叫亲妹妹吃了一鼻子灰,本就够尴尬了。等一转头发现小妹也在,真是五味杂陈,要笑又笑不出来,整张脸都有些僵:“三妹正在气头上,你别与她计较!”

这火又不是冲着她而发,陆明夷自然没什么可计较的。再者说,一个人非要作死,旁人是怎么拦都拦不住的。

就像陆佳人吧,上辈子虽然没悔婚,嫁给卫明夫后花样也没少出。成天出去跳舞打牌不算,甚至还抽上了大烟。就算这样,卫明夫也一直待她很好。除了薪水尽数上交,从不沾花惹草,陆家败落后还把二姨太接过去与他们同住。

可惜她的好三姐不领情呵,硬生生把自己给作死了……

陆明夷拿着把大鬃梳对着镜子有一下没一下地梳着头,边回忆起前世得到陆佳人死讯的那个冬日。

在勉强过了三年安稳日子后,陆佳人终于在百乐门搭上一个豪门公子。她毅然而迅速地同丈夫离了婚,住进了霞飞路的小公馆。可谁料那阔少长得仪表堂堂,却有一爱好,喝醉酒后就打妻骂妾。陆佳人怀着六个月的身孕,硬挨了他一记窝心脚,据说是生生疼死在了产床上。

那时陆宜人已经被几个堂叔伯嫁给了一个日本老头做续弦,渺无音讯;而自己则躲在群玉坊苟延残喘。

陆明夷还记得那个冬天特别冷,连着下了三天的雪。她偶尔翻《晶报》,发现了仁爱医院登的告示:兹有陆姓女子日前于我院过世,望其亲友速来办理手续为盼。下面还附着一张小像,虽然面孔已经浮肿模糊,但陆明夷还是一眼认出了这位久别的三姐。

谁能想到呢,当年曾上过杂志封面的陆家三小姐,手执玫瑰的摩登女郎,竟会落得这么个惨淡下场。

大约是物伤其类吧,红蔷听说这事后竭力劝她去医院看看。不仅慷慨出借了自己的玄狐大毛氅,还替她雇了辆黄包车。

一下车,她就看见了卫明夫。几年不见,这位前姐夫额角多了些皱纹,戴着金丝边眼镜,仍是不理世事的学者模样。一身泛白的藏青长衫,浆洗得很干净。

她尾随他一路到太平间,看见他抚摸着陆佳人冰冷的脸孔低声道:“别怕,我带你去见你妈!”

陆佳人最后被葬在了安亭,就在生母身边。亏得二姨太死得早,没亲眼看见女儿受罪,对她来说真是桩幸事。陆明夷打听到卫明夫为了买这块坟地,预支了整三年的薪水。

多么讽刺,活着时她从不认为他够资格做自己的丈夫,只想着逃离。但最终,替她收尸的人只有他……

她就这么边梳边想,直到细雨端了一个汤盅进来还没梳完。“四小姐,这是太太特意嘱咐给你炖的枸杞淮山炖羊肉,这个天气喝最好了。”

“都快吃午饭了,先搁着吧!”陆明夷不太喜欢羊肉,立刻找了个借口打入冷宫。

细雨也是个鬼灵精,摆出了一副为难的表情:“可太太和卫先生还没谈完呢,午饭怕是要晚一刻钟再开了,要不然趁热先喝了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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