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1 / 2)

加入书签

有着上好的酒菜,步月钧的神色果然缓和了很多,渐渐的也就打开了话题,步月钧开口便抱怨。“这都是什么事?北洲乱成一团,还以为中洲安全点,结果昨天听说被碾死了一大群人,这锦绣城是没法呆了,我们还要换个地方,这里也不安全。”

孟不知笑着应了两句,不过很快话锋一转。“其实几位不必如此着急,每年锦绣城都会请万佛寺的佛修前来做法事,请帖已经发出去了,最晚半个月,万佛寺的佛修就会来到锦绣城。只要撑过这半个月,什么妖魔也要伏法,而且如今这中洲,哪里还有什么真正太平的地方,不如留在这里,等佛修到来。”

“孟管家所说的当真?”步月钧感兴趣的求证。

孟不知点头,神色恳切。“自然当真,锦绣城防御守护阵法极为完善,正是佛修的功劳,否则也不会抵御这么久妖邪的攻击,只是不知昨夜那些妖邪是怎么进来的。今日请几位前来,也是想请几位帮忙,帮助锦绣城渡过这半个月的危难,几位也不必推辞,既然请几位到了城主府,孟某自然是提前打听过的,知道几位本领不凡,还望几位能慷慨相助!”

孟不知说的有几分情绪激昂,似乎极为忧心锦绣城的百姓,说到最后语气恳切,甚至带了几分乞求之意,这对于常年身居高位的他来讲,恐怕已经十分难得了,而且看样子确实走投无路。

“这……”步月钧显然十分为难,最后看向冷卿,显然希望冷卿定夺。

孟不知十分有眼色。“不管有什么要求,尽管提,只要孟某能够做到,绝不推辞。”

冷卿平静的看了一眼孟不知,随后开口。“我们无通天之能解决妖邪,最多再停留半个月,期间会尽力调查此事,并且尽力解决,但结果如何,无法保证。”

对于冷卿的这个答案,孟不知已经十分欣喜了,立刻开口。“诸位放心,孟某不会强求各位解决妖邪,只是希望各位这半个月能居住在城主府中,尽力而为,停留半个月,孟某已经感激不尽了。”

达成共识之后,一顿饭自然是宾主尽欢,虽然大部分时间都是孟不知和步月钧在说话,其他人沉默不语,但是孟不知仿佛解决了心头大患,神色轻松了下来,陪着步月钧大吃大喝。

孟不知给了冷卿一行人最高的权限,在城主府中几乎畅行无阻,而他给冷卿一行人安排的住所,距离他本人的私人院子也是挨着的,似乎对冷卿几人十分重视,并且叫来了城中的诸多要职人员,要求他们全力配合冷卿几人调查妖邪一事。

中午十分,回到住所之后,兔良抱着茶壶给自己倒了杯茶,一边说道。“这个孟不知好像只要我们留下,他就得偿所愿一样,哪怕我们之前说不能解决妖邪。”

冷卿也给自己倒了一杯茶。“这并不奇怪,孟不知把我们的住所安排在他的附近,其实就是为了自己的安危,把我们留下,说好听的是为了调查城中妖邪,保护锦绣城百姓,但实际就是把我们当成了他个人的护卫,保护他半个月,直到佛修到来。”

“他这么做,是不是叫心虚?”兔良捋了一遍耳朵。“我们调查他的时候,他也在调查我们,并且查到我们实力不弱,又不是中洲人士,也不是佛修,对他的秘密没有威胁,所以才极力留下我们。”

冷卿点头。“只怕不止如此,孟不知想解决妖邪,却又不想借助佛修之手,所以我们就是最好的武器,也许他在期盼着我们会与妖邪同归于尽,两败俱伤,彻底隐藏自己的秘密。”

兔良瞪着大眼睛,紧紧的抱住茶杯。“人类果然都好狡猾!比步月钧还狡猾。”

悄悄从钟留风那里跑过来的小仙鹤正努力翻过门槛,听到兔良的话顿时赞同的嘎嘎叫了两声。

在另一个房间莫名打了个喷嚏的步月钧揉了揉鼻子,暗自奇怪难道成了鬼还会伤风不成?

第108章 引兔入室

不管孟不知打的什么算盘, 冷卿几人都不在意, 名正言顺的进出锦绣城城主府才是他们的目的。加上孟不知给的权利,调查花绣一事也会顺利很多。

住进城主府之后,孟不知的态度始终如一的热情, 并且在冷卿等人住进城主府的当天就在锦绣城宣布了请来强大法师除妖一事,孟不知给出的说法是稳定民心,私下里也同冷卿几人说明,并不强迫他们除妖。

若不是冷卿提前同兔良说了孟不知可能打算让他们与妖邪同归于尽,兔良也就真的相信了孟不知的这番说辞。但是显然,这些传闻一传出, 无论冷卿几人除不除妖,在锦绣城中作乱的妖邪都会视冷卿几人为死敌,甚至可能惹来杀身之祸。

而孟不知只需要等待半个月,想必,如果冷卿几人死了, 孟不知会很快找到下一个除妖的队伍,拖延时间,直到佛修到来。

但是佛修的到来真的能解锦绣城的困境吗?锦绣城每年都会请佛修来做法, 锦绣城的防御阵法不但十分完善,而且蕴含着诸多佛修的功德,这些功德正是妖邪避之不及的存在,也是这么久妖邪都无法攻破锦绣城的原因。

可昨夜的那些死去的人, 死状凄惨, 明显是妖邪所为, 是什么妖,竟然悄无声息的突破了锦绣城的防御阵法,甚至不畏惧佛修留下的功德灼伤。

天还亮着的时候,冷卿一行人分别去了出事人的家中查看。所有的尸体都呈现一种诡异的碾碎状,尸体无缺损,包括躯体和魂魄,不符合妖邪吞噬生灵快速进阶的举动,所以这些以同样惨状死去的人并不是偶然。

除了妖邪一事,冷卿几人自然也在调查花绣和留蝶村,毕竟死去的人大多是掌握花绣技法的人。但是幸存下来的人对花绣却知之甚少,或者不愿多言,他们似乎还心存侥幸,觉得自己既然从昨夜那场屠杀中活了下来,也许此后也会同样安稳,哪怕步月钧出面交谈,也没能套出太多信息,那些人似乎将花绣的秘密看的比命还重要,不到最后一刻,谁也不死心。

其他人在外调查时,兔良则在城主府中四处溜达,府中下人也知道有一个法师养了一只垂着耳朵的兔子,因此对兔良十分客气。加上不过是一只兔子,也没有任何防范之心,任由兔良在城主府中穿行。

兔良先后去了藏书阁,珍宝阁,还逛了花园,城主主院,最后悄悄溜进了孟不知的书房。孟不知显然很忙,加上畏惧黑夜,因此将所有的事宜都堆在白天处理,一大早就出门去了,忙的不见人影,正好方便了兔良行动。

悄悄推开书房的门,兔良刚一进屋,就闻到了一股奇特的清香,似荷非荷,似兰非兰,十分淡雅清新,让人耳目为之一清。抬头看去,兔良吓得向后蹦了一步,原来书房正对着门口的墙壁上镶嵌着一只鹿头!

一只鹿角十分发达的鹿头,更为奇特的是,鹿角上长着一朵一朵手掌大小的白色花朵,花朵形似荷花却无蓬心,纯净的白毫无杂质,花香正是从上面散发出来的。兔良一瞬间了然,这只鹿角上长得正是荷玉兰。而这只鹿也极有可能就是传说中孟不知救得那只鹿,并且叼来仙草,让孟不知长生不老的那只鹿。

如果是这样,显然传说并不准确,应该是孟不知杀了仙鹿,将仙鹿的头割了下来制作成了装饰品镶嵌在书房的墙壁上。至于传说中仙草叼来的仙草,应该就是鹿角上生长的这些荷玉兰。

为了证实这个猜测,兔良还翻阅了书房中的藏书,找到了大量关于各种仙草的记载,并且发现孟不知在着重收集有关荷玉兰的信息。除此之外,还有大量炼丹的书籍,不过这些所谓的炼丹书均是凡人杜撰,或者是医书演变,真正的修仙丹方只有一两本,还是残本。

除此之外,兔良还在一个暗格中发现了孟不知的手记。翻开的第一页就是一张地图,一张记载着留蝶谷的地图,兔良迅速浏览了一遍,发现如传闻中一样,留蝶谷在锦绣城的西南方向,在逆水河的沿岸,留蝶谷的入口十分隐蔽,常人很难发现。

翻过地图,第一页就是这样一段话。“锦城之主,不重山河,偏爱美色。元灵一百二十七年,得一女,倾城绝色,如皓月姣姣,如青霜萋萋。为得女子欢心,四海奉天下珍宝,均不得其欢颜,唯有一女献衣裙,绣百花争艳图,绣工精妙绝伦,出神入化。美人欣喜一笑,却又叹百花如真却终究无香,百花,百花,却终究无花。”

第一页记载了一个看似不相干的故事,故事中为博美人一笑,有人献上了绣有百花争艳图的衣裙,但是美人却感叹百花虽然像真的,却终究没有花香。根据其上记载的时间,已经是一百多年前的事。看来这锦绣城的城主都是不爱江山爱美人的主,前一任城主如此,如今的城主也常年在外游荡。

继续翻阅。后面就记载,为了让刺绣带上花香,许多人尝试了不同的办法,却没有一件让人满意。后来美人听说若以成精的花卉为材,用秘法将其制作成绣线,绣出来的百花将会自带花香,且经久不消。

于是,众多人开始四处抓捕花妖,但是花妖哪那么好抓。

那时的孟不知还是一个无名小卒,迫于生计也进入了崇山峻岭,寻找花妖踪迹。结果花妖没找到,自己差点摔死,濒死之际,被一只奇特的鹿所救,那只鹿的鹿角上长着手掌大小的莲花。鹿留下其中一朵莲花花瓣让孟不知吃了,孟不知的伤瞬间痊愈。

后来孟不知又去了几次,不经意间发现了鹿的踪迹,然后悄悄跟着它找到了留蝶谷!一个山清水秀,宛如人间仙境的地方。更重要的是,那里,到处都是成精的花。

孟不知备受惊吓,最后慌慌张张逃离了留蝶谷。不过最终,在权势金钱面前,孟不知将自己的发现告知了那个倾城美人。美人果然大喜,为了收服花妖,美人让城主请来了诸多佛修一同前往,说要度化众妖。

孟不知引路,将他们带入了留蝶谷。笔记中,详细的记载了他们进入留蝶谷之后的收获,词句之间都可以感受到那份激动,那何止是一夜暴富,甚至是一步登天,孟不知怎能不兴奋,既为民除害灭了花妖,有得到了城主和美人的赏识。

不过在他们离开之时,那只奇特的鹿出现并攻击了他们,最终,他们杀死了那只鹿,鹿头被孟不知带了回来,鹿身则依旧埋在留蝶谷中。

就这样,孟不知一飞冲天,而锦绣城也凭借着花绣一跃而上,成为了中洲极富盛名的城池,闻名中州大陆。

手记的最后,孟不知却记载着,留蝶谷在铲除了花妖之后,不知为何找不到入口,好在他们已经收集了足够的花妖,但是孟不知推测,留蝶谷既然能隐藏起来,说明留蝶谷中还有其他花妖。

这本手记的记载时间也是在一百多年前,记载了孟不知从籍籍无名的小卒成长为锦绣城权贵的传奇事迹,手记中的故事听起来跌宕起伏,让人心潮澎湃。

但是作为一只妖灵,兔良却感觉不到任何愉快,再看看书房中的那个鹿头,对孟不知的感官更是跌落谷底。这样一个忘恩负义之人,却将恩将仇报作为丰功伟绩记载下来,将屠戮留蝶谷作为传奇轶事,将救了他的仙鹿割头镶嵌在墙壁中观赏。

合上手记,兔良将暗格恢复如初,走到鹿头下面,看着鹿角上面盛开的荷玉兰。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