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2 / 2)
危机解决了,又忽然和这么重要的朋友们相逢,程冬至一下子说不出话来,这个急转弯拐太狠了,她还有点没调动好情绪去面对。
叶淮海和阿则都以为她是吓着了,两人一左一右地架着她,找了个有灯亮的干净地方停住了。
阿则沉默地坐在程冬至左边,中间留了一点位置。叶淮海则依旧站着,一只脚踩在程冬至身子右侧的石板上,拿打火机点着烟,神情既是高兴又是疑惑:“刚刚那些人打哪来的?为啥要拐你?”
程冬至的注意力却集中在了另外一件事上:“你才多大啊你就抽烟?还不赶紧灭了!”
叶淮海最不喜欢人说教她,可“小丁点”例外。听到她这句泼辣的话,他心里服帖得很,有种别样的痛快,顺从地把烟给丢在地上踩灭了。
原本还担心好些年没见了,小丁点和他们生分了,现在看来不是这么回事!她这态度,还是拿他们当自己人呢,一点儿客套都没有。
这场景要是落在其他人眼里,保准会心痛得无以复加,并立马蹲下身去捡起来收好:这可是“大中华”啊!
见叶淮海不抽烟了,程冬至意识到自己刚刚有点暴露原型,忙恢复了怯生生的小姑娘形象,一脸委屈害怕和难过:“我也不知道他们是谁,本来我打算去坐车的,才走到这条街他们就跟上来了,嘴里说些不干不净的话,还动手动脚的。”
叶淮海皱了皱眉,看向阿则。
阿则说:“明天我们去问问,他们应该能审出来,看起来就是寻常小混混,扛不住。”
阿则说话的声调没什么感情和波动起伏,可他的音质和神态足够赋予他的声调一种别样的特质,让人忍不住琢磨。
程冬至打量了一下他,问:“你平常都吃些啥,个头长这么快?”
叶淮海有些不高兴:“你咋就顾着看他长呢,我也长了不少!”
“淮海哥你本来就高啊,所以看着不明显。上次见阿则的时候他还和我差不多高,这才多久没见,就高我这么些了!”
“男孩子嘛,本来就比女孩子长得快,再说了我们几乎天天都要做体能训练,吃的也是长个子的营养餐,个头能不蹿吗?哦!你吃晚饭了没有?”
“没有。”
“那我们带你去吃馆子,有啥事边吃边说,别堵在心里头,晚上要做噩梦尿炕的。”
程冬至有点窘,你才尿炕呢!!
阿则站了起来,程冬至也知道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同站了起来。
“你背的什么?”阿则忽然问。
程冬至下意识看向自己鼓鼓囊囊的挎包,顿了顿:“都是些干货,蘑菇笋啥的……”
阿则伸出手,程冬至楞了一下,他要干啥?这是要没收违法物资?
叶淮海一看就知道两人岔了,大笑:“你缩啥?他是要帮你拿包呢!不是我说,阿则你别老这么闷着,瞧你把小丁点给吓的,都不敢麻烦你了!原来多伶俐一孩子啊。”最后一句话也不知道是说阿则还是程冬至。
程冬至脸红了红,把包递给了阿则。她视若珍宝与禁忌的这些干货,在他们看来或许就是一袋子红薯土豆,或者低级杂合面之类的东西。有些事情在不同的人那里,看法和结果也是完全不同的。
省城里百货关门得早,天黑没多久就关了,阳光百货亦是如此。然而顶层的外国菜馆子还是开着的,另有一条专门的楼梯道上去。
他们一看就常来,熟门熟路地挑了个视野最好的位置,靠玻璃窗,有隔断和绿植墙。
阿则话不多,吃得也不多;叶淮海的兴致和食欲都很高昂,一边东扯西拉一边大嚼着,还嚷嚷着要喝葡萄酒。馆子里暂时没有,服务员去别处弄了一瓶过来,程冬至也尝了尝。
他们点了烤小肋排,鸡肉沙拉,红菜汤和羊角面包,还有一些奶粉子与糖粉子做成的水滴状小甜点,叫什么奶砂,吃在嘴里嘎嘣脆一下子就化了,据说是苏国那边的特产,很有点意思。
吃着色香味俱全的“洋菜”,从玻璃窗处俯视夜色中的省城,尽管这个时候的省城并没有后世万家灯火的常见盛景,大部分是灰暗的,可程冬至依然有点点恍惚,仿佛和眼下的环境脱节了,去了一个不知名的时空。
“本来离约着的时候还有一段日子,可我们学校最近有点事,经常放假,课程也是天天改,有一出没一出的。我想着估计奖假也乱了,就干脆提前过来看看你过的咋样,还习不习惯。”叶淮海解释。
其实程冬至不太记得当初约定的时间是什么时候了,她懵懂地点点头:“这样啊,那是不是说以后咱们可以经常聚一块儿玩啦?”
“差不多!高兴不?”
“高兴!”程冬至露出一口白牙。
能常聚是好事儿,这样她就可以想着法子回报这俩了。至于他们需不需要她那些东西是另一回事,她得尽自己的心。
就是借口可能会有点不好找,他们什么阵仗没见过,什么门道不清楚,恐怕不好蒙混。不过从他们丝毫不关心她挎包里干货从哪儿来这件事看,仿佛也不需要找什么借口?
吃完洋菜,叶淮海和阿则就护送着她去王春枝那边去了。她受了惊吓,又来日方长,不急于这一时。并且他们也看出来,那几个混混的来历动机不调查个清清楚楚,她也没啥心思玩耍。
正如阿则所说,那些人用不着什么严审,早就软瘫成一块儿,把事情交代了个干干净净。
原来,为首的那个是郝春的表哥,属于没什么工作吃黑市口粮的混混,之所以带狐朋狗友们来堵程冬至,为的是替自己表弟出气。
至于郝春为什么会报复程冬至,又说来话长了。
大家只知道郝春收到了陶志远的信,而且还是在陶志远消失之后收到的,但一下子想不出陶志远是怎么办到的这一点。还是程冬至最先想到关键,猜了个八.九不离十。
陶志远是一个心思阴沉的人,小衣事件发生之后,他总觉得自己或许会再一次中王冬枝的招,郝春已经走了,一旦他出事便是死得悄无声息,便偷偷留了个后手。
附属中学的后门门卫处兼有信件收发的功能,每个星期天的下午五点大钟敲响的时候,门卫老大爷就会从自留菜地里伸直腰,回到门卫室里把篓子里的信件收一收全送到邮局去,多年来养成了习惯,准时准点,风雨无阻。
郝春正是利用这一点,预先写好了一封向郝春求救和揭发的信,放在了篓子里。
信的内容自然是三分实情七分污蔑,情感真挚字字是血的控诉,陶志远告诉郝春,两个人的不幸遭遇全都是王冬枝这个小贱人闹出来的,唆使他一定要报仇。
如果陶志远暂时安全,他就会掐着点在门卫老大爷收拾信件之前把自己那封信拿回来,躲在一旁亲眼看着他送走后再神不知鬼不觉地投回篓子里去,前后不过十几分钟的事,不难。
如果他出了事,自然就没有人去拿回那封信了。
那么,那封信就会按照原有的计划,被送到邮局,然后送到了郝春的家里,完成他最后的报复和自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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