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1 / 2)

加入书签

就像几十年前的很多早晨,她挑着水桶走出家门,就能看见正拿着零嘴等她出来吃,然后帮她挑水的少年。

“还说东西不多,今天我跟你一起回去吧!”

“你不上班?”陆金莲有点不自然地接过筷子。

“我真辞了工作,以后就跟着你了。”

“我可养不起你。”

“没事,我养得起你。”

…………

章应俞果真像他说的那样跟定她了,陆金莲在原溪村和矿山的新村待了半个多月,他就跟着她去了半个多月,一天都没少,这时候大家已经都知道他们在一起了,她的亲人们倒是没有说什么。

其实自从离婚后,大家都劝陆金莲再找一个,只是她一直以来的态度都很坚决,大家也不好劝她。现在她跟多年未娶的章应俞再续前缘,这事并不让大家觉得意外,反而觉得是理所应当的事情。

等两人一起北上去首都的时候,他们把两家的三个孩子叫出来吃饭,他们宣布这件事情之后没吓到几个孩子,反而是孩子们吓到了他们两个老的。

章向唐和陆明珠谈恋爱了。

正文 番外三:儿女婚事

101 番外三:儿女婚事

凭心而论, 章向唐是个很优秀的孩子,他一向懂事,家里家外的事情都会做, 而且学习成绩很好, 陆明珠高考之前很多知识都是跟他学的, 这样一个孩子在这个时代可以说是前途无量。

陆明珠也是个好孩子, 除了偶尔任性,嘴皮子有点厉害之外并没什么不好的地方。

两个孩子同岁, 现在虚岁二十一,该是谈对象的时候了, 两家一向走得近, 又一起考上了大学,两人在一起似乎也是理所当然。

章应俞表现得十分开心,陆金莲除了惊讶之外,也没说什么不好的话,只笑眯眯的,心里却是有一点担忧。

现在她和章应俞一起过日子了,以后还要上户口,他们两人就算是继兄妹。两人若是能修成正果还好, 外人说嘴就说了, 碍不着他们的生活, 可若是最后分手了, 再相处起来肯定会很麻烦,他们两个老的也会左右为难。

可是木已成舟, 他们再反对也是不行的,只能接受了这件事。

…………

三年之后,改革的春风已经吹遍了祖国的大地,全国上下一片欣欣向荣的景象。三个孩子都顺利完成了自己的学业,现在正在国家分配给的岗位上兢兢业业地工作着。

农显安是一名刚刚转正的医生,陆明珠是一个小学老师,章应俞则是一个建筑师,他们都留在了首都工作。

陆金莲和章应俞一起创立的化妆品品牌在三年的时间里俘获了万千女性的芳心,不止在首都里家喻户晓,还在另外几个大城市里都开了分店,每天都日进斗金,让他们赚得盆钵满载。

陆金莲确实把那个本子还给岑美玉了,但她没有说过自己不会用那些东西,严格说来那本来就不是岑美玉的东西,她用了也就用了,只是有点对不起将它遗失的主人。

但这是没办法的事情,岑美玉捡到了就是她的,她会毫不愧疚地占为己有,给自己赚取钱财。那陆金莲也不是多么高尚的人,她从岑美玉那里拿了来,那她肯定也不会放着不用。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