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1 / 2)
先前楚清河与谭元清定亲,因为男人不慎坠马,落得瞎眼瘸腿的地步,她不愿意后半辈子都跟一个瞎子过活,便跑到楚家哭诉,说要常伴青灯古佛。当初此事也闹出了不小的风波,只不过众人忌惮谭家的权势,一直没有拿来说嘴罢了。
此刻薛素旧事重提,仿佛在大庭广众之下将谭元清浑身衣裳都给剥光般,让她深感羞耻,几乎到了无地自容的地步。
心口仿佛被人戳了个窟窿,潺潺毒水不住往外涌,她眼珠子里爬满血丝,密密麻麻如同蛛网一般,十分瘆人。
“元清怎么不开口了?是不是怕菩萨降下业火,焚烧你身上的罪孽?”
自打重生以后,薛素对鬼神之事就秉持着“但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态度,她可不像谭元清这样大胆,以礼佛当筏子,实现自己的私欲。
额头渗出大滴大滴的冷汗,谭元清嘴唇发白,紧抿成一条直线,她狼狈的别过头,不再理会薛素。
见此情形,谭夫人心里又急又恼,却还得强挤出笑容打圆场,费了不少口舌,才使得气氛没有先前那般古怪。
又过了半个时辰,宫宴终于结束了。
薛素两腿有些发麻,她也没急着站起来,稍微缓了缓才起身往外走。
楚清河在宁寿宫宫门外等着她,一见到小妻子白生生的脸,方才积聚在胸臆处的火气仿佛被风吹散一般,再也找不到踪迹。
带着糙茧的大掌握着柔嫩小手,薛素压低声音道,“方才我跟你那好义妹起了争执。”
人都是偏心的,楚清河简直爱极了眼前的小女子,自然无条件信她、宠她、爱她、护她。因此,还没等薛素将事情说出口,男人已经对谭元清充满了厌憎。
细腻指尖轻轻挠了挠楚清河的掌心,她俏脸含霜道,“你那好义妹也不知是哪根筋搭错了,先前因为肖惜年的事情闹的不欢而散,我还以为她长了教训,没想到刚才她又不知死活的找麻烦,说我身子重了,不如安排几个妾室伺候你。”
说这话时,薛素忍不住瞪了他一下,女子的杏眸原本就形状极佳,此刻眼神中又带着三分娇俏,四分妩媚,配上丰润的唇珠儿,无比惑人。
楚清河恨不得将自己一颗心剜出来给她,哪还容得下别人?
对上男人幽深的黑眸,薛素忍不住咯咯笑出了声,将他的手臂拉到面前,红唇在满是糙茧的掌心落下一吻,仿佛羽毛从水面划过,泛起阵阵涟漪。
等夫妻二人上了马车,楚清河坐在软垫上,直接将小妻子抱在怀里,下颚抵在她肩膀上,只觉得心头一阵柔软。
第102章 薛月登门
近在咫尺的女人是他的发妻,肚子里怀着他们的骨血,只要想到这一点,楚清河心中滚烫一片,仿佛冬夜里跋涉的旅人,突然喝到了鲜美的热汤,那种妥帖的滋味难以用言语描述。
他喉结上下滑动了一瞬,铁臂略微收紧,动作却小心翼翼,没有弄疼薛素。
马车吱嘎吱嘎往前走,小幅度的摇晃着,只听男人嘀咕了一句,随后低下头,耳朵贴在薛素鼓胀的肚皮上,轻轻蹭了蹭,恰好未出世的孩子抻了抻腿,揣在了他脸上,楚清河咧嘴一笑,那副模样哪像是杀敌无数的辅国侯?分明是个傻子。
等到了桐花巷时,天色早已黑透,他一把将小妻子抱在怀中,大阔步往主卧的方向走。
薛素面上有些抹不开,却又不想动弹,索性便假装睡着,面颊紧紧贴着结实有力的胸膛,耳根一阵发热。
翌日,李管家将一万石粮食运到城外,由户部请来的人熬煮了米粥,饥寒交迫的灾民排队领取,一时间倒还是挺有秩序的。
不过薛素得了信儿后,却并没有那么乐观。
如今朝中勋贵在宫宴上纷纷慷慨解囊,捐出了不少银子,但京城粮价成倍上涨,这些银子根本不足以支撑灾民过活,除非等到晋地的灾祸彻底消弭,动乱才会消失。
摇了摇头,她也不去想那么多,反正天塌下来有高个儿顶着,只要不让楚清河去到晋地的山涧,就不会出事。
两指捏弄着左手腕上的朱砂痣,女人的皮肉本就生的十分细嫩,稍微一碰就会留下痕迹,此刻她连连揉搓数下,那处已经红了一片。
偏厅的门突然被人从外推开,凛冽寒风将雪花卷进屋里,眨眼工夫就彻底融化,春兰快步走到薛素面前,清秀小脸儿上带着一丝为难之色,小声开口:“夫人,外面有个年轻的女子,说是您妹妹,想要见您一面。”
听到这话,薛素忍不住皱眉,脑海中浮现出薛月那张脸,不明白她为何要来找自己。
所谓无事不登三宝殿,以她那副贪婪的性子,只怕没什么好事。
就算心里如同明镜一般,薛素也不能将人拒之门外,只因先前秋闱的时候,王佑卿中了会元,若殿试再被陛下钦点为状元,那可就是连中三元,在整个大虞都极为罕见。
摆了摆手,她道,“把人请进来吧。”
春兰应声离开,很快便将穿着浅粉小袄的女人带了进来,薛月的皮相本就生的不差,嫁给王佑卿后又吃喝不愁,如今丰盈了不少,脸盘圆润,身上也带着几分专属于少妇的媚意,完全不复之前那副青涩的模样。
薛素眼皮子都不抬一下,轻声问道,“你怎么找到辅国侯府的?”
坐在八仙椅上,薛月手里捧着茶碗,小口小口的吸溜着,等到周身的寒意尽数褪去后,这才似真似假的抱怨一句,“堂姐嫁给了辅国侯,此事全京城的人都知道了,你还真是狠心,竟然一直瞒着亲戚,半点消息也未曾吐露,可还把自己当成薛家人?”
看着对面姿容艳丽的女人,薛月眼底涌起了丝丝嫉恨,先前她给王佑卿生了个儿子,怀孕的时候不知吃了多少苦,面上长满了斑斑点点,就连身子上也多了不少妊娠纹,今日出门前,她用脂粉盖了厚厚一层,才让皮肤显得白净些。
现在站在薛素面前,仿佛明珠与鱼目,一眼就能看出差别,她几乎要被堂姐踩进泥里,心里又怎能舒坦?
从小一块长大,她对薛月的心思十分清楚,不由抿了抿嘴,眼底露出一丝不耐。
说实话,早在母亲去世时,她就再也不把薛父当成自己的亲爹了,要不是薛奶奶还有些人情味儿,时不时照拂一二,薛素怕是早就被赵湘兰给磋磨死了。
“奶奶身体如何了?”
“她身子骨儿还算硬朗,只是到底年纪大了,脑子有些糊涂,拉着我的手叫素素,以前奶奶最疼堂姐了,哪想到你一朝成了侯夫人,竟然连血脉至亲都不要了,还真是生了一副铁石心肠。”
突然,薛月的眼神变得十分炙热,直勾勾的盯着她的手腕,薛素低头一看,瞧见袖口处露出的一抹浓绿,心里也就有数了。
“堂姐,你这镯子成色不错,能不能借我戴戴?”
说着,她拉住薛素的手,作势要将翡翠镯褪下来,一旁的春兰秋菊从未见过如此不懂规矩的女人,惊诧过后便赶忙冲上前,拦住了她。
“你们这些狗奴才,还不放开?当心把你们卖到窑.子里,一辈子当妓.女!”
没得到好处,薛月破口大骂,她不明白老天爷为何这么不公平,明明她比薛素这个贱人强上百倍,却没有她运气好,即便嫁到了王家,也没有享受到半点荣华富贵,在王家根本没什么地位,被婆婆呼来喝去,比起奴才都不如,又哪里见过这么华贵的首饰?
薛素强忍怒火,问:“你今日过来,究竟所为何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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