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三十一章 最后要求(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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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

达科挂了电话,转过身来就对着旁边的经纪人说:“森林狼的邀请给我拒绝了吧,我有更好的选择。”

“可是……”

达科的经纪人有些郁闷,说起话来支支吾吾的。

达科这个赛季变化很大,在森林狼逐渐站稳了脚,发挥也越来越好,本来经纪人甚至在头疼这个赛季之后达科要怎么获得下个合同,但是赛季之后森林狼直接提供了4年1200万的合同。

这个合同不小了,经纪人很满意。

达科拿起果汁喝了一口,然后拿起了篮球,临走前,达科又继续说着:“我的事情我来做主,合同等等再说,我要去练球了。”

达科的经纪人看着达科去后院,一脸懵逼: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耳环没有了,不喝酒了,还在自己一个人的时候坚持练球?”

如果不是一直见面认识,经纪人甚至怀疑达科是不是被人穿越了。

打的耳环也不用了,不整天喝酒泡吧了,就连最不喜欢的训练也开始有条不紊的训练了,这太奇怪了。

……

秦阳争夺战仍然在继续。

秦阳首先是把自己的三个条件交给了三个球队。

第一,合同年限1+1,第二年是双向选择,无论是球队还是球员,都可以在第一年合同之后,选择结束合同。

一年合同,或者是1+1合同在联盟之中并不常见。

虽然出现已经有五六年了,但是签约的并不多。

如果是菜鸟或者潜力新秀,干脆签上三年两年,反正底薪也没有多少,如果是巨星或者实力球员,一方面球队想留住球员,要在随后的交易里面占据优势,另一方面,球员也为了安全,想要长约。

万一受伤之类的,合同是不变的。

因此,一般都是长约,只有不一定能适应联盟的菜鸟,才会签订一年的合同。

比如当初的第一次加盟骑士队的秦阳。

秦阳这第一个要求,就让三只球队隐隐感觉蛋疼。

猛龙队和国王队首先同意了,1+1也没关系只要能签下合同,就没问题。毕竟从另外一个角度考虑,如果秦阳发挥的不好,到时候解除合同的时候也不用有其他问题。

不过如果秦阳正常发挥,明年对球队就又是一个问题。

76人稍稍犹豫,也同意了。

这个时候没得选择。

秦阳很快提出第二个条件,有几个NBA的朋友想要加盟,并给秦阳给出了名单。拿到秦阳给出的名单之后,三只球队的经理和教练直接懵逼了。

76人的主教练是道格科林斯,看到这个名单脸色有些古怪:

“布鲁斯是一个很好的球员,但是他不一定是一个很好的球队经理。虽然球队老大都默认有这样的权利,但是……”

柯林斯意思很明显,秦阳这个要求,有些过分了。

一般球队老大都有对球队建队进行建议的权利,大部分球队在进行重要交易的时候都会听一听球队老大的意见,如果球队老大不同意,交易一般都不会通过。

这种情况在之前的骑士队非常明显。

詹姆斯是骑士队的皇帝,无论是球场战术,球队交易还是其他,都必须经过詹姆斯的首肯。

但是秦阳,没这个资格。

记得之前有读者喷主角的一年合同,实际上大部分落选秀如果进入联盟,都是一年合同,给球队观察的时间。这是惯例。后来1+1的合同在这几年也成为常态了,詹姆斯,杜兰特都是这样的合同,把主动权放在自己手中,没毛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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