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2 / 2)

加入书签

八十六 去和田采玉?

八十六 去和田采玉?

“鹅喉羚,生性胆小谨慎,喜群居,不与人类接触……”不知是谁喃喃地说着。

众人心里也都知道,但是却都没有说话,而是各个表情地痴呆地看着前方。

离众人四百米的距离,沙凌就下了羊背,在它耳边低低道:“我要走了,小黄,回去你的妻妾和兄弟那里吧。”

这段时间下来,被沙凌取名“小黄”的这只长尾黄羊,每天都能找到爱吃的红柳、梭梭、千芨草,又得沙凌真元涤洗经脉,很快就膘肥体壮,奔跑间敏捷又充满力度。

一人一骑,每日里共赏日升日落,听呼啸的风刮过戈壁,日子单纯又惬意。

像是明白沙凌的意思,小黄水水的大眼睛恋恋不舍地望着沙凌,舔舔嗅嗅沙凌的手,低鸣数声,扭头跑开,眨眼就消失在众人的视野里。

李小彬是一家地理杂志的编辑,他心中一动,手上麻利地取出相机,就待拍照,长毛黄羊这种动物,以往只能用装着长焦距镜头的相机在离它们几百米远的地方拍摄,即便取景器里的影像并不是特别清晰,你依然能感受到它们的惊恐和警觉,哪里像此刻,不仅让一个人类驾御,并且离别时那种眷恋不舍,更让人啧啧称奇。

要是能将这温情脉脉的一幕拍下……

那个神奇的年轻人忽的转过头来,温和的脸庞上目光竟锐利之极,只淡淡一扫,李小彬就觉手中一抖,相机险些失手落了下来,那种感觉极度的危险,让他心底一阵阵地发寒,好可怕的男人!如果他当真拍下照片,也许会被这个男人……

目送小黄远去,沙凌转身,施施然地向众人走来,远远的就笑道:“嘿,帮帮忙,谁有多余的鞋子?”

等他走近,众人就见到他抬起只着了棉袜的脚,不禁都笑了起来。

看沙凌面目十分平常,属于看过就会忘掉的那种,但是他脸上的笑容,甚或走路的姿态,却又总觉得他身上有几分不同寻常。

再看他的穿着,只是单薄了些,但显然不是什么野人,和精灵德鲁伊也没啥关系。

“哈哈,你这是怎么了?”周清笑着走过去搀他。

沙凌郁闷地摊摊手:“别提了,登山的时候鞋子掉到冰湖里去了。”他一指遥遥的冰川雪山。

“然后你就赤脚一路走下来?”于振环惊道。天哪,这还是人类吗?他的脚没有冻掉?于振环个子不高,但显得颇为精悍。

“还有一双布鞋,被一群野驴追的时候搞丢了。”

“哦――你真倒霉!”沙凌的表情太无辜,让众人就算心有疑虑也说不出口,只能异口同声地道。

“我叫于振环,小队的暂时队长,你尺码多少,我们有备的专用登山鞋。”

“呵呵,多谢了。”沙凌穿上何晓乐的登山鞋,活动活动,觉得刚刚好。周清长得浓眉大眼,颇有几分英气,于振环是精悍能干的,而何晓乐面目斯文,书生气十足。

短短的时间,双方都有了一定的了解,例如沙凌是个独行驴友,旅行经验丰富,善于与动物打交道,也许有那么点异能――这点是众人心里头一致认为的。

而这个十二人的团队,八男四女,不是同事就是同学或邻居,总之是七里八拐凑起来的旅行爱好者,租了三辆越野车,目的地是去和田采玉。

“去和田采玉?”沙凌好奇地问。虽然众人相处极短,但沙凌的彬彬有礼和无形的气质,很得众人好感,年轻人本就容易打成一团,不多会儿,众人已几乎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了。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