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二十三章孕后期,夜晚疼醒(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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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几何时,她听过同事说过如此一句话;带孩子出门比遛狗还累。

而近日,沈清已经不下数次体会到了这句话的真正含义是何。

累、累、累、实在是累。这月,她收到了请柬,来自许言深的请柬。

鲜红的邀请函上是烫金的文字,翻开是他与爱人的照片。

小家碧玉型的女子,一头长发披在脑海,是名气质美人。

与年轻有为的许言深站在一起,倒是颇为般配。

后来,她才知晓,这女子并非首都世家女子,也并非来自那个城市的顶尖人物,而是一个普普通通平平常常人家的清秀女子,据说是个琵琶老师,弹的一手好琵琶。

沈清想,难怪气质温婉。某日,陆景行下班回来换了套衣服同沈清说了身就离去了。

面色匆匆,带着些许压抑。

她尚未来得及询问,人已经不见了。

夜间,她与苏幕遛弯回来,见几名警卫将陆景行扶了进来,其中,徐涵与刘飞推开车门蹲在院子里的花坛边儿上狂吐。

一看此情此景苏幕面色不大好了。

沈清呢?微微蹙眉,自然是有些不喜的。

卧室内,冲天的酒气。

男人从床上坐起身子,狠狠将给她擦脸的人抱进怀里,一通乱亲。

沈清不喜他这满身酒味,躲闪着。

“我爱你,很爱很爱,”男人揽着她的肩头喃喃自语。

“你爱不爱我阿幽?”他再问。

“恩、”沈清没好气的浅应。

男人笑了,捧着他的面颊笑了,笑的一脸苦涩;“我就知道你是爱我的。”“我后悔每一次与你争吵,我后悔每一次让你不开心,人生,过一日少一日,我们要把每一日当成最后一日来过,要足够关心对方才行,足够爱对方才行。”

这夜、陆景行像个话痨。

缠着沈清没完没了的说着情话,饶是她困顿的厉害,男人也不依不饶的。

她停下来,有一点点不耐烦,他便张口问;“你是不是不爱我?”

沈清无奈,耐着性子听着他讲。

简直跟耍酒疯没什么两样。

期间苏幕上来说;“基地有一好友在出任务的时候去了,夜间大家聚在一起多喝了几杯。”人生总是反复无常,你永远也不知晓那些说好要一起走的人,谁会半路将你甩下自己先走了。生离死别,世人都逃不过。

新人也好,旧人也罢,来来去去,都足矣伤人心。前行路上,谁也不是赢家。

次日陆景行行来,头疼欲裂,动了动身子发现胳膊被沈清抱在怀里,尽管此时头痛难耐,但依旧觉得温暖。

躺在床上许久,翻动身子,才一动弹,沈清睁开了迷糊的眸子,瞅着他,让其一阵心痒。

遂而转身,抽出自己的胳膊将人佣进了怀里。

“为难你了,照顾我一晚上,”男人温柔的嗓音传来,笑容艳艳。沈清想,你还知道为难。

都说女人无理取闹,实则男人无理取闹起来比女人更甚,沈清可算是见识过了。

陆景行昨晚无数次让她想捏死人。

但想想,自己老公,不能冲动。

捏死了整个国家的人都会讨伐她。

“头痛吗?”她身上摸了摸男人额头。

后者闷闷嗯了一声。

带着些许撒娇。

大狼狗猛变小奶狗?

沈清想,她可能是有些不大习惯,不然怎么会觉得嘴角抽搐?

“我让南茜将醒酒汤端上来,你放开我,”说着,还不忘拍了拍男人的肩膀。

“按内线,”潜在话语是不想松开。

某人无语…

按内线就按内线吧!省的走路。

七个月身孕,终究是不似前面几月的轻便。

上下楼梯多少有些畏惧。

她暗地里减少了上下楼的次数。

沈清看了眼床头柜的电子钟,问道“今天不去总统府吗?”

后者摇了摇头,闷声道,“我连着上了六百多天的班了,想翘班。”总统府公职人员或许有假期,但总统全年无休。

沈清微微心疼,伸手摸了摸陆景行的短发,笑到,“你是总统啊!”

“我还是你老公,是儿子的爸爸,是父亲的儿子,我并非只是一国总统。”他也跟平常人一样有家庭,并非每日无事。他并非只有国民。

这是沈清第一次在陆景行身上看到负能量。

满满的负能量。

他也不想上班,他也有想休息的时候。

他也有抱怨的时候。

“那……”沈清想了想,“翘班?”

她怂恿这位身兼重任的一国总统下翘班,后者闻言,抬眸愣怔望着她,只听沈清道,“天气好,适合翘班。”噗嗤一声,陆先生笑了,翻身松开沈清,一手搭在眼脸上,嘴角笑意欢愉。“笑什么?不是要翘班?”

“你这个理由有点不实用,”陆先生道,天气好翘班?

余桓会拿着文件带着内成员追着他跑的。

不不不,太丢脸了。

不行。

“那换一个?”这日清晨,夫妻二人躺在床上商量找到一个好借口翘班。

关键是思来想去,沈清想的任何一个理由都被陆景行驳回了。

她笑意悠悠趴在陆景行肩头笑的愉悦,后者仰面躺在床上笑的无奈。

小鬼精灵。

简直就是个小鬼精灵。

“要不?”沈清在想了想,道;“就说我不让你去上班?”“我背锅,如何?”闻言,陆先生笑意更甚了,抽出被沈清抱住的手臂揽这人笑道;“那我是不是还要感谢你?”“老夫老妻了,不用客气,”她大,万分大气。

老夫老妻?

这四字好听,格外好听,他喜欢。

陆先生笑意悠悠的望着爱人,那笑啊!跟吃了蜜似的。“能得此妻,三生有幸。”

这日,沈清闲来无事,相邀苏幕出去晃晃,这次,二人都异口同声无比默契的原则没有带孩子。

将辰辰放在了家里由保姆带着。

临出门时刘飞还问了嘴,沈清道;“我今日不想溜羊。”

后者笑的一脸隐忍。确实是跟溜羊没什么两样。

带孩子出门,需要有极好的耐心与体力。

闲逛时,沈清路过一家男装店,进屋给陆景行挑了两件衬衫,总统府的衣帽间里,清一色的白色衬衫与黑色西装,只因他不管是出席场合还是上班,及大部分都是经典搭配。

虽觉得反调乏味,但也确实是如此规矩。

很难更改。

淡蓝色的衬衫,两条别致的领带。

挑完付钱。

下午时分,本是要午休的人这日并未午休,反倒是拿着一本针线图在研究着,即便是看的眼花缭乱,也是眯着眼睛看完。

次日,沈清在这漫长的孕期中找到了新乐子。

干起了针线活,也不知她是哪里来的乐趣,反倒是一针一线的还是在衣服上走着的时候,她觉得颇为有成就感。陆景行白色衬衫在她手上来来回回一下午。

各色针线在他昂贵且洁白的衬衫上来回穿梭着。

许久,一只简单的兰花出现在了衬衫胸前的口袋上。

虽不别致,但也是煞废了一番功夫的。

她从未给干过如此事情,一针一线穿梭来去之时,难免会让她负伤。

但此时,即便是负伤,也是高兴的。

那种成就感,比她在商场拿下一个难度极大的案子都大。

某日,陆先生随手拿起一件衬衫,发现上面胸口绣了朵别致的牡丹,觉得甚是好奇,他的衣服,素来都是一板色的,每日换来换去的除了领带的颜色之外,也没什么好换的了。

但今日的发现,着实是让他有些惊奇。

于是乎,男人开始在衣帽间一圈圈的寻过去,却发现,衣帽间的衬衫上,不止这一件事让他感到惊喜的。

随即、男人拿着衬衫除了衣帽间,将尚且还在睡梦中的人闹醒。

沈清迷迷糊糊中醒来,有些不锐,甚至是颇为烦躁。

想要伸手拉过被子改过头顶却被人扯住。

“宝贝儿,衬衫上是你的杰作吗?”

沈清恩了声,翻身,接着睡。

陆先生的喜悦之情溢于言表,面上那悠然的笑意赛过夏天的太阳于冬天的火炉。

床沿,男人一手拿着衣服,单手叉腰笑的悦耳。

那模样啊!

跟捡着了宝似的。

难怪,难怪最近都睡得早,难怪最近老拿着一本针线图谱琢磨着,原以为是给孩子弄什么呢!

给他弄?

好、好、好。

当真是好极了。

这日下午陆景行提早离去,当着余桓那一脸哀怨的面儿离去。

且还神清气爽的。

那模样、让他想想,该用何种言语来表达?

小人得志?

不不不、不行。

那是、得意洋洋。

姑且可以这么说吧!

这日下午,陆景行回来,沈清正坐在四楼起居室拿着陆景行的衬衫对着上面的图形一针一线的穿梭着。

男人臂弯上搭着外套站在门口静看她许久,许久之后,迈步过去。“累不累?”虽心疼,但不得不说,他是愉悦的,是高兴的。

临近八个月的身孕,按照平常人正是修养的时候。

而他的爱人,在一针一线的给他板色的衣服上添上色彩。

那每一针穿进去的不是丝线,而是她的感情。

她的爱。

“一点点,马上就好了,”她说,话语一如往常的浅谈。

男耕田来女织布,他从未想过,在现如今依旧能看见自家爱人拿着自己的衣服穿针引线,这是一种难以言喻的情感,太过真实与朴质的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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