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1 / 2)
视频中的施暴者,以及被施暴者都被打码。
“这则视频想必大家并不陌生,正是不久之前在网上传的沸沸扬扬的关于校园暴力的视频。”蒋妤看向观众席,将所有人凝重的目光尽收眼底,“而这期暴力事件中所参与的所有人,都属于未成年人。”
观众席上一片唏嘘之声传来。
蒋妤继续说道:“我并非是在夸大事实,也并非刻意将这几则新闻挑出来吸引眼球,”蒋妤指着大屏幕,一条条有关未成年人犯罪的新闻赫然在大屏幕上滚动着,“仅仅三天的时间,我们节目组找到了近五年来未成年人犯罪的新闻,五年间,全国法院判决的青少年罪犯5年间增长12.6%,年间上涨68%,未成年人犯罪在我国呈明显上升趋势。”
当蒋妤看到这些数据的第一眼,许久没说话。
你不深入了解一件事,是不会觉得它有多么可怕的。
没有搜集这么多未成年人犯罪的新闻,是不会觉得这个社会竟然有这么多误入歧途的未成年人。
而这些新闻之所以从未引起人们的关注,不是因为漠不关心,事不关己,而是因为纸质新闻的时代,这些新闻,是不能被广泛报道,被所有人知道的。
而如今网络迅猛发展,有任何的风吹草动,举国皆知。
“提到这几个新闻,我要给大家科普一下,未成年人保护法。我之所以在校园暴力视频上给所有的人打上马赛克,是因为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所有的新闻报道、影视节目、公开出版物、网络等不得披露该未成年人的姓名、住所、照片、图像以及可能推断出该未成年人的资料。”
蒋妤叹了口气,“十四岁的年纪,应该处于初二的阶段,这个年龄的孩子应该纯净的像一张白纸,没有经过社会的洗涤,还在学校里无忧无虑学习着书本上的知识,可是新闻上这些十四岁的犯罪嫌疑人,用最恶毒的手段,伤害或者扼杀了一条条无辜的生命。”
整个演播厅在这瞬间鸦雀无声,所有人的目光汇聚一处,望着蒋妤,认真聆听着她所说的一切。
锃亮的大理石地板上倒映出蒋妤的身影,蒋妤低头的瞬间看到了自己眼眶的颜色。
这样不行,太过感性容易让自己丧失理性。
这是一期调查类节目,感性必须到此为止,太过感性的话,容易煽情与渲染,观众个人感情倾向会更偏向于自己,而不会保持头脑的清醒,独立思考。
蒋妤一再告诫自己,自己只是主持人,主持人的作用是将真相与新闻传递给观众,在这传播的过程中,主持人保持客观且理性的报道尤为重要,主持人没必要发表自己的看法,适量的煽情可以引起观众的共鸣,但过多的感性,只会干扰观众的判断。
蒋妤抬头,再次看向观众席,“说了这么多,大家对未成年人保护法可能有了初步的认知,但也有可能被我在节目中举例的新闻误解,法律规定,未满十八周岁为未成年人,而未成年人保护法确实主张惩罚为辅,教育为主,但也并非所有的未成年人犯罪,都不用承担责任。”
大屏幕上出现几行字。
——我国刑法把刑事责任年龄阶段划分为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相对负刑事责任与完全负刑事责任三个年龄阶段,其中不满14周岁为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无论实施何种危害社会的行为都不负刑事责任。
——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是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我国刑法第17条第二款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16周岁的人对其实施的犯罪行为,应当负刑事责任,这一年龄阶段,称为完全负刑事责任阶段。[百度百科]
“也就是说,十四岁,是我国刑法规定的罪与非罪的分水岭。十四周岁以下,不负刑事责任,十四周岁至十六周岁,对故意杀人等八种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十六周岁以上,负完全刑事责任。[百度百科]而那些新闻中免责的未成年人,也是由于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不满十四周岁为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也就是说,如果犯罪嫌疑人未满十四岁,可以不用承担任何的法律责任。”
蒋妤目光灼灼望着镜头,提出了一个问题,“那么未成年人犯罪新闻越来越多,因为什么?”
第82章 第 82 章
因为什么?
在蒋妤问出这个问题时, 观众席上所有的人下意识的在心里问了一句, 为什么?
因为迅猛发展的网络?因为这个高楼鳞次栉比的社会?亦或者是因为忙于工作疏于对孩子管教的家长?
蒋妤看着镜头, 她说:“任何一个孩子的成长, 家庭,家长,学校,老师,社会,都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人之初, 性本善, 没有哪个人生来就是充满着邪恶与戾气, 他们也曾单纯善良,可为什么会变成今天这样, 我们请到了教育专家孙一书教授与法律学专家邢正文律师。”
全场掌声雷鸣,在热烈的掌声之下,孙一书教授与邢正文律师从侧门走进, 来到演播台中央,在蒋妤的引领下,坐到了嘉宾席上。
孙一书教授直言不讳, “刚才蒋主播说的很对,任何一个孩子的成长,家庭, 家长, 学校, 老师,社会,都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在这些年里,我研究这些犯罪孩子的家庭,大部分孩子的家庭并不健全,是破碎的,甚至于是在家暴中长大的孩子,在这种环境中长大的孩子,会走上犯罪的道理并不奇怪,孩子的父母关系,父母对孩子的教育,都对孩子有着深远的影响。”
蒋妤点头,“在我调查少年犯罪案件时,深究其背景,很大一部分犯罪的青少年有一个残破而不健全的家庭,孩子是否走上歧路,父母的引导是关键。”
“家庭原因只是其一,而学校,也有着难以推卸的责任。”孙一书教授说:“学校是学生的启蒙,能否得到完善而又全面的开发,老师的教育则显得尤为重要。很多学校以及老师宗旨,只管教书,不管育人,重视学业知识方面的传授,而在忽视了德育体智美的教育。”
孙一书说到这,蒋妤不禁想起了视频中遭受校园暴力的张斐。
因为父亲的关系,在学校遭受同学的暴力伤害,而老师以及同学的冷眼与轻视,流言蜚语,无形之中,一步步将张斐推向了边缘。
所幸的是,张斐没有彻底被校园暴力与老师同学的冷漠中击垮。
有人救了他。
“第三,社会原因,不良的社会风气促使青少年还未完全健全的三观走向了极端,最近网络的兴起,将还没有自制力的学生吸引并沉迷其中。”孙一书教授顿了顿,“以上我所说的,都是客官存在的原因,而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观原因也是不少。”
蒋妤点点头,“既然孙一书教授说了这么多,那么我想请问邢律师您一个问题,我知道您在法律界是泰山北斗,那么您一定研究过未成年人保护法。”
“当然,”邢正文律师点头。
蒋妤说:“我在调查此次的选题时,曾经见过这样一个案例,一名未成年人常年遭受四名未成年人的殴打,屡屡重伤,但是因为是未成年人,所以法律并没有惩戒他们。然而有一天,这名未成年人在四名未成年人聚众殴打之下,迫于无奈反击,失手将其中一名施暴的未成年人打成重伤。”
“当然,因为未成年人保护法,这名失手伤人的未成年人并没有得到法律的惩罚,因为法律对于未成年人的目的,是教育而非惩罚,可是当一次又一次的作恶,善良的孩子一次又一次的被人作践殴打时,这样的人是真的不懂事吗?”
说到这,蒋妤顿了顿,她看向邢正文律师,“邢律师,请问,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初衷,想要保护的究竟是谁?是四名屡屡伤害别人的未成年人?还是那名迫于无奈而反击至他人重伤的未成年人?”
邢正文律师沉默片刻,这个对法律条例倒背如流律师在镜头面前叹了口气,他看向了蒋妤,说:“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的对象,是全体未成年人。”
蒋妤凝眉,“也包括怀着恶意的未成年人?”
邢正文律师点头,“包括!”而后他补了一句,“至少现在包括!”
“罪与非罪的年龄界限真的严谨吗?犯了罪的未成年人真的不需要收到任何惩罚吗?”
邢正文律师说:“年龄界限严谨是否,需要国家去探讨,是否应该收到惩罚,也是国家思考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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