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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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她想想,她到底盛了几碗饭来着,好像是四大碗,陆金莲看着光秃秃的甑子,还有自己刚刚饱的肚子,这真是奇了怪了,她两辈子都没这么能吃过。

如果是因为她刚回来,或者是一天没吃饭才这么能吃,那还能理解。毕竟在这个时代,平时吃一大碗苞谷饭已经很奢侈了,要是她以后的每一顿都要吃这么多才能饱,那估计她就要出名了,这个家会活生生地被她吃垮掉。

这画面,想想就很可怕,最好不要是这样的,不然她重生一趟,目标就要改为“该怎么填饱我的胃?”,而不是“恶毒反派怎么逆袭人生?”

疑惑又无奈地清洗好了东西,陆金莲就沿着房子前面的木楼梯下楼去,她回来两天了,现在精神变好了,应该到外面去转转。

不得不承认,在看到外面的风景的时候,她的心里还是有眷恋和怀念,还有无限的感慨。

从她六十三岁的时候瘫了半边身子,就再也没有看过这个村寨。她从十八岁嫁到这里来,这里就是她的家,自认为没有做过什么大坏事,却落得那样一个下场,也是可悲,这一次,她不会再让自己吃亏。

他们这里的房子最是喜欢建在山脚下,他们家也不例外,房子的背后是一座石山,山脚下就是他们家的自留地,地里种着很多东西。

山间全是峭壁,只有最上面长着稀疏却高大的树木,现在是秋天,有些树叶已经泛黄,有些则是四季常青,这边的冬天,有霜无雪,风景不会太过萧瑟。

农家的房子地势高,以后吃亏,现在却是绝佳的好地盘。站在家门口就能俯瞰整个村子,村子人多地也广,左右两边都是水库,中间一条河流蜿蜒而过。

河的两边全是水田,一个模子刻出来的房屋就坐落在各个合适的地方,远处有很多大山丘陵,只要有土且不是森林的地方都种上了合适的东西。

村子确实穷,但是比起别的地方还算是好的,陆金莲见过更多的地方,有些更偏远的山区连水都喝不上。

他们这里地处边疆,西南部山高地远,虽然村子离着县城有五十里的路,但这已经不算很远了,他们走山路小路,五六个小时就能走到城里。

这个村子叫做原溪村,这里就是一个生产大队,村子很大,差不多有两百户人家,以横贯东西的一条河分成了两个生产队,下面还辖着八个寨子,就是八个生产队。

这个村里有只有两个大姓,一是陆,二是农,村里百分之八十的人都是这两个姓的人,其他的杂姓加起来也没有十个。不说是现在,就是几十年后也很讲究宗族规矩,这是他们族人的根,只要是同一个家族的,无论平时闹成什么样,在重大事情的时候都要团结起来。

自从十几年前开始实行人民公社制度开始,这里就不能称为村寨了,只能称为生产队,但是在他们自己人眼里口里,还是这样称呼,这边山高路远,地处偏僻,因此很多政策其实不能正常实行,只能因地制宜。

然而这个制度,也要在十年后被废除。

十年,对于陆金莲来说很短,因为这里本来就是她的家乡。可是对于百般嫌弃这个偏远山区,想走出去的陈美玉来说,十年很长,长到让她无法忍耐却无可奈何。

因此她才会留在这里和所谓的极品家人纠缠了许久,要是出去简单,她可能会在一开始就抛弃岑美玉的家人,离开这个地方。

这里多是山地丘陵,小平原里种水稻,收回来以后会迅速翻地撒上冬小麦。红土山上种花生玉米,白土地里种大豆,这是主食。更荒的山上则是油茶树和桐油树,他们一年四季的食用油都是茶油,桐油则是经济作物,能给他们挣点外快。

有记忆的陆金莲很清楚,现在是深秋时节,田里的小麦种子已经撒下去了,家家户户都在收棉花和苎麻,收完就采摘油果,这些种的不多,收上来之后自己絮成线,织成布,刚够自家做衣被鞋帽,这就是各家自己的农产品了,不算到集体产业里。

看着这个熟悉而陌生的小山村,陆金莲心中生出了无限感慨,比起全国各地的名山大川,这里算不上什么,可是这里有她牵挂的人,人生能再次来过,她只希望这不是梦。

“阿娘,你出来了!”农秀珠从旁边的小路上跑了下来。

“我好了,就出来了,你刚才去了哪里?”面对农秀珠,陆金莲已经没有昨天那么激动了,怎么说她也是经历了沧海桑田的人,失态只是一时的,更多的情绪,她都能隐藏起来。

“我带着阿梁去他阿婆家,他现在正跟孩子们玩,我先回来看你,你还难受吗?”

“我全好了,把门关上,我们去你大姐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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