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95章(1 / 2)

加入书签

“那她为什么要特地选择用毛笔来写呢?”

“还有,按照一般的情况分析,哪怕是同一个人,用毛笔写出来的字和用钢笔写出来的字都是不同的,为什么现在它们是一样的?”

老爷子坐在旁边,听着他们的讨论分析,没有说话。

他这辈子最骄傲的事,不是忽然拥有了常人所没有的特殊能力,也不是白手起家挣得了这么大的家业,更不是培养出了优秀的几个儿子;

而是拥有司空豪和司空兰沁这两个孙子。

特别是司空兰沁,又漂亮又聪明,还深藏不露,深得他心。

这件事交给他们去讨论研究,他完全不用掺和,等着听结果就是。

陈管家站在一边,看看老太爷,又看看讨论热烈的三人,揉了揉眼睛再看,深切怀疑那里是四个人在说话。

感觉还有一个他看不见的人在。

“兰沁说得对,如果是我自己选择,我肯定不会选择用毛笔来写字。”

沐七夕肯定了司空兰沁的说法,又把她写了名字的白纸拿过来,指着其中一处给他们看:“而且,这里,你们看到了吗?”

她指着的那一处,是“七夕”的“七”字,七字底下的勾,本来应该是朝上的,她写出来的却微微有些朝下。

一般人看,只会以为这是个不经意的连笔,不会多加注意。

但是对当事人沐七夕来说,这样写却是有故事的:“我从小就是孤儿,总是觉得很孤单,总是想不通,为什么我这么乖,我爸妈会不要我呢?”

“上了小学,知道了单数双数,我就特别羡慕双数,因为它是‘双’啊。”

沐七夕看着自己写的“七”字,有些自嘲:“我就在想啊,是不是我叫‘七’夕,是单数,所以注定了孤单呢?”

“如果改名成‘八’夕,成了双数,是不是就有人来陪我了?”

“但是这么蠢的想法,我自己都不好意思说出来,只在写名字的时候,偷偷地想把‘七’写成‘八’,所以这一个勾是往下的。”

“这种蠢事只有我自己一个人知道,后来写着写着就写成了习惯,改不过来了。”

这个故事她说得很简单,三言两句就说完了,也没用什么悲伤的语气;

但是厅中的其他人听来,却觉得有些心酸。

百里连城搂住她,凑得更近了些:“夕,有我。”

“还有我,我们大家都在啊。”

司空豪也立即表态。

“嗯,有大家在,我不会再有这种想法了。”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