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1章(2 / 2)
到了现在,她很习惯每天晚上,临睡前写点东西给松哥。写的长的话,第二天就直接寄出去。
短的话,就把两三天写的东西合在一起,再寄给松哥。
松哥也经常写信。
除此之外,松哥很可能在周日下午,打电话过来。
苏秀秀总是把那个时间特意留出来,通常是坐在客厅里,一边看书,一边等电话。
两人似乎形成了一种默契,只要到了点一接起电话,两人就会发自内心地笑出来。
谈话的时间通常不会很长,也会叫寇姨和孟叔过来听。
可苏秀秀却很享受,每周日的五分钟通话时间。
就好像电话线,可以把他们连在一起似的。
哪怕只是随口问一句,“你好么?”“我在这边挺好的!”
苏秀秀也会发自内心地开心起来。
就这样,苏秀秀有了更多时间,放在念书学习上。
正因为这样,苏秀秀就给别人造成了一种错觉。
好像她就是个小书呆子,一天到晚,只会死读书,性格也一点儿都不活泼。
罗纹这人自以为是个情圣。刚入学那会儿,见苏秀秀长得好看,他也曾经动过歪脑筋,想要追求她。
可是,坐在一起上了一个月课,他愣是没能找到机会,跟苏秀秀单独说上话。
无论他如何耍帅,或者故作潇洒,一到了苏秀秀那边,马上就如同泥牛入海,并不会激起任何波浪。
罗纹甚至怀疑,苏秀秀那姑娘就是个木头脑袋。性子也十分无趣。
到了最后,反倒是罗纹受不了,也就渐渐放弃了勾引苏秀秀的念头。
反正,他现在混得风生水起,有的是姑娘喜欢他。
罗纹计划在五一劳动节文艺汇演的时候,登台自弹自唱一首粤语歌曲。
到时候,他肯定能吸引更多漂亮女生的注目,也就彻底放起了苏秀秀这棵没品位,不开窍的小松树。
就这样,两人也算井水不犯河水,互不相干。
到了五一的时候,罗纹的献唱,果然引起了一阵不小的轰动。
有人说他长得特别像某位港台歌手。罗纹一时间风光无两。
只可惜,最后一个上台压轴的是一位戴着眼镜的男生,他叫路明。
单论长相的话,路明并没有罗纹那样帅气时髦。
可路明却很有才华。他不模仿别人,也不唱别人的歌曲。反而是自弹自唱了一首他自己创作的校园民谣《我的1987》。
这歌一唱完,马上就把罗纹的模仿秀甩出了几条街。
这个年代的姑娘都更加单纯,大家不会一心只想着嫁给高富帅,也不会追求帅气的外表。
她们反而更喜欢那种才华横溢的男生。
所以,整个八零年代九零年代,很流行校园民谣。
那时候,校园才子也多。为了引起姑娘们的注目,很多男生一进校门就会学习弹吉他,尝试着创作歌曲。
文艺汇演之后,路明在学校里一下就火了起来,抢先罗纹一步,成了校园偶像。
虽然也有不少女生喜欢罗纹,可到底差了点意思。
路明创作的歌曲,不仅能当歌曲唱出来,这也能当成现代诗,发表成文章。这种才华,罗纹显然并不具备。
他心里又是嫉妒又是羡慕,却也拿路明没办法。
好在有一些姑娘在罗纹的花言巧语下,仍是愿意跟他往来。
只是罗纹心态不好,总觉得喜欢路明的姑娘,比喜欢他的姑娘更多更漂亮。
罗纹心里不服气,也想找个更漂亮更优秀的女孩当女朋友。
也不知怎么的,他又再次把主意打到了苏秀秀身上。
罗纹原想着,苏秀秀那个小书呆,按理说应该很容易上手才对。
之前,也是因为苏秀秀没机会跟他聊天,才不喜欢他的。
倘若他要是施展三寸不烂之舌,苏秀秀应该很容易就被他拿下才是。
只可惜,苏秀秀上学放学总有人陪着,不是彭姐,就是王香香。又不就是跟一大帮姑娘混在一起。
再加上,彭姐和王香香都有点护着苏秀秀。罗纹凑上去,也会被那俩人瞪走了。一时间,罗纹就有点郁闷了。
偶然间,好不容易有了一次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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