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章 入主开封(1 / 2)
后世明末清初时期,清军选择了前者。
清廷统治者从努尔哈赤、皇太极到多尔衮,都以凶悍残忍著称于史册。
他们的做法通常是“城门失火,殃及池鱼”。就是说一遇抵抗,破城得地之后不分军民,不论参与抵抗或未参与抵抗,通通屠杀或掠取为奴婢
水淹开封、三屠成都、扬州十日、嘉定三屠、江阴八十一日等等,用数不清的大屠杀硬生生的压制了汉人的反抗之心。
建国之前,解放军则选择了后者-优待俘虏。解放战争后期攻势可谓是摧枯拉朽,旗帜所至,国、军大片大片成建制的投降。
当然,这里面肯定也不仅仅是这么简单,原因也不是这么单一,但对于俘虏的态度确实是其结果产生的因素之一。
之前陈家庄时期,陈逊对那些前来围剿的禁军、厢军俘虏待遇就很好,现在好些俘虏都选择留在了军政府管辖生活,为军政府的发展建设添砖加瓦。
就算选择回归家乡的俘虏,也在当地宣传了军政府的各种好政策,对于军政府统治的好处不可一言而语。
现在面对这四万多金兵,其中女真人和其他民族对半的情况,陈逊必须得慎重对待。
“我可以保证,只要没侵犯过汉民的将士都可以活下来。”这是陈逊的条件。
哪怕是冒着逼得金军鱼死网破,他也不打算放过那些罪孽深重的金兵金将。
大不了让这些金兵突围出去,但只要陈家军继续发展,总有一天,他们还是会落在陈家军手里。
区别只是多让他们苟活几天而已。
“这…”金将不知道该怎么解释:“这个要求,符合的人太少了,而且,也太难界定了。”
这是大实话。
这些金兵,要从中挑出来绝对没有罪孽的,凤毛麟角。
而且,现在这个时代,界定几万人之前是否有侵犯汉人的行为,工作量太过巨大了。
这金将是有自知之明的,已金军在开封城的行为,陈逊的保证就跟没有保证一样。
“只要没有杀害良善、侵犯妇孺的,都可以让他们劳作赎罪。”陈逊稍稍放宽了一些条件,然后补充道:“这是我的底线。”
“怎么界定?”金将问道。
这个问题表明了陈逊的条件没有超过金人之前商议的底线。
稳了!
“我会在开封城召开公审大会,所有人上台接受开封百姓的公审,确认达到条件的,现场砍杀还债。”
“若是罪责稍轻,则入劳改营,劳作赎罪,视罪孽深重程度确定劳作年限,达到年限给予自由。”
“若是没有作恶,则入劳改营三年后恢复自由。”
在场的人都清楚,陈逊所说的第三种情况,四万多金兵中,扳着指头数,估计一双手都凑不齐。
要知道,这些金兵可是从山海关以北一直杀到开封的,这一路上怎可能没有作恶。
考虑到其中会有人刚巧在开封没有作恶,陈逊在心里补充一句:“到时候会让他们互相检举,只要举报别人的罪责,就能减轻一些自己的罪责。狗咬狗、一嘴毛,要是这样还能让谁逃了去,那就真是命了。”
估计在场的金将也是意识到这点,又考虑到,不可能开封城所有的百姓都来参加公审大会,心存侥幸的认为会有许多人能够逃过一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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