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1 / 2)

加入书签

这名女知青有些不自在了,她还以为能趁照顾霍笙躲躲懒呢。

“走吧,再晚上工就迟了。”叶红霞喊着宿舍里的人走,那名女知青不情不愿的跟着走了。

宿舍里只剩霍笙一个人,她拿了瓷缸去知青食堂打了半缸吃的,冒着热气的包谷大米粥,但大米一粒都不见,都是黄橙橙的包谷,七十年代物资匮乏,大米、白面这些东西都是奢侈品,知青的伙食更是不会好,平常翻来覆去都是这些。

咕噜噜几下喝完半缸粥,霍笙开始收啜自己的东西,她知道原主有不少东西,当着宿舍知青的面她不好翻找,这会大伙都去干活了,倒是可以好好的理理。

半响,她翻箱找袋,总算找到了信,信纸折的很整齐,霍笙打开粗略的扫了几眼,没有犹豫,把信撕了。

霍爸爸没出事之前,在医院的职位不低,霍笙下乡之后,隔三差五就会有东西寄给她,都是吃的用的和生活用品。

霍笙盘点着自己的东西,有水果糖、蜂蜜、雪花膏,大多都是日用品,她剥开一颗水果糖丢进自己嘴里,甜甜的味道在舌尖扩散开,真好吃。

最后霍笙甚至还翻出五张大团结。

五张大团结霍笙拿在手里看了一会,小心翼翼的收好。

收啜好之后,霍笙拿上在赤脚医生处借的方口布鞋,打算去还了。

赤脚医生处离知青宿舍距离不近,霍笙花了差不多一个小时才到,到的时候,赤脚医生一家三口正在吃饭,简单的几个糙面馍馍放在大碗里,配上咸菜和一盆野菜汤,药水味的屋里混杂着食物的味道。

“霍知青,吃了没?”赤脚医生媳妇看到她,放下筷子,让自家儿子去搬个凳子过来。

“吃了,我来还你借我的鞋,麻烦了。”霍笙把手里装鞋的袋子递过去。

赤脚医生媳妇接了过来,打开一看鞋面上刷洗干净了,她嘴上说:“哎呀,你看看你,怎么给洗了,你手不方便,不能乱动。”

“应该的。”

赤脚医生媳妇觉得这个霍知青还是挺懂事的,也没了跳河那天的死气沉沉,倒是精神了不少,她面上带着笑,招呼着霍笙坐,去里屋放鞋去了。

霍笙没打算多呆,她看赤脚医生的儿子搬了个凳子给他,小豆丁一样高的孩子,瘦瘦巴巴的,于是从兜里掏出临出门时候带的水果糖递给他,然后摸了摸他的头。

赤脚医生嘴里正咬着糙米馍馍,刚想让自家的娃别乱拿东西,就见到门口忽的出现了一个人,他朗声道:“东子,怎么就过来了?”

第4章 004

“赶早不赶晚,呦,来的真是时候。”门口站着一个的男人,高大的的身影,麦色的手臂拿着一条扁担,身上穿着带着几个补丁的粗布,一只脚的裤脚半卷着露出紧实的肌肉,他笑着走了进来,大大咧咧的拉了条凳子坐下,把赤脚医生儿子拎起来抱在腿上:“小柱子,吃啥呢?”他看着小柱子手里捏着东西,故意逗着去抢。

小柱子似乎很喜欢他,伸着小短手一口一个东子哥叫着,把自己手里抓着的糖,捂着的死死的,两人笑呵呵的闹做一团。

“吃了没?”赤脚医生问他:“我让你婶子拿个碗。”说着就朝里屋喊。

“我吃了。”男人伸手把小柱子举高高,视线却投向了霍笙,脸上的笑也收了,但仅扫了一眼就移开了。

霍笙觉得莫名其妙,她应该不认识这个人,赤脚医生这有客人,她也不打算多呆了,鞋子也还了,朝赤脚医生说了一声就打算走了。

“记得过一段时间来换药,手不要沾水才好的快。”赤脚医生喊着霍笙要注意,。

霍笙点头道了声谢就走了。

“这女娃娃瞧着心思重,一心想回城里,真是连命都不要了,亏的你把人捞上来,不然死了个知青,还是个大学生,孙敬文吃不了好。”赤脚医生喝了口汤,现在这事闹的大,影响也不好,村里人说多不多,说少不少,风言风语传的快。

坐在男人腿上的小柱子小心翼翼的撕开糖纸,把糖果塞进嘴里,他听不懂自己的爸说什么,只觉得嘴里的糖甜甜的,好吃的他捂着嘴,不想把嘴里的甜味露一丝缝隙。

“吃不了好也是公社支书头疼的事,”男人把小柱子放下来,让他做到凳子上,随手摸出兜里的烟,抽了一只递给赤脚医生:“做没做,孙敬文自己心里清楚。”

“臭小子,从哪弄的?”村里人想吸烟都是自己种旱烟抽,方便也省,这种烟壳上画着麦穗图案的丰收香烟是个稀罕的,他伸手接过,闭着眼睛放在鼻子下闻了闻,和旱烟的味道隐隐不同,他稀罕的卡在了耳朵后,等挑个过节喜庆的时候再抽。

男人笑笑没回答他的话,用火柴点了夹在手指上的烟,动作老练,吞云吐雾,浑身透着一股吊儿郎当的劲:“甭管哪弄的。”

“对了,你刚刚怎么没和人霍知青打招呼?我瞧着她那样子像是不知道你救的她。”赤脚医生忽的想起,两人刚刚似乎连一个眼神交流都没有,这人是东子救上来的,虽然霍笙的手骨折了,可怎么着也得道个谢。

“打什么招呼,我又不认识她,我最烦城里这些娇滴滴的知青,特别是女知青,那天我只是顺手,她跳个河把我折腾的够呛。”

男人抖了抖手上的烟蒂,这个女知青的事情他一点也不想跟着瞎掺和。

知青食堂的伙食不好,油水更是少见,霍笙休息了几天,发觉这具身体有轻微的低血糖,所幸她有一罐蜂蜜,倒是可以泡水喝,勉强对付一阵子,她手上有的东西大多是日用品,还是得挑个时间从公社赶一趟集,置办点东西。

老知青叶红霞也打算去,不过最近队上的农活太多了,得等一段时间才能去,霍笙就商量着到时候跟着她一起。

“行,到时候我们一起去。”叶红霞看出来霍笙比以前好说话,虽然性子依旧淡,但人好相处了很多,她看着霍笙的手问:“你这手要是不方便,你要什么,我帮你带回来。”

“没事,再过几天就可以拆了。”不知道是不是营养跟不上,霍笙手上的伤比想象中恢复的慢,不过她前几天去了赤脚医生处看过了,估计再过几天就可以把固定的夹板拆了。

霍笙手腕差不多可以松动的时候,返城名额最后的结果也出来了,霍笙看着眉梢上都是笑意的李长美就知道答案,不管过程如何,结果倒是和原书一样。

这个名额是李长美的,跑不脱。

随后,公社支书亲自找霍笙谈话做思想工作,霍笙不用想都知道他要说什么,无非就是名额已经上报上去了,他已经调查过,李长美和孙敬文的事情是个误会,话里话外的意思就是这事就这么算了,又批评又安抚,做的有够圆滑的。

孙敬文貌似和公社支书有几分远方亲戚的关系在,这事不管如何,霍笙都只能吃过哑巴亏,毕竟孙敬文咬死返城名额是一开始就要给劳动积极性强的李长美,而不是给霍笙。

公社支书说了半天,见霍笙没反应,他停了下来,喝了一口缸里冒着热气的水,这个城里的女娃,皮肤长的细腻白皙,倒是比葱根还白,一眼看上去又嫩又娇的,河沟村来来往往这么多的女知青,也没她漂亮,他沉默了好一会,转了话题:“听说你爸——不对,我看了报纸,你们已经断绝关系了,你家人的情况不会影响你的任何表现,严格要求自己,来年继续再争取名额。”

报纸上已经登报了情况,霍笙是在前几天看到了报纸,现在她和霍家是一点关系也没有了,若是有关系,她早就被人带走而不是还呆在河沟村这个地方了。

原书的霍笙要是有点脑子看到报纸的时候就该知道霍爸爸的用心,当初给她寄来的那封信没写明任何的原因也只不过是不让人抓到把柄,不过当时原主已经黑化了,即使后来知道了这个结果也抵消不了她心里滋生的恨意。

所以说女配就是来衬托女主的。

公社支书这是在一边鼓励霍笙一边提醒他爸妈的事情,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