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2 / 2)

加入书签

而且从京城一直到良乡老君堂的路上,胤祺基本上就没骑过马,都是在马车里呆着,凉茶喝着,清风受着,糕点吃着,小日子比在京城的时候过得都舒服,到地方的时候,人非但比之前白了,而且还胖了,特别是在又瘦又黑的四贝勒的映衬下,差距太明显了。

赶路是一回事儿,真正到了地方办差又是另一回事,浑河大堤有多重要,莫说是皇子阿哥了,就是京城的平民百姓都知道,一点都来不得虚的,必须得认真起来。

不过人和人是不一样的,认真的程度也是不一样的,对胤祺而言,把时间耗上去,然后仔仔细细一丝不苟的检查,这就算是认真了,但是于四爷而言,认真又有不一样的诠释,为了赶进度,可以顶着日头,完全不需要打伞,工作起来可以废寝忘食,膳食往后拖了又拖,休息的时间也往后拖了又拖,甚至私底下还会看有关治河的书籍,然后同直隶巡抚于成龙、巡查衙役,甚至普通劳工探讨,其认真程度让人汗颜。

胤祺自问他自己是做不到这一步的,以前只觉得四哥性子端方,甚至执拗,有些不近人情,但是现在看来,却让人打心眼儿里佩服,跟八弟的长袖善舞比起来,四哥这样的精益求精,这样的办事态度,这样的实干精神,才是更难的。

第11章

胤祺心生敬佩,再加上他遇事也不喜欢拿强,所以这次的差事处处以四贝勒为首,本来人家就是兄长,他这个当弟弟的退一步,也没有什么好让人说嘴的地方。

四爷对此很是坦然,他本来就是一个公心相当重的人,而且跟八爷不同,这时候的四爷并没有觊觎大位的心,当然也并非是一心一意的辅佐太子,毕竟龙位上坐的是他的皇阿玛,而非太子,就算他想要做贤王,如今要做的也是皇阿玛的贤王,而非太子的贤王。

但是跟太子比起来,上蹿下跳的直郡王、八贝勒这些人未免就有些名不正、言不顺了,所以比起这些人来,四爷更偏向于太子。

至于五弟,这是个相当老实而且淡泊的皇子阿哥,有能力、也有态度,就是进取心不足,而且耽于享受,跟他不是一路人,但也绝对不会敌对。

四爷对自己足够狠,对自己兄弟也是一样,他不能限制五弟吃什么、用什么,但是自己废寝忘食的时候,五弟总得陪着,不可能两个人的差事一个人办。

所以哪怕每日好吃好喝,回去的路上也是呆在马车里吃喝睡,但胤祺仍然比出发前瘦了、黑了,只不过这变化跟四贝勒比起来还是小,对方得瘦了有将近十斤,皮肤被晒得那叫一个黑呀,而且还特别的粗糙,看起来不像皇子阿哥,倒像是个将军、侍卫,整日风吹日晒的糙汉子,一点儿都不精致。

这年头,贵人都活得精致,没享受精致生活的人就更追求精致了,毓秀就是这方面的代表。

就像是穷人乍富,毓秀上辈子过得粗糙,这辈子就追求享受了,而且心眼全都用到如何享受上去了,让人收罗了三十几本话本子,全都摆在书房里头,有时间就看着解闷儿,府里头还养了两个说书的女先生,时不时听一听,如果不是对戏剧没有兴趣,府里可能连戏班子都养上了。

胤祺回家的时候,府里的女人全都在后院门口等着了,许是男主子不在府里,没了斗争的乐趣,所以不管是侧福晋刘佳氏,而是几个格格、侍妾全都有些憔悴,有个别的还瘦了不少,也就福晋气色好到光彩照人的地步,好像胤祺走了之后,她过得比以前还好。

不过也对,俗话说的好,山中无老虎,猴子称霸王,放在五贝勒府也是同样,他出去办差,福晋可不就成了府里头最大的那个,自然是逍遥自在,气色哪里能不好。

不得不说,胤祺对此事有些气闷的,脸色自然不会很好看。

“爷辛苦了,厨房已经备好了饭菜,随时可以开席。”毓秀很是板正的行了个礼,说话也同样板正的很,从字眼儿到语气都规规矩矩的,仿佛不带一丝情意。

有福晋在前,莫说是格格、侍妾了,就算是侧福晋刘佳氏也没有开口的资格,毕竟她已经不再受宠,不管是身份,还是恩宠,都比不得福晋,自然要夹起尾巴来做人。

“你们都回去吧,爷去正院。”胤祺抬了抬下巴,很是疲惫的样子,坐马车虽然比在外头骑马容易,但也算不上享受,马车摇摇晃晃,一开始坐上去的时候还好,时间久了实在是……硌屁股,如今刚下马车,他的屁股还僵着呢,哪有心思跟一大家子人坐在一块用膳,还是去正院,福晋向来随意,他在正院也不需要端着,躺在榻上吃东西都行。

在五贝勒府,没人会忤逆五爷的意思,众女眷本来是打算在前厅陪着也用膳的,所以在打扮上也用了心,既不能让自己光彩照人,还得保证足够好看,最好的效果就是楚楚可怜,只可惜精心打扮的妆容没有机会发挥更大的作用,算是便宜福晋了。

明明已经进了后院了,去正院的话也就是四五十步的距离,但饶是这样,夫妻俩仍然是一人一台软轿让人抬着走。

等胤祺换上常服,伺候的太监已经按照他的吩咐,将饭菜全都摆在炕桌上,胤祺半倚半躺在炕上,也不用旁人伺候,非要福晋给他亲自夹菜,夹什么菜就吃什么菜,只不过不是放在他面前的菜碟里,而是直接放进他嘴巴里。

毓秀也算是开了眼界了,跟自己这种半路出家的富贵人不同,人家这才是土生土长的富贵人,比她会享受,也比她会使唤人,20多岁的大小伙子还要人喂,真是活见鬼了。

好在因为之前不知道她们家这位爷什么时候才能到,所以毓秀之前吃了不少糕点垫肚子,这会儿并不饿,不至于饥肠辘辘的喂人家吃饭,那才是活受罪呢。

不过,大概是这具身子养尊处优惯了,饭喂到一半,毓秀觉得手酸了、手腕累了,轻悄悄的放下筷子,慢条斯理的揉了揉手腕,这才不紧不慢的道,“还望爷见谅,我这手腕实在疼的很。”

胤祺闷笑,也不用人伺候了,自己拿起筷子夹菜,“原是如此,是爷考虑的不周,福晋坐下来一起吃吧。”

不管是给别人夹菜,还是给自己夹菜,虽然力道、方向不同,但用的终究都是自个的手,毓秀可没有心思让自己受苦,也不习惯别人喂到嘴里,索性端起碗来捧着喝粥,既不用筷子,也不用汤匙,虽说不雅了点儿,但房间里头又没有外人,无需介怀。

胤祺心里头更乐了,岳父虽然官职不高,但福晋自幼也是娇养着长大的,可能是没想着会成为皇子福晋,所以教养上并不怎么严苛,日子长了,倒是让他发现了福晋性子里天真烂漫的一面,煞是可爱。

毓秀并不关心她们家这位爷差事办得如何,自然不会主动问起,胤祺也没有跟自家福晋讨论差事的心思和习惯,所以关于皇阿玛给的差事,两个人是只字未提。

不过这一路上的许多见闻,却是可以拿出来聊一聊的,只不过有意思的事情不多,让人无可奈何的事情却多的很。

“有一次去检查工程的时候,正好赶上民夫们吃饭,里头一点荤腥都没有,除了菠菜,就是萝卜,胡萝卜、水萝卜、白萝卜炒在一块,看着就让人觉得好笑,也不知道口感如何,但瞧着那些民夫们吃得都挺开心的,私底下还跟爷说,他们在这吃的比在家吃的要好,油水足,关键是管饱。”胤祺说这话的时候,心里头难免有些怅然,他自幼没有尝过饿肚子的滋味,但是几种胡萝卜炒在一块,五花八门的算是一道菜,听起来就让人觉得荒唐,但是高高大大的壮汉在家里头吃不饱饭,就更让人觉得荒唐了,也不知道大清还有多少百姓依然食不果腹。

毓秀上辈子确确实实是饿过肚子的,而且还没少被饿过肚子,孤儿院缺钱的时候,她上学根本就没有生活费可带,中午饭只能硬挨过去,早饭和晚饭虽然可以在孤儿院里吃,但是粥稀的和水一样,菜也都是市场上最便宜的,甚至是人家不要的,这些也只能让她吃个半饱,前世她的身高只有1米58,多多少少也和青春期的时候经常饿肚子有关系,影响了骨骼发育。

现在她虽然衣食无忧,甚至有人伺候,有的是银子挥霍,但是饿肚子的滋味儿想起来还让她心有余悸,不过200多年以后,尚且还有饿肚子的人,现在就更不用说了,如果能让全天底下的人都吃得上饭,那康熙才能真正称得上是千古一帝。

只可惜,在她看来,康熙这个千古一帝名不副实,温饱问题尚且不说,其他的方面也并不突出,尽管康熙晚年对自己一生的评价是‘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但是他的政绩,不管是平定三藩,还是整治漕运,还是治理河道,这些功绩加起来,可以算得上是明君,但是千古一帝,还是不够格的。

所谓的千古一帝,不过是吹嘘而已。

毓秀倒不是看不起康熙帝,不过作为后人,看待历史人物都要更理性一些,不像康熙、雍正、乾隆时期的满人,眼前加了滤镜,将功绩放大,将缺点缩小,以至于连千古一帝这种话都出来了。

不过,这个想法毓秀可不敢跟任何人说,毕竟来到这个世界这么久了,对于皇权,她也有了更多的认知,如果非要她这个现代人来形容的话,那就只能用一个成语——胆战心惊,皇权之下,人命、自由、尊严这一切都是虚无的,都是可以被打碎的。

幸好,这辈子她的身份不低,若是穿成宫女、丫鬟,便只有任人宰割的份儿了,更别说享受这些东西了,甚至很有可能还会被饿肚子,这可是天底下最最残酷的刑罚了。

“前日我去给额娘请安,正好九爷也在那里,还问起爷了呢,说等爷回来以后,接他出宫玩两天。”毓秀不爱听烦心的事儿,她无力改变什么,听了也只是平添烦恼而已,干脆把话题岔了过去,也省得影响心情,上辈子遭罪遭惯了,好不容易老天爷让她想一辈子的福,她得好好惜福才是。

胤禟还在上书房读书,轻易出不了宫,除非皇阿玛准许,否则的话就只能老老实实在宫里呆着,胤祺若是想要接胤禟出宫的话,必须得问过皇阿玛才行。

“不在宫里好好读书,出来玩什么,不必理会。”胤祺很是冷漠的道,好事儿想着老八,出力讨好的事儿就找到他了,天底下哪有这样的事情,亲兄弟也不成。

他们兄弟之间的事情,毓秀不是特别清楚,也懒得管,又不是她亲弟弟,再说了,历史上老九这个八爷党的中坚人物,确实下场不怎么好,但是可没跟她们家爷扯上关系,依然不会被拖下水,那她何苦操心这些,有这个时间,还不如看个话本呢,最起码可以愉悦心情。

第12章

吃饱喝足了之后,胤祺这才穿上朝服去四贝勒府,他和四哥还得去面圣呢。

皇阿玛自从亲政以后,一直把治河当作一件大事来做,而浑河紧靠着京城,又是治河工程当中的重中之重,半点都马虎不得。

折子是一早就已经写好的,之前便已经递上去了,兄弟二人到乾清宫的时候,康熙显然已经把奏折看过了,当场就颁了圣旨,将浑河、无定河乃至整个浑河干流赐名为永定河,期盼浑河从此安平,不再泛滥。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