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以篙为枪,血战长巷 上(2 / 2)
这么清一色的砍刀队,敢杀敢拼,不畏惧的素质,简直可以媲美旧社会上海滩的斧头帮了。
被二三十人用砍刀堵在巷子里面追杀,撒石灰粉迷眼睛,这是电视里面黑帮盛行港台才会出现的情景。
王超却也没有料到,在治安良好的内地也会出现这样的情景,而且还落到了自己头上。
这里总算是S省的省会城市,虽然一些杂乱的地区市场有小流氓,小混混出没,但都是小打小闹,拿铁棍,木棒什么的,而且多半是用气势吓人,不敢闹出人命和伤残。警察车一来,立刻作鸟兽散。
但是为围追堵截王超的这二三十人显然和那些小混混有天壤之别,不是像小流氓那么一窝蜂一团糟的冲上来,一开始上来就显得身手敏捷,进退有度。
王超心里很清楚,以自己现在的体力,步法,和身体的敏捷度,场地空阔,打二十来个赤手空拳的小混混没有问题。
而且就算是对方拿了棍棒,只要一窝蜂乱糟糟,没有章法,一样能够战胜。
但要是对方不乱,站定了阵型,围迫上来,而且看到血腥场面不害怕,不逃跑。那么王超要把他们全部放倒,自己身体要挨上很多棍棒,受伤那是免不了的。
要是对方拿了刀,那情况又大不一样。人体毕竟脆弱,挨上几棍子和挨上几刀的区别只要有脑子的人能区别得出来。
所以王超在第一时间就抓到了武器在手,绝对不敢赤手空拳和二三十个训练有素的砍人队伍对拼。
情况十分危险!虽然倚仗着自己的敏捷,躲脱了第一波洒石灰的攻击,并且抓到乘手的武器在手,点倒了四个人。但是前面还有十几个,后面巷口也有十几个追了上来,只要两方一合,拼着被王超刺倒几个人,也可以把他乱刀分尸!看见同伴被打死不逃跑的人是最危险的,这样的人,可以称为战士了。
历史上,有多少能打的高手,连第一波洒石灰都逃不过去。王超吸取前人的经验教训,躲过了这劫,已经算是非常不错了。
“啊!”身上气息膨胀,王超舌绽春雷,身体疾冲,竹篙抖成了一条直线,人随这条线,朝着前面十几个人中央猛烈的扎去。
他瞬间权衡形势,当下的局面,要把这些人全部打倒,那是非常不现实。
要是场地开阔,一马平川,并且手上不是竹篙,而是家里面的那杆大枪,王超非常有信心做一场以一挑三十的举动,但是现在只能拼命杀出一条血路,跑出巷子,只要上了大路,那海阔天空,以他的腿功,没有人能追得上。
啪!竹篙的姓能毕竟没有大枪的十分之一坚韧和有弹姓,一连又扎瞎了三只眼睛后,终于被人抓住,狠狠几刀,砍成了竹刷子。
他的竹篙非常阴狠,专扎眼睛咽喉,但是人实在太多,场地不宽阔,不好游走进击,长兵器难以施展开。
就在竹篙断裂的一刹那,剩下的八九把刀好像剁肉一般,朝王超身上招呼。
与此同时,后面十几人也冲了上来,离他只有十几步路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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